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科资料 > 正文

    是挪用资金罪还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时间:2021-03-09 04:01:0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案情简介】
      曾轰动全国金融界的神秘富豪颜某(2006年曾位列胡润百富榜第56位)、爱建信托公司原总经理马某挪用资金16亿元、合同诈骗20亿元案历经一年半时间终于尘埃落定。庭审当天,虽寒风刺骨,但旁听者却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排起了长队。上午9时整,三位身着法袍、神情严肃的年轻法官步入第一法庭,旁听席上早已挤满了各大媒体记者,座无虚席,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马某、陈某及颜某共同或分别结伙,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爱建信托资金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且数额巨大(被告人马某被指控挪用资金16亿元);被告人颜某单独或伙同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爱建信托公司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资金,其行为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某被指控合同诈骗20亿元),颜某实际占有17.11亿元。
      来自北京的田文昌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王俊民律师担任颜某的辩护人,我与沪上另一名刑事辩护资深律师共同担任马某辩护人。
      庭审时,控辩双方的激烈对峙使庭审连续整整两天从上午9点到晚上9点。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检察官的指控,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被告马某的行为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法律特征,被告马某没有挪用资金给个人使用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给颜某使用的行为和结果。被告马某作为爱建信托公司总经理履行公司职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外以公司名义而不是以马某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并依贷款程序发放贷款,公司获得经营收益(利息)体现单位意志。爱建信托公司接受爱建证券总部出具的质押物证明,以及爱建信托公司采用分别签订贷款合同的方法,将信托资金给颜某的私营公司等使用,不能认定为被告马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给个人使用。
      2、被告马某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法律特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马某与被告颜某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的主观故意,也不能证明被告马某获得合同诈骗所得赃款或约定分得赃款。应严格划分经济活动产生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不同的法律关系,被告马某没有非法占有爱建信托公司财产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爱建信托公司财产的行为和结果,故被告马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在归纳总结时,我提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马某的行为作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即依法作出被告马某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的公正判决,也以此体现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谦抑性原则,树立刑法的有限性、刑法的迫不得已性和刑法的宽容性观念。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目前证据状况下不宜认定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并认定被告颜某与马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但是,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故法院最终判决:4名被告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处罚。
      【律师点评】
      民营企业融资难是当前突出的问题,在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严格依照金融法律法规有序进行,否则将产生金融法律风险,并且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在前述案例中,被告拥有高学历,担任金融机构的重要职务或民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涉及的资金多达亿元,违规操作资金流向不仅违反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影响资本市场的公平交易,损害了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其自身也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民间借贷类的金融案件屡有重大影响产生,为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十分关注吴英集资诈骗案(7.7亿元),并提出:第一,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慎重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因此,我们认为: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固然重要,但如何防范金融法律风险尤为必要。
      第一,现代经济离不开金融服务。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金融业既服务于现代经济,更是现代经济的高级形态,现代经济明显具有经济金融化的特征;金融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力量,是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是连接现代经济各类主体的关键枢纽,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和成熟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金融业务不断拓展。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额将达千万亿元;到2020年,上海将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五大体系”,即基本形成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备较强交易、定价、信息功能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等;“八个中心”和“一个聚集地”,即逐步形成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等以及逐步形成国际金融人才聚集地。这需要金融服务形式不断创新,融合程度不断加深,金融业成为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系统性强的特殊行业。
      经济发展需要金融业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持续释放出激发经济活跃的动力,同时,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和稳健,对经济的稳定、健康和发展至关重要,金融业一旦出现风险,势必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经济波动,其后果将远远超出金融业本身,而波及影响到整体经济。可以说,没有金融安全,就谈不上经济的稳健和发展。
      第二,创新促金融业发展,监管使金融安全,法律服务防金融法律风险。
      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效率,获取利润最大化,是金融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使有限的金融资源实现优化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理性看待金融创新成为各国不可回避的历史选择,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金融业高风险的存在,重视和防范风险关系到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方式发生深刻的历史性变化,金融创新无疑加快了金融风险的传导和扩散效应,抑制金融机构信用扩张的盲目性和防范金融业风险,是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金融创新一方面促进了经济发展,同时金融创新所引发的金融自由化加剧了金融脆弱性,各国无一例外对金融业严加监管,安全和稳定成为了金融机构追求的社会本位主义的基本法律价值目标。创新和监管不是对立的,应重视效率和安全的统一,不断完善金融运行的环境,增强金融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金融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建立预防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的机制措施,提升我国金融业的整体水平。实践证明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离不开法律服务,依靠熟悉金融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系高级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黄浦区商会副会长)

    推荐访问:挪用 发放 贷款 违法 资金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