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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

    时间:2021-04-17 00:03: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基本原则就是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作为私法上的跨国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应违背东道国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所以要求其承当相应的环境责任则是其中应有之意了。另外,从经济法理论角度来看,经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以纠正市场主体的社会目的性与经济目的性之间的矛盾。有关跨国公司所引起的环境责任应该是属于此类范畴。
      关键词: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0-0253-01
      
      作为现代经济生活的主角,公司及跨国公司确实对环境问题的产生难辞其咎。按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追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其发展目标,企业在这种价值观之下当然不会考虑对大气污染、水质污染等环境消耗支付代偿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漠视环境利益、任意排放污染物和掠夺性开发资源的现象,多数都是由企业实施的。一方面是寻求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另一方面是社会责任理论的演化,两种思想碰撞在一起,公司承担绿色责任的观点就形成了。跨国公司作为公司形式的一种,几乎具备公司的所有特性,此外还具备其自身独有的特性——跨国性、组织结构的复杂性、不可控制性等。因而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其所有责任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其不可推缷、不可避免的。而跨国公司环境责任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一部分,投资者的短视行为、跨国公司的转嫁污染行为、对资源的掠夺与对环境的破坏行为相对于一般公司来说更为严厉,也更加难以控制,所以对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的规制已迫在眉睫,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的内在要求。
      一、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味地寻求经济上的利益必然会造成其在经营发展战略上的“短视”。
      跨国公司要求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状态和生存前景,就应该密切关注其能不能够在东道国境内实现长期的利润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跨国公司是否以一个有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它在东道国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环境问题主要就是一个经济问题。企业的环境保护活动在很大程度上由企业的经济利益或利润所决定,或者说,包括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在内的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是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基本原因。这种资源开发的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生产经营活动当中,而对于跨国公司来讲,由于其大部分都来自于发达国家,一般不存在环境成本的外部化。
      另外,法律经济学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就是利用效用比较方法降低交易成本,降低机会成本。效用比较就是一种价值衡量的方法,将生产者生产活动的社会经济效用或价值与污染的受害者所受损害的社会经济效用或价值相比较,如果前者大,则该生产活动就不应为法律所禁止或取缔,反之,则应禁止或取缔。在引入环境效益的概念后,通过效用比较方法可以达到使环境资源利用获最大效益的目的。
      二、从社会学角度分析。跨国公司首先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组成部分,其次它才是个独立的法人。
      所以它与社会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从部分与整体的哲学基础来看,跨国公司是不应该脱离于东道国这样一个社会环境的。从社会契约原则来看,企业功能的基础在于社会契约,它作为特定社会中的组织,被赋予存在和经营的权利,因而也应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内对社会负责,即在任何环境下企业都应自觉主动地适应社会预期的变化,对其负有的社会责任灵活地予以反映;企业如果拒绝承当社会责任,就同样会被社会所拒绝,这就是所谓的“责任铁律”。
       三、从法理基础角度分析。既然是环境法律责任就必然有其存在的法学基础公司承担的环境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一种,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这种责任存在的基础与公司作为私法上的主体所享有的私法自治原则是不相适应的。
      但私法自治不是绝对的,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基本原则就是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作为私法上的跨国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应违背东道国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所以要求其承当相应的环境责任则是其中应有之意了。
      四、从道义角度分析。由于发展中国家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不利的国际竞争环境,让发展中国家在吸收外商投资上做出种种让步,提供优惠的待遇和宽松的发展环境,以增强吸引力,所以跨国公司在谋求利润的同时应当承当其对东道国的环境责任。
      虽然西方有些经济学者认为,经济学是实证科学,不涉及道德的问题,但这与西方经济学并不那么吻合。西方自由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虽然坚定为自由市场做辩护,但它同样坚信在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中,也存在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道德法则,它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处,达到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平衡。一般来說,企业的道德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产出合乎消费者安全和需要的产品;二是遵守法律、善待员工;三是承担对环境的责任。因此,跨国公司承担其从事经济活动的环境所引发的责任是其道德要求。
      
      参考文献:
      [1]蔡守秋.论当代环境资源法的经济手段[J].法学评论,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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