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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见证人跟担保人 [在借条上签了名,是担保人还是见证人?]

    时间:2019-05-07 03:14:5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半年前,一个朋友李适跑来向我丈夫借钱。我丈夫手中没有现钱,就带他去找了另一个朋友周革。碍于我丈夫的情面,周革借给了李适3万元。李适当即打了欠条,写明了借款数额,言明5个月后归还,为表示诚信,我丈夫随手在借条上签下名字。李适未如期归还借款,周革等不及,找我丈夫催要,理由是我丈夫是担保人。我丈夫说他是见证人,不是担保人,但周革不同意,说反正借条上有我丈夫的签字,我丈夫就得负责任。我丈夫陪着周革去找了李适,李适表示账一定要还,但现时没有钱。周革抓住我丈夫不放,一口咬定他就是“担保人”,请问,在借条上签了名,算是担保人,还是算见证人呢?
      在借条上签名者,一般为借款人、担保人或者见证人,当签名前没有标明具体身份,债权人、签名者各执己见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你丈夫在借条上写下名字,从来信所述情况看,这签名与借款人李适的签名肯定隔了一定距离,这段距离让你丈夫排除了共同借款人的嫌疑,但是,因为签名前没有标明身份,你丈夫属于“担保人”还是属于“见证人”,就还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借款人李适和债权人周革之间发生的这笔民间借贷,是你丈夫牵线搭桥促成的。在此之前,李适和周革是否认识?如果认识,来往是否密切?这决定着你丈夫的身份。如果李适和周革是初次谋面,或者虽然认识却无过多来往,那么,根据通常理解,你丈夫的身份将被认定为“担保人”,因为,没有你丈夫的担保,周革不会将钱出借给不认识、无交情的李适。反之,如果李适和周革不仅认识,而且有交情的话,你丈夫被认定为“见证人”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毕竟,签名前没有担保人字样,周革也无充足的理由证明你丈夫是担保人。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必须跟着抚养方吗?
      2008年底,我女儿出生后,因为我是农业户口,女儿的户口自然跟着她父亲落在了市区。现在我和丈夫要离婚,3岁的女儿我得带走,她父亲一口答应,还提出要把女儿的户口也迁到我名下。我知道他是为了不影响日后再婚,先要把自己脱得一身干净。我不嫌弃农村,但目前农村的教育条件与城市里差得远,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女儿的户口若跟了我,就只能到郊区去读小学,这是我所不能接受的。但她父亲说孩子的人与户口不能分离,我要孩子就必须转出她的户口。请问,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必须跟着抚养方吗?
      
      离婚之时,孩子归谁抚养,先由夫妻协商,协商一致的话,自然由你们说了算,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只能法庭上见,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情况、父母的情况,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调解或判决的方式,决定孩子归谁抚养。至于孩子的户口,与抚养权无关,这完全是两码事,你丈夫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你和丈夫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之所以说初步,是因为这抚养问题,在你们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并将之写到离婚协议上之前,还不算数,你丈夫还可以反悔。如果你拒绝把女儿户口从丈夫那里迁出,丈夫反悔跟你争夺女儿抚养权的话,这女儿抚养权的问题,还得从长计议。不过,对你来说,也就是增加了些许波折,你女儿才3岁,别说他争女儿抚养权不过是权宜之计,就算他真的来争,也争不过你。在抚养年幼孩子方面,母亲较之父亲有天然的优势,在女儿争夺战上,你会是胜利者。
      
      提前辞职,违约金怎样赔?
      2011年7月,我大学毕业应聘到某外企就职,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公司支付培训费1万元,我则必须至少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在服务期届满前离职,则必须向公司缴纳违约金3万元。当时稀里糊涂在协议上签了名,等干了一段时间,才知道工作条件和工作报酬并不如意,可想想那3万元违约金,只能一忍再忍。今年4月,我再也忍不住,向公司提出了辞职要求。公司的答复是:辞职可以,但必须缴纳3万元“培训协议”违约金,否则将不予办理个人档案、社保等转移手续。我据理力争,但胳膊怎么也没能拧过大腿。请问,提前辞职,究竟该赔公司多少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公司与你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是可以的。不过,这培训协议的内容,也不是公司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还有一定之规,不得违反法律对此做出的强制性规定。就违约金而言,《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只为你花了1万元培训费用,却提出3倍于培训费用的违约金,这是一个霸王条款,也是一个无效条款,对提前辞职的你没有法律约束力。你提前辞职支付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1万元培训费分割到5年服务期中,你已在公司工作了近一年时间,支付的违约金应当是8000余元。
      慑于公司的强势,你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已经违心地支付了3万元违约金,不过,现在还可以补救。你杀一个“回马枪”,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退还多支付的违约金,必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责编/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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