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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译者主体性对比《爱玛》三个中译本_译者主体性

    时间:2019-01-02 03:33:0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本文通过比较三个《爱玛》中译本,从原作和译作及各个译作之间在风格�语调�翻译方法变化的形式�标点和翻译策略等方面的细微差异上探索了译者主体性的体现,讨论了译者在翻译《爱玛》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译者主体性。
      关键词: 《爱玛》 中译本 译者主体性
      
      《爱玛》[1],结构严谨,情节曲折;文笔细密,语言幽默;悬念叠现,妙趣横生,为中国人所周知。随着原著的普及,《爱玛》的中文版本也享有盛誉。笔者所选定的三个中文版本分别为刘重德、张经浩和孙致礼所译,在下文中分别标示为刘的译本[2]、张的译本[3]和孙的译本[4]。
      从刘重德先生的书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翻译是具有双重性的,不仅是科学而且又是艺术;而翻译也有自己的方法和规律,翻译的好坏与否依赖于译者本身的翻译技巧和艺术水平。他认为,归划和异化虽然是两种不同翻译方法,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之间不可或缺;归化为主,异化为辅,具体的运用要根据实际,灵活运用[5]。与刘重德教授相反,张经浩教授不太注重翻译理论,更注重创造精神。张教授将翻译的重点归纳为:去掉翻译腔,求生动,求贴切,吃透原文敢于创造这四个方面。[6]孙致礼教授不仅在翻译实践上下足工夫,还发表了很多文章来阐述自己的翻译方法和主张。他精辟地论述了异化与归化这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其主张:“翻译的根本任务,或者说是翻译的目的,是完整而准确地传达原作的思想和风味,异化是其必经之路……我们主张:尽一切的可能,应尽量争取异化;在异化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就应退而求其次,进行一些必要的归化。简化之,可能时尽量异化,必要时尽管归化。”[7]
      笔者将从三个方面比较三个译本的异同点。
      1.不同风格
      有人说译作应该有译者的翻译风格,有人说译作应反映原作的风格,请看以下的例子:
      原文:
      “...but she knows how much the marriage is to Miss Taylor’s advantage;she knows how very acceptable it must be,at Miss Taylor’s time of life,to be settled in a home of her own,and how important to her to be secure of a comfortable provision,and therefore cannot allow herself to feel so much pain as pleasure.”(p.6)
      刘的译文:
      “但她知道结婚对泰勒小姐是多么有利。她知道,象泰勒小姐那样年龄的人住在自己的家里是多么惬意,一种舒适的生活对她又是多么要紧,因此她不会让自己喜不胜悲的。”(p.6)
      张的译文:
      “泰勒小姐结这个亲可算是天大的福气。她年纪不算小了,当然想成个家。再说,有现成的舒服日子谁不愿过?这些事爱玛也清楚,她就不该发愁,应当高兴。”(p.7)
      孙的译文:
      不过爱玛知道,这桩婚事对泰勒小姐极为有利。她知道,泰勒小姐到了这个年纪多么想要有个家,多么需要有个生活保障,能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因此,爱玛主要应该为之高兴,而不是为之伤心。(p.8-9)
      这段话出自于主要人物之一的奈特利先生之口。从小说中看出,作者想要描述的是一个目光敏锐、洞察事理、谈吐幽默、能言善辩的人物性格。但是读完张的译文却感觉此人全无涵养,言词俗不可耐,与普通小市民并无任何差别。而译文中“天天的福气”、“舒服日子谁不愿过”及“当然想成个家”等不仅与原文语气完全不符,意思也天差地别。由此可见,文学翻译追求的不仅是意思正确,风格、语调、分寸等其他重要因素也必须充分考虑到,否则很可能会与原作完全走样。刘和孙的译文相对而言令人满意,因其注意到了说话人独特的身份和语气。
      2.不同语调
      语调在塑造人物性格方面起决定性作用,不同的语调特征可以反映译者对人物个性的不同态度,成功的语调再现对于原作风格的诠释具有重要意义。请看以下的例子:
      原文:
      Mr.Weston was a man of unexceptionable character,easy fortune,suitable age,and pleasant manners.(p.2)
      刘的译文:
      魏斯吞先生有无可非议的品德、富裕的家产,合适的年龄和愉快的态度。(p.2)
      张的译文:
      韦斯顿先生人品出众,广有钱财,年纪相当,风度不凡,是百里挑一的人。(p.3)
      孙的译文:
      韦斯顿先生人品出众,家境优裕,年纪相当,举止优雅。(p.3)
      原文中“unexceptionable,easy,suitable,pleasant”这四个形容词虽然都属褒意词,但却用得其所、各具分寸。假如读原文我们能给韦斯顿先生打个八十分,那么读张的译文则要给他打九十五分以上,因为“广有钱财,分度不凡,百里挑一”均有不可比拟之意。刘的译本有分寸感,较贴近原文。孙的译本不仅用到了正确的词组,句型也与原文相似。
      3.语言形式变化的不同处理方式
      不同语言有不同表达形式。世界上没有任何两种语言有完全相同的文字句法结构。各种语言之间的区别在于如何说,而不在于说什么。尽管语言之间存在分歧,但人们仍然可以从一种语言转移到另一种语言框架。请看以下的例子:
      原文:
