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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权变动中的新区农村党建工作研究(1952—1954)

    时间:2021-05-31 12:05:0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土改结束后不久农村就出现了地权变动,新区农村党建工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农村建党过程中必须结合整党来进行,即提高积极分子的觉悟与整顿党员的思想。鉴于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其基本方针为整建结合,以建为主。首先是对积极分子与候补党员进行思想规训,并在互助合作运动中考察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合作化浪潮中扮演了积极的示范角色。同时,通过建立与加强对党在农村的细胞组织——支部的管理,使支部在管理党员、组织生产及领导互助合作运动中占据了核心地位。新区农村党组织的建立,为地权变动中的乡村社会顺利实现所有制转型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且为当今农村党建工作提供了若干启示。
      关键词:地权变动;农村;建党;支部;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4)03〢258〢8
      
      
      
      从1950年到1956年,中国农村(尤其是相对于北方而言的新解放区)发生了巨大的制度变迁。单就地权形式而言,从因土改而诞生的农民土地所有制迅速转化为集体所有制;就劳动形式来说,从个体小农“单干”演变为组织合作社集体生产。而这个转化究竟是如何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实现的,始终是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大家纷纷从农民心理学、制度经济学、政治学等视角来探讨从土改到集体化之间顺利过渡的缘由,并产生了一批有分量的论著,从而将相关学术研究推向深入。[14]但须注意的是,作为动员型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这个阶段正是其从革命政党向执政党转化与调适的重要过程。基于以上思路,本文将以一个具体县域——川北达县为考察对象,运用相关县市档案馆藏的第一手资料,并在地权变动视野下对此间中共在新区农村建党进行微观考察,以期从另外一个侧面来揭示该所有制巨大变迁之所以顺利实现的辅助 机制。
      
      一、基本方针:整建结合,以建为主
      
      与军事力量在全国范围内的扩展相伴随,共产党的组织力量也在1949年前后呈现急速增长的趋势。据统计,单是1949年入党的新党员就达140万,这使党员的总量达到了330万。[5](242)但在中共中央看来,革命的胜利使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着“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摆老资格、恃功挟赏”等。[6](231, 233)为此,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扩大政治局会议上正式决定自1951年起“以三年时间”实现整党。[7](36) 3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党开展“一次怎样作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8](156),即整党。
      大体来说,此次整党主要以老区(指1949年前中共占有的区域)为主要范围。原因在于此时党的组织触角尚未延伸到新区社会广大农村,新区尤其是农村党组织力量薄弱,不少地方处于“无党可整”的状态。在民主革命时期,四川地下党屡遭破坏,组织发展缓慢。1947年,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的吴玉章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即坦承,四川党组织“乡村农民工作简直太少,地方工作不够”①。在达县,1947年该县尚有二百余党员,当年达县党联合宣汉、开江等县举行的暴动失败后,使这些党员“一部分牺牲逃散,大部分自首,少数叛变”,结果只有一人后来从重庆返回接上组织关系。②经此变故,党组织在达县的力量几乎损失殆尽。可以说,建国初达县党组织的情形基本是新区基层党组织的缩影,即农村力量薄弱,党组织亟待建立。[9](30)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达县整党的主要对象是地方转业及南下党员。
      
      
      收稿日期:2013ㄢ1〢4;修回日期:2013ㄢ2〢7
      作者简介:何志明(1984),男,四川通江人,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当代史及中华民国史
      
      
      
      正如中共中央所判断,革命的成功使不少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③有的甚至腐化堕落走到了党的对立面。在1952年的达县,接受整党的153名党员中,有的人因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原本少,在新环境下“产生若干蜕化、堕落和违法乱纪的现象”,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根据县委的摸底调查,发现这些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先后可分为两类:一类是1933年参加红军的老党员干部(达县为原川陕苏区范围),复员或转业到地方后,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认为自己“革命久,资历长”,有的开始吸鸦片、赌博,有的做生意、受贿赂,“毫不关心党的事业”;一类是1949年以后入党并转业的,他们“大都认为转业没满足”,抱怨地方照顾不够,“没房子住,分小田破地,无耕牛农具”,而“分了土地房子(的),说房子太烂”,要求政府特殊照顾。有的人参加党的会议要求支付“工钱”,有的不交党费,有的因地方未给他家挂光荣匾以示表彰,愤懑之下“漫骂我们领袖”。④诸如此类现象,不一而足。
      中共中央指出,此次整党乃“全体党员自我思想改造运动”。[10]为此,1952年,达县整党的基本手段是集中党员学习刘少奇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党员八项标准”,旨在整顿党员的思想并构建其共产主义信念,为即将到来的农村互助合作乃至集体化运动奠定思想基础。同时结合老区整党经验,进行“开门整党”,即让群众介入整党工作,承担审查评议党员之责,进而实现党的基层政治精英监控目 标。[11]在学习八条后,为便于掌握情况,党组织在“发动群众互相批判”、党员个人发言后,对党员的思想状况有了较为具体的了解,然后经小组讨论、支部鉴定、上级党委批准,然后按照党员个人的思想严重情节分别予以处理。据统计,1952年整党后达县农村党员中2人被开除党籍,1人被留党察看,4人被劝其退党,被延长和停止候补期各1人,3人被当众警告。⑤建党前达县农村党员数量甚微,这种整饬的力度亦不算小。
      整党后紧接着就是农村的建党。1950年底,中共中央向全国转发了华东局上报的土改典型经验,明确指出农村建党必须要在土改结束之后。[12](590)而在次年2月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中共中央也再次强调在土改结束后农村中“始能吸收经过教育合于党员条件者建立党的支部”。[13](37)在川北区,土改分为三期完成,从1951年2月开始,1952年4月结束。达县则属于二期土改区域,即1951年6月开始,9月结束。⑥因此,达县农村建党工作则在1951年10月后展开。土改后农村党建工作就成为新区党的重要组织任务。为此,西南局组织部也明确指出“建党是目前全党的中心工作”。⑦在达县,受该县党组织总体发展薄弱的制约,其整党、建党的基本方针可以概括为“整建结合,以建为主”。这正是与老区“整建并重”的迥然相异 之处。
      所谓农村建党,即是在乡村训练并发展积极分子入党,并以乡为单位公开成立党的细胞组织——支部。达县县委鉴于本县干部“少而弱”,为顺利完成建党任务(即地委分配给达县的党员发展数额),决定把建党工作列为中心工作来抓。⑧但与革命年代秘密发展党员的办法不同,此次为“公开建党”的方式。⑨通过将党的宗旨、纲领以及党员的基本条件公开,增进民众对于执政党的认识,进而为将来的制度变革奠定思想基础。总之,农村建党的目的不仅是单纯吸收党员,而且还是一次重要的“共产主义下乡”。对此,达县县委指出:“建党不是单纯的发展党员,重要的是对广大群众系统地进行深刻广泛的共产党与共产主义前途教育”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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