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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老子》的法律观与道德理念

    时间:2021-04-09 12:01:5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老子》一书有传世本和1993年在湖北出土的竹简本。竹简本主要阐述守道归朴理论及其根据途径等,内容在传世本中均予以收纳,传世本对此还有重要的补充和发展,将其理论加以玄虚化、思辨化和权术化,大大丰富了原来的有、无、道等范畴和宇宙生成的学说,并提出阴阳等新的范畴和思想,进而形成若干方面的法律观点和道德理念。
      关键词:老子;法律观;道德理念
      读中国的历史,不难发现一个秘密,凡盛世在治国上常常是“内用黄老,外示儒术”。道教的思想成了不可以示人的国之利器,而儒术则成了用于外部标榜的幌子。
      这似乎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实在是《老子》的大不幸。老子的初衷被一些阴谋家篡变为治国、牧民的权术。
      《老子》第二章中便指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讲的是人如追求一个至真、至美、至善的境界,就成了名相,成了不美不善的先驱了,而“大道无名”。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且无绝对标准,美的人为典型,可被利用为丑的遮隐物,自然入不了“道”的“众妙之门”了。要领悟现象界的种种,就得认识相互为用、互为因果的自然回旋规律,效法天地的自然法则,“法天顺地”“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也就是说要像天地一样哺育、滋生万物,而不求回报。做事出于义所当为,理所应为,事过不留纤芥于胸,万事不以言教,以身为教。这便是《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的主旨所在。
      从主旨出发,《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不争”。这从表面上看,老子反对推崇贤人,实质上是反对人为标榜的贤人标准,认为一旦这种标准出现,就会引起人们竞相模仿,并会为坏人所利用,出现反面的伪模式,还不如依顺自然的趋势发展,安稳过日子。接着提出“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也是强调效法自然道德原则,人人都做到无欲不争,保持天然本性,自然天下太平,无为而治,这便是老子“道法自然”的法律本质论。
      理解了这一层,《老子》的“为无为,则无不治”的用而勿用,勿用而用的法理便水到渠成了。为了让这个理念进一步促使人们认识深刻化,《老子》发出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名言谠论,以致后人众说纷纭,认为老子鄙夷儒学,藐视仁义,视一切人文道德观念为伪装,其实不然。刍狗是代祭品的草扎狗,未登祭坛之前受人珍惜,祭典完毕,就成了任意抛弃的废物。《老子》认为天地生万物本是很自然的事,生出万物是自然,万物死去亦自然,天地对人和万物平等齐观,无所偏爱,唯人予智自雄,认为天地有好生之德,为人而生万物。《老子》认为真正的圣人也应是心如天地,一切的作为都是理所应当,义所当为的事,出自然而然,并非存心仁爱于世,如存此心,既有偏私,已非大公。要理所当为,义所当为,自然也会保护一方面,伤害一方面。这是《老子》对那些号召以仁义救世者的当头棒喝:救世要务实,不要伪装仁义,假借圣人虚名,徒托虚名,毫无实义。《老子》的睿智深刻是需好好领悟的。
      随后《老子》用之所以“天长地久”,是因为“不自生”,“圣人后其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为依据,说明“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主张人应为义所当然的事,这样做虽是把自身利益居于最后,而最终是兴跃千古,是为身存天下作了最好的安排。可见,效法天地自然并非消极,而是从人生的根本意义上做积极的作为,而不要流于世俗的功利。
      《老子》不仅希望人们效法天地,还崇尚水的德行,称“上善若水”,因为“水利万物而不争”,谦下养生,告诫人们,不要有非分的欲望和希求,做到循天之道:“功遂身退”。表面上看是主张安于现实、寡欲、知足,实质上深含着盈满必衰的哲理,也是一种道德修持的导引。
      《老子》提倡“身退”,却不反对“功遂”,怎样才能功遂,《老子》更有一种大智慧的见解:“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毂,是车轮中心的圆孔,是插三十辐的部分。大车的轮子,你能说哪一根才是车轮载力重点,都不是,但又都重要,而中心的小圆孔,才是全体共力的中心点,然而它却是空无一物。它不偏向哪一根辐,因此,它才能活用不休,永无止境。《老子》的这一绝妙譬喻,道出了“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奥秘,透出了《老子》治国的理念,也对“无为而治”作了一个视角的诠释。
      《老子》对虚伪的“仁”看得很透,反对用高调空谈来骗取盛誉,常从生理、物理入手导出大道理来。他从人具有惜身的本能,而只有崇尚献身于治理天下的人,才可以将天下托付给他;不愿舍身治理天下的人,怎么可以将天下寄托给他呢?这是一个治国者的道德标准,这是高于一般人的道德要求,因为,一般人都“贵身”“惜身”,能达到“无身”之累的境界,才是可托天下的人。这种认识人、选人的标准,应是切中人性本质的。那么,又如何去识别呢?这里有许多是视而不见的,非见所及的,非闻所及的,还有非感官所知的,即所谓夷、希、微的情况。夷、希、微,出自《老子》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这是道家所指的一种形神俱忘、空虚无我的境界。黑格尔曾考证,“夷、希、微”三个字,就是希伯莱文耶和华(Jehovah)的发音,希伯莱文耶和华(Jehovah)的原意是“我是我所是的”,这就是“道成自身”。
      达到无身之累的境界才可托付天下,《老子》中提出的道德观无论古今,都一样适用。只有对个人生死与个人毁誉无所谓了,才能真正担起责任,才能将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交给他们,才能引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
      参考文献:
      [1]老子.道德经[M].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07.
      [2]老子.老子[M].2版.黑龙江:哈尔滨出版社,2006-01.
      作者简介:蒋彧,女,1980年10月出生,硕士,就职于南通大学政治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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