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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累犯和惯犯现象的再思考

    时间:2021-05-07 16:00:0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作者简介:徐魏,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摘要】我国的累犯和惯犯率呈上升趋势,这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清楚透彻的深入了解犯罪的原因,只有了解犯罪的原因后,我们才有可能找到正确的方法去解决它。本文正是从犯罪的原因入手,深入探讨累犯和惯犯现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力图从根本上解决累犯和惯犯问题。
      【关键词】累犯;惯犯;合作精神
      在刑法学和犯罪学研究中,累犯和惯犯现象是我们不能不考虑的一个问题。在中国,累犯和惯犯的比例非常高,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因为这一现象说明我们在改造罪犯、研究罪犯犯罪心理问题上是存在问题的。那么怎样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呢?到底是什么导致人们犯罪呢?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来论述这个问题。
      一、犯罪的原因
      在这一问题上,国内外有几种观点,我下面一一列举出来,在对这些观点进行整体的分析。
      (一)环境决定论
      这种观点认为人们生长的环境决定了他的命运。周围的环境造成了人们品德的堕落、人格的分裂,进而促使人们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这里所指的环境有很多类,比如家庭环境,经济情况,以及人脉的构成等等。总之,这种观点认为人们所处的环境是问题的关键。
      (二)基因决定论
      顾名思义,这是从犯罪的内在原因去寻找犯罪的理由。这种观点以解剖学、基因学和人类学为基础,通过现代仪器的观察,从生物的角度对犯罪进行分析而得出的结论。通过观察,学者们发现罪犯的大脑结构,身体的构造跟一般人比有所不同,这可能是基因决定的。这样他们得到一个结论:对罪犯进行改造的可能太小,因为只有改变他们的基因构造才能有效的阻止他们再次犯罪,但在目前的条件下,这是没有办法达到的。这种观点有点像哲学的宿命论。所以持这种观点的学者都倾向天生犯罪说。所以他们认为累犯、惯犯率高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他们不良的基因造成的。
      (三)环境、基础人格决定论
      这种观点认为犯罪是由于他们先天的易犯罪的基础人格和环境的共同作用诱导了他们的犯罪行为。
      上面我列举了学者们关于犯罪原因的一些观点。下面就这些观点谈谈自己的看法,并给出自己的观点。
      1.我对环境论的看法
      环境会对人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一点我想每个人都会承认,但环境是不是导致一个人犯罪的最终原因了?我认为不是。有很多例子都能证明我的观点。比如,在同样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有的可能是杀人犯,而有的则可能是劳动模范。在同一个应激事件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可能失去理智,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有的可能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同样生活窘迫的人,也不一定都会犯罪。
      2.基因决定论
      基因是否是犯罪的原因呢?基因确实造成了人与人的不同,它也决定了我们的基础人格。有的孩子天生活泼好动,而有的孩子天生沉默寡言。有的孩子天资聪慧,有的孩子反应迟钝。所以基因对一个人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但它是不是犯罪的主要原因了?我认为也不是。我们同样可以在现实中找到答案。如果按照基因论的观点,那么罪犯是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改造的。但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还是有不少的罪犯能够弃恶从善,从新很好的融入社会,那么基因论就不攻自破了。
      3.环境、基础人格决定论
      这种观点是环境和基因论的一个融合,所以相比以上两个观点,它有一定的进步性,我想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找到了正确的研究方向,但同样存在问题,我们研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但这种观点过于笼统,它虽然找到了研究的方向,但没有提供打开大门的钥匙。因为环境的种类太多,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等,那么到底是什么最终导致犯罪了?什么是这样矛盾,什么是次要矛盾,以及我们又如何去解决它呢?这种观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我想这无疑是给政府出了个难题,因为政府不可能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去解决它。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问题的核心呢?这样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呢?要解决问题,就必须研究犯罪的共性,找到它们的共同之处,这样才能很好的解决它。如果想要了解犯罪,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它们都在努力想要实现某个目标。有一条人类的共同活动线,那就是大家都在追求胜利。每一个罪犯也是如此,他们也在追求胜利和稳固的地位。只是在追求这个目标的时候,大家的方法不同而已,犯罪和一般人的区别在于他们都在追求属于他们私人的优越感,他不愿意和人协作,不想对他人做出贡献,说到这里,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了,原来核心就是他们缺乏合作精神,我指的合作是法律和道德允许而对社会不造成危害的合作。这种合作精神的缺失有可能是因为环境原因,也有可能是基础人格或者是两者的共同原因造成的。社会的本质就是需要各式各样的成员相互协作,共同促进进步,而且人们都觉得合作能力是大家彼此需要和有用的。人是社会的人,就注定我们需要和其他人合作。同时人也是一个非常脆弱,能力有限的动物,他不可能完全通过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生理和心理的需要,他必然要寻求他人的帮助才能解决问题。这就要求人们要具备良好的合作精神,通过和他人合作来满足自己的合理需求。人如果缺乏这种合作精神,他可能没有办法很好的与他人合作,那么他的需求就无法达到,这样会给他带来压力,长期的这种压力可能导致心理的变态,他极有可能通过一种极端的手段去满足他的需求,我想这样犯罪就产生了。所以我认为合作精神才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既然找到了核心,解决犯罪问题和预防犯罪就找到了突破点,下面我将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1)解决犯罪。遗憾的说,虽然找到了问题的核心。但目前的社会没有很好的机制去解决问题。因为影响公民合作精神的因素之一环境问题很难解决。环境的种类太多,各种环境种类的组合更是复杂。培养公民的合作精神是一项社会工程,它在短时间内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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