      Mr.Knightly,a sensible man about seven or eight-and-thirty,was not only a very old and intimate friend of the family,but particularly connected with it,as the elder brother of Isabella’s husband.He lived about a mile from Highbury,was a frequent visitor,and always welcome,and at this time more welcome than usual,as coming directly from their mutual connections in London.He had returned to a late dinner after some day’s absence,and now walked up to Hartfield to say that all were well in Brunswick Square.It was a happy circumstance,and animated Mr.Woodhouse for some time.(P.4-5)
      刘的译文:
      奈特利先生是个三十七八岁、颇有见地的人,同这家人不仅是认识已久的至交,而且还有着特殊的亲戚关系,因为他是伊莎贝拉丈夫的哥哥。他住在离海伯里一英里左右的地方,是这儿的常客。他每次来总是受欢迎的,这一回比平日更受欢迎,因为他是直接从伦敦与他们都有关系的亲戚家过来的。他外出数日,回来后晚饭吃得很迟,然后又步行来到哈特菲尔德,报告说布伦斯维克广场那边大家都很安好。他来得正是时候,让伍德豪斯先生高兴了半天。(P.6)
      张的译文:
      奈特里先生来了。他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年约三十七八岁,与伍德豪斯家不但有多年的交情,而且由于是伊莎贝拉丈夫的哥哥,还多了一层亲戚关系。他住在离海伯里一英里的地方,常来常往,总被当作座上客。特别是这一次,他从伊莎贝拉家来,就更受欢迎了。他在那里住了几天,晚饭时分才到家,急急忙忙又赶到海伯里捎话,说是伊莎贝拉一家大小都平安。他来得正是时候,使伍德豪斯先生高兴得很。(P.7)
      孙的译文:
      奈特里先生是个聪明人,大约三十七八岁,跟伍德豪斯家不仅有多年的交情,而且身为伊莎贝拉的夫兄,跟这家人还有一层亲戚关系。他住在离海伯里大约一英里的地方,是伍德豪斯家的常客,而且总是很受欢迎。这一次他就是从他们伦敦的亲戚家那里来的,因而比平时更受欢迎。他出去了几天,回到家里吃了顿很晚的晚餐,然后跑到哈特菲尔德,报告说布伦斯维克广场那一家人全都平平安安。这是一条好消息,让伍德豪斯先生兴奋了好一阵。(P.9-10)
      三位译者的译文有类似之处,但主要区别在于其对原作的形式变化的不同态度。原作中有两句话,一是“coming directly from their mutual connections in London”,这里“their mutual connections”指的是“伊莎贝拉家”。按照读者的角度来说,如果说明是“伊莎贝拉家”会更清晰,但奥斯丁故意使用了跟常人不一样的表达方式,也许为了求异。张译作“从伊莎贝拉家来”,而刘和孙译为“从他们伦敦的亲戚那里来的”。张故意作了清楚的表达,目的为了让读者更明白,而且这样更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而刘和孙采取了与原文一致的表达方法,是为了忠实于原文和尊重作者。二是“now walked u to Hartfield to say that all were well in Brunswick Square”,刘译为“他外出数日,回来后晚饭吃得很迟,然后又步行来到哈特菲尔德,报告说布伦斯维克广场那边大家都很安好”,张译为“急急忙忙赶到海伯利捎话,说是伊莎贝拉一家大小都平安”,孙译为“然后跑到哈特菲尔德,报告说布伦斯维克广场那一家人全都平平安安”。张将“in Brunswick Square”译作“伊莎贝拉一家大小”,而刘和孙是按照原文,按部就班地翻译。
      译者主体性对于译本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整个翻译过程,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影响着翻译的最终结果。法国的安托瓦纳・凡尔曼曾经指出,译者是翻译中最积极的因素,因为译者所采取的翻译立场、制定的翻译方案,采取的翻译翻译策略、使用的翻译方法一旦选择,一旦确立,译者也就为自己完成定位,所译出的“每一个字都成了一种誓言”。[8]
      在翻译研究过程中,承认和强调译者的主体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译者的身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以“隐形人”的形式出现。译作的成功,很多时候被人们归功于原作,而译者的名字却很少被提到。有些译著上面甚至只有原作者的名字,而只字不提译者的名字。杨武能呼吁:“翻译家是文学翻译的主体,译者及原著翻译家研究应成为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翻译家的著作权和其他种种权益必须受到尊重!”[9]
      
      参考文献:
      [1]Austen,Jane.Emma[M].London:Penguin Popular Classics,1999.
      [2]简・奥斯丁著.刘重德译.爱玛[M].漓江出版社,1982.
      [3]简・奥斯丁著.张经浩译.爱玛[M].中国书籍出版社,2005.
      [4]简・奥斯丁著.孙致礼译.爱玛[M].译林出版社,2001.
      [5]刘重德.翻译原则再议[J].外国语,1993,(3).
      [6]张经浩.重译《爱玛》有感[J].中国翻译,1999,(3).
      [7]孙致礼.翻译的异化与归化[J].山东外语教育,2001,(1).
      [8]孙致礼.中国的文学翻译:从归化趋向异化[J].中国翻译,2002,(5).
      [9]孙致礼.再谈文学翻译的策略问题[J].中国翻译,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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