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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侦查对策研究

    时间:2021-05-07 12:00:3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近年来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的不断涌现,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而且使社会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尤其是国有企业家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便利,通过隐蔽、专业化手段,非法攫取巨额利益,给企业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目前关于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的研究主要关注犯罪这一现象本身,研究主要集中于犯罪的发展态势、社会影响和防范措施等方面,而侦查方面并没有研究出针对这一类型化犯罪的应对机制,导致侦查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会显得措手不及。本文针对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侦查中遇到的难点,提出相应侦查对策。
      关键词 国有企业家 职务犯罪 侦查对策
      作者简介:谢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108
      近几年来,企业家犯罪逐年攀升,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许多负面影响,严重阻碍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家犯罪在犯罪学领域是近几年的新兴的研究领域,侦查领域目前还没有对该类犯罪进行具体研究,形成一套侦查体系来应对企业家犯罪的发生。
      一、 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概念
      (一)企业家
      起初,企业家是来源于法语,意思是组织或者经营冒险事业的人,爱尔兰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在其著作《商业性质概论》中率先使用了企业家的称谓,强调了企业家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目前,企业家在企业中主要有两种存在形式,企业的所有者即企业家本人,或者是企业家的雇主。前者是经营和管理自己的企业,后者的经营和管理都是为所有者服务。企业家是指通过手中掌握的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经济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获得了较高声望的人。
      (二)国有企业家
      在我国,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分,企业家也分为国有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家。国有企业家在我国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我国当时施行改革开放后逐步向城市发展起来,完成了由厂长到经理的第一次转变。实际上,刚改名换姓的经理,还抛弃不掉过去的厂长风范,这次转变主要是由于政府为了使干部队伍更具精英性而做出的一项决策。国有企业家通常是政府指派任命,不仅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之列,具有双重身份。
      (三)国有的企业家职务犯罪
      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是学界为了便于研究这一类型犯罪,依据其特有的犯罪主体,对这一类型犯罪的统称。本文所指的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是由国有企业家这一特定主体所实施的,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滥用职权或者亵渎职责,而触犯我国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极大的打击了国有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国有企业和社会都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拉大社会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可小觑的影响。
      二、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侦查难点
      (一)案情复杂取证难
      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案件较为复杂的一个原因是国有企业家的职务犯罪中往往还与其他的经济活动相关联,涉及相关法律条文较多,侦查人员如果没有相关的经验知识很难厘清其中关联,很难找出案件的关键点,就无法有效的搜集关键证据,以至于错过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时机。企业家往往利用公司之名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掺杂犯罪行为迷惑侦查人员,使案件涉及更多企业、人员参与,让案件涉及面不断扩大,更加复杂。各种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使侦查人员在开始接触案件时往往无法判断案件性质,辨别案件类型。过多的经济行为交织在职务犯罪中。从客观上增强了案件复杂性,也为犯罪嫌疑人掩藏证据提供了有利条件,使证据更加难以发现。
      (二)犯罪嫌疑人供述获取难
      根据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的罪名现状来看,主要集中于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三个罪名,这三个罪名是腐败的集中体现。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自己的职权优势进行权钱交易,将这种用钱办事的行为带入国有企业中,影响国有企业的平等交易环境、规范的管理秩序,造成各企业间不公平的竞争氛围,人人都想用钱办事,严重影响国家政府的公信力。现实中,这三类犯罪在侦查中开始往往没有许多物证,所以言辞证据显得尤为重要。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可以发现涉案金额大小、具体犯罪情节、做出什么样的利益交换,这些都需要共犯之间交代进行印证,否则很难破案。但是,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大多为高智商的知识分子,这些言辞证据一般不会轻易获得,共犯之间由于利益关系往往形成攻守同盟,不到关键时刻不会全盘托出。
      (三)电子取证技术运用不足
      当前的信息化管理已经可以较好地对个人财产的流通、转移的轨迹进行跟踪管理,社会交往方方面面也都已基本实现信息化,我们每个人都在信息网络的社会中。通过挖掘和分析这些信息,我们能获取案件要素资料,明确侦查方向。现代企业在经营中逐渐趋向无纸化、电子化,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虽然也会有纸质文件保存,但大多是一年打印一次进行留存以备不时之需,主要的财务工作都是在电脑上完成,所以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的很多证据也都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这些电子数据通常存储在电子设备中,有的也会存储在云端。目前我國基层侦查机关的设备还相对不完备,具备专业性电子取证技术人员仍很缺乏,落后的侦查设备和技术短板严重制约了侦查能力,影响办案效率。
      (四)赃款流向广,追赃难
      在国有企业家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一旦发现自己即将面临法律的惩治,就不会再享有一切原有的福利待遇。所以,犯罪嫌疑人在深思熟虑后就会做出极端的选择,即坐牢也不退赃。犯罪嫌疑人会对所犯事实进行交代,但不会告知侦查人员赃款的流向,使侦查机关的追赃工作难以进行。由于许多国有企业家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都会精心计划,所以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会立即通过之前计划的各种途径进行赃款的转移。而且,国有企业家大多都是高智商的知识分子,具有一定的相关知识,在藏匿赃款方面也比较有经验,大大增加了侦查人员追缴赃款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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