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作文范文 > 正文

    城市基础设施防盗机制研究

    时间:2021-05-06 12:02:3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 基础设施是城市功能系统正常运行的保障,其防盗机制的研究意义重大。本文在分析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防盗体系现状的基础上,依据犯罪学理论和复杂系统理论,研究城市基础设施盗窃的主客体、犯罪构成和发生机理,并针对其内在根源和外在条件提出城市基础设施防盗机制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 城市;基础设施;防盗机制
      【中图分类号】 S9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2396[2007] 09-0020-03
      
      随着人口增加、规模扩大,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失盗问题越来越严重。各类基础设施的失盗破坏成为现代城市的“顽疾”之一。能持续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基础设施失盗破坏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修缮或重建费用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系统中断或破坏,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社会治安事件频繁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失盗材料回收利用率低,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重大工程的基础设施失盗影响国家战略;盗窃犯罪阻碍了城市文明进程。
      有关城市基础设施防盗的研究较多,冯成华、吴杰后分析了电力设施被盗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加大打击力度、切断销赃渠道等防盗措施;陈湘清阐述了新时期盗窃犯罪具有主体复杂性和手段智能化以及季节性等特点,提出有效防盗需要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建立群防群控的防盗机制;范伟以复合材料代替铸铁井盖为例,研究了基础设施防盗技术;张俊峰、李贵臣、张亚平等分别从犯罪构成和司法实践等方面研究了基础设施盗窃犯罪如何定性问题。此类研究主要集中在防盗技术、基础设施盗窃司法定性和防盗法治等方面,所得结论多属于被动防御性的,而探索盗窃根源和防盗机制较少。本文拟在分析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防盗体系现状的基础上,从城市系统的安全性角度研究产生盗窃的内在根源和外在条件,进而提出防盗机制建设的对策。
      
      1城市基础设施防盗体系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均建立了相应的防盗体系,但由于“责权”不统一、司法量刑等级不高、防盗技术薄弱等问题,仍不能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失盗。
      1.1 防盗责任体系现状
      依据行业不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分别由相关市政企业和属地的城管部门管理。市政企业为行业内的垄断企业,负责所辖范围内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修缮,并承担盗窃造成的损失,因此负责基础设施防盗;城管部门为政府的事业单位,负责属地基础设施的运营和管理,不承担盗窃造成的损失,因此其防盗责任无法有效约束。在法制权力上,防盗的执法权属于公安部门,而由于警力有限,公安部门无法及时应对所有基础设施的防盗,导致市政企业或城管部门面对盗窃只能被动防御,缺乏主动控制,因而难以有效打击盗窃犯罪。
      1.2司法量刑体系现状
      我国刑法规定,一般盗窃行为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随着盗窃金额的上升,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在多数情况下,盗窃电缆、管道等重要基础设施的行为均按一般盗窃罪处罚,司法量刑过轻。只有当盗窃涉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时,才会处以极刑。但以极刑或无期徒刑定罪的前提条件是“数额较大或巨大”,在具体案件中不易界定。而在司法界,对于基础设施盗窃犯罪的法律适用尚存分歧,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高等级的罪刑进行定罪需要充足的条件和依据。因而导致司法惩戒体系未能对基础设施盗窃犯罪形成有效的威慑。
      1.3防盗技术现状
      目前的防盗技术措施主要有三类,一是应用新材料,如以钢纤维混凝土或塑料复合材料代替铸铁作为窨井盖材料;二是增加地域布置的复杂程度,如管道布线位置不易接近、增加电线电缆的埋深等;三是设置保护装置,如为变压器设坚固外壳、为变电站建造特殊建筑等。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种类多、地域布置复杂,此类防盗技术仍有待研究。
      
      2城市基础设施盗窃系统分析
      
      2.1城市基础设施盗窃主体分析
      作为物质、关系、信息和科技等多元素构成的开放的复杂系统,城市系统内部熵流的竞争剧烈,且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物质能量的交换频繁,使得系统的结构和层次相对不稳定,系统处于波动状态时易衍生非正常的熵增,导致系统安全性降低。作为区域增长极,我国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其内向引力远大于周边区域,从而形成“旋涡”,吸引大量资源向其集中。其中以劳动力资源的流动最为明显。以上海为例,2003年外来劳动力约为375万,2004年则为400万,外来与当地的劳动力比例接近1∶2。流动性过大造成城市极不安全。同时,城市系统内部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的系统动荡,以及社会分配不合理、居民素质不平均和安防制度不健全导致的系统不稳定也是城市的安全隐患。因此,作为系统不稳定和不安全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城市基础设施盗窃犯罪的主体包括外来务工者、流动居民、失业或无业居民、职业犯罪团伙、法律意识淡薄的城市低收入居民以及其他报复社会或有政治目的的人。
      2.2城市基础设施盗窃客体分析
      基础设施分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两类,其中生产性基础设施包括电力、热力和燃气等动力能源设施,园林绿化、环保及市容卫生设施,邮电通讯设施和道桥交通设施等,是城市基础设施盗窃的主要对象。不同行业犯罪客体及其受影响程度不同,电力设施失盗对象主要包括变电站设备和电缆等,盗窃破坏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大面积居民区断电、工业生产非计划性中断等事故;燃气设施被盗可能性较小,但后果严重,易引起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通讯设施失盗对象主要包括电缆和光缆,盗窃破坏会造成城市通讯系统瘫痪和相关依赖通讯的行业不能正常运转;环保、市容卫生设施和交通设施领域,包括窨井盖、垃圾箱等各种设施失盗极为频繁,严重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
      2.3城市基础设施盗窃犯罪构成分析
      与一般犯罪相同,城市基础设施盗窃犯罪构成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要件。主体是偷盗的实施者;客体是偷盗的对象;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目标和对犯罪结果的认识等;客观方面包括犯罪结果、环境和法律约束等。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共同作用,促成主体对客体实施犯罪行为。
      依据犯罪学基础理论犯罪本源论分析,城市基础设施盗窃犯罪的直接动机是盗窃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犯罪目的分三种,一是未能意识到犯罪后果严重性的情况下追求盗窃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二是对盗窃可能造成的破坏有既定的认识,但仍以牺牲更大的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追求自身利益;三是纯粹为了破坏城市基础设施。不同的犯罪目的,其犯罪性质不同。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个人偷盗或团伙作案。犯罪结果可能成功或者失败,失败包括当场被抓捕和案件被破获两种情况,对犯罪结果的判断和对失败概率的预估决定其实施的可能性。因此,基础设施盗窃的内在动力是经济利益,外在环境约束是司法和管理制度,分析其发生机理应从两个方面考虑。
      2.4城市基础设施盗窃发生机理分析
      作为城市复杂系统不稳定的表现形式,发生城市基础设施盗窃有内在经济根源,亦有外在管理和制度因素。
      首先,城市系统的安全性降低是内因。在城市系统与外部环境的物质能量交换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转移,形成流动人口,使得城市系统流动性增加。在城市系统内部,一是富裕阶层的收入呈现多样化和增值速度快的特点,而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来源则逐步萎缩并有价值递减的趋势,使得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二是城市人口数量急剧增加但人口素质未能普遍提高,低素质、低收入居民仍较多;三是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对基础设施盗窃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这些使得城市作为开放的经济社会动态系统安全性降低,成为基础设施盗窃发生的内在诱发根源。

    推荐访问:防盗 城市基础设施 机制 研究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