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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经济发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时间:2021-07-09 20:01:2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模式,随着我经济发展和反腐倡廉的进一步深化有必要对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探讨,分析其现状,指出未来的发展方向,以期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
      关键词:经济责任;环境责任;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审计、监察、人事、纪律检查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建成党员领导干部审计档案,作为升迁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这种将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并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实现了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为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切实依法履行经济职责和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监督和廉政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1.我国经济责任取得的成绩
      (1)经济责任审计实行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象涉及了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政府派出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审计对象级别高、涉及部门较多,仅凭审计机关无法实施有效全面的监督。2010年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审计署、中央编办、国务院国资委七部委建立了中央部委一级的联席会议制度,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责。对经济责任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审计范围扩大进一步扩大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一步扩展和细化,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对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党委、政府设立的超过一年以上有独立经济活动的临时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也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2015年我国首次开展对省委书记和省长的同步审计,对3万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有800多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国查出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800多亿元,近300名领导干部受到降职、撤职等处分。
      (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党员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
      组织部门、纪检和监察部门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利用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的依据。
      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报告列入干部考核档案以决定选拔、任用或降职、免职。在对干部考核时,纪检和监察部门引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从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2.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特有的审计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模式。但是在实务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欠缺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时被动性较强,大多项目都是上级和政府安排下实施,未主动制定计划,即便制定计划,也是计划性不强、临时追加项目较多。
      审计实施过程往往缺乏可具体操作的规范,到目前为止经济责任审计并未相应的准则予以规范仅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实施细则;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不够科学准确;缺乏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2)责任评价不全面
      国家治理理论要求,国家治理应从政治治理、经济治理和环境治理入手,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是公共财产物资的受托财产责任、管理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国家治理理论下,经济责任逐渐的扩展为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履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仅局限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这与国家治理理论不相符,没有体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3)侧重事后审计,缺乏事前和事中审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指出,审计机关可以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但我国的审计实践往往侧重于事后审计,任中审计比重较小缺乏事前审计,往往经济损失已经发生无法挽回,审计意义不大。
      (4)审计质量不高,很难为司法审判提供证据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往往会发现大量的经济犯罪并已送至相关司法部门。司法部门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要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证据为诉讼服务,但是由于审计证据质量不高、证明力不强,无法为法庭判决服务。这样使得审计资源和审计结果利用效率不高,为能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二、政治体制改革思路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要求
      1.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规范审计活动
      为了推动经济责任的有效开展,审计机关应积极的探讨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内容,应制定切实可行执业准则,规范审计活动;同时应针对不同部门、行业和地区分别制定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政治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更好的“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2.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要充实现有的审计力量,逐步建立任期内轮审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同时,要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强对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增强审计效果。
      3.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监督有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之分。事前监督,即在经济决策和交易、事项发生之前的监督和审查,起到预防和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可以防止损失发生,效果最佳;事中监督,往往在经济活动运行的过程中找到问题,解决问题,起到纠正的作用,可以减低损失的发生,效果次之;事后监督,是在经济活动已经发生完毕之后进行的检查,只能够起到纠正和补救作用,效果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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