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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公安边防工作中的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处置

    时间:2021-05-13 20:07: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警察组织为实现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控制的目的,通过运用传播沟通的方法协调与公众的关系,影响公众舆论对警察组织的看法,塑造警察队伍良好形象,优化警察行政和执法环境的活动。公安边防工作中的警察公共关系危机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严重影响边防警察队伍形象、影响边防警察行政和执法环境的事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边防部门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例如各种恐怖暴力事件、劫持人质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关安全事件等,给公安边防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处置带来巨大难题,因此,如何完善处置对策,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安边防机关的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探讨的重大课题。
      一、新时期公安边防工作中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的特点
      (一)危机发生突然性
      危机事件一般都是突发性事件,即事出突然,猝不及防。一种情形是危机事件整体突然发生。另一种情形是常规事件突然演变成危机事件,即因为某些因素的出现而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或者转变为危害巨大的危机状态。
      (二)危机事件高危性
      危害性既包括对边境地区公共秩序、政府形象、群众安全感等软性危害,也包括对生命和财产的硬性危害,尤其是对生命的危害是边防警察公关危机事件在危害性上的主要表现。
      (三)事态发展不稳定性
      边防警察公关危机事件的当事人由于非理性的思维和行为,导致事件可以朝多个可能的方向发展,造成警察公关危机事件事态发展的不稳定性,除了与事件行为人的主观愿望直接相关外,还受行为相对人和事件处置人应对措施的重大影响。
      二、新时期公安边防工作中的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处置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公安边防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了一大批边防警察公关危机性事件,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危机的处置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边防法制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个别边防警察自身问题。个别边防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从而严重影响了边防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的有效解决。
      二是公众法制意识淡薄。从现实的情况看,法制素质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边境地区执法对象法制意识不强,妨碍边防民警执法的事件时有发生,有时甚至使用暴力手段。
      三是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中边防警察职责的规定模糊。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公安边防机关在遇到危机事件时的职责,造成公安边防机关在突发事件防控中遇到阻碍,如指挥主体的不确定问题。
      四是缺乏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舆情引导。由于少数公安边防部门工作不透明或缺乏强有力的组织,特别是对媒体缺乏科学有效的管制,加上少数媒体在猎奇心理引导下以偏概全的炒作,使得危机发生后信息传递极易出现失真性、误导性的现象,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和有效处置。
      (二)边防部门执法监督职能有待加强
      一是对执法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边防部门内部的法制部门工作中片面依赖地方公安机关审核审批,而部队法制部门监督检查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实体认定不出错就行,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少深刻的认识。
      二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不明显。从内部监督来看,各部门之间缺少联系和沟通,力量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工作缺乏及时性,加之作为主管内部执法监督的法制部门缺乏应有的权威,使得执法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是执法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制部门的人员来源渠道主要是从基层民警中选拔,在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上都需要一个学习培养的过程。基层执法监督员用于学习法律业务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相对欠缺。
      (三)危机应对机制有待健全
      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科学预警防范机制。部分边防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收集到的情报信息又缺乏共享,导致处置力量缺乏共用,造成效率低下、效能受限。二是缺乏合理补救机制。三是缺乏警方与媒体沟通机制。由于缺乏同媒体打交道的经验,面对媒体的批评与指责,容易陷入与媒体沟通中的被动地位。
      三、公安边防工作中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处置对策的思考
      危机处置是危机公关的重要一环,危机处置方法得当与否,结果将大相径庭。危机公关技术性、策略性强,必须依靠警察的主动行为,把公共关系学的基本原理、方法与公安边防工作的实践结合起来。
      (一)构建和谐边防法制环境
      一是提高执法对象的法制意识。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立法参与、法庭旁听、媒体传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普法对象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的法制意识和素质。
      二是加大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为民警处置危机事件免去后顾之忧,使他们免受不法侵害。
      三是健全警察执法监督制度。一方面给执法监督工作以应有的地位,切实把执法监督的位置前移并纳入议事日程,增强执法监督的实效;另一方面要建设高素质的执法监督队伍。
      四是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依靠群众雪亮的眼睛使我们的干部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二)加强边防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增强边防民警的公共关系危机意识。每一名边防警察都是一个独立的公关主体,要坚持全员动员的原则,把塑造形象渗透到日常的、持续的、丰富的生活和工作中,把处置公关危机工作与公安边防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
      二是重点提高边防社区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处置能力。边防社区是警察组织与公众沟通最基层和最直接的场所,边防民警在社区开展预防犯罪、宣传法制、提供公众服务、构筑公安边防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的工作,既能增加边防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又能促进警民关系,赢得公众对边防警务工作的支持。要树立公安边防社区民警的形象,努力提高边防社区警察在实际工作中的执法能力。

    推荐访问:边防 公共关系 处置 警察 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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