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科资料 > 正文

    司法体制改革不能忽视的四种关系

    时间:2021-03-06 20:06:5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当下,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处在全面深化的过程中,改革已然从理念走向实践,更从宏观走向微观。如何理性审视司法改革、明确司法改革的设计基础,是制定具体司法改革方案的前提。反思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尊重司法现实与制度批判之间的关系、发现司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这些问题的关系、明确司法改革目标与实现目标的路径的关系、体制内视角看待司法改革和体制外视角之间的关系。唯此,才能使我国的司法改革真正实现目的与结果的统一。
      关键词:司法改革;制度设计;理论批判
      作者简介:董玉庭,男,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刑法学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责任制构成要素研究”,项目编号:16BFX072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7)01-0084-13
      十八大之后,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之后,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已然高调走到国人面前,甚至可以说走到世界面前。在某种意义上,我国的司法体制一直处于改革的过程中1,为什么这一轮改革会如此令人瞩目?因为这轮改革触及到了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正因为如此,不论是法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对改革的话题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讨论交流的话题范围大到宏观层面的国家机构设置,小到微观层面基层法官的工资待遇、检察官出庭公诉时准备的材料等问题无一不包,讨论交流的深度从抽象的理论论证到具体细微的制度设计无一漏项。2这些讨论和交流对于已经到来的司法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来讲,既是可喜可贺的,同时也是令人担忧的。之所以可贺是因为这些讨论交流提出了无数种可供选择的理念和制度设计,提高了改革过程中的智识水平。之所以又令人担忧是因为可供选择的方案越多,其中错误的方案干扰正确选择的概率也就相应提高,那么做出正确选择的难度也就越大,一旦错误的方案被选中后果当然堪忧。因此,在所有人都要为中国司法应向何处去发出声音的情况下,明确如何设计,或如何审视具体方案的立场,比立即着手制订一个具体方案要重要得多。因为缺乏看问题的准确立场,我们就不能准确看问题,解决立场问题是当务之急。本文试图通过梳理四种辩证关系来反思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问题,进而表明自己的立场。
      一、尊重与批判的关系
      改革的前提是批判,这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对原有体制深刻而精准的批判,当然就不可能找到改革的正确方向。对于这一点,当下法学理论界把握得很准,因为这是法学家的强项。从当下如潮的批评声音看,批判意识似乎已不用过多强调,相反,随着批判意识的不断增强,现在需要高度重视的可能是另一个问题,即批判者有可能欠缺尊重意识的问题。改革的前提是批判,那么批判的前提又是什么呢?如果批判不是单纯的情绪表达,而是理性的意见表达,批判的前提是尊重,只有尊重才能使批判更加深刻,也只有尊重才能使批判更加客观。真正有意义的“批评与批判必须是理性的,而不是情绪的或者非理性的”[1](序言,P2)。尊重与批判不是、也不应该是非此即彼的反对关系。法学者都擅长学术批判,“学术创新也好、学术繁荣也好,都是学者们在相互批评对方的观点中实现的”[2]。无论是专门的商榷性文章,抑或是对所反对的学术观点的引用,批判的过程其实都透着批判者对被批判文本的尊重。因为批判首先传递的一个信息是重视,其次传递的信息才是反对。除非使用了不当措辞,一般情况下被批判者不会因为自己受到学术批判而感到不舒服,原因就在于批判意味着对文本的尊重。如果批判者缺乏对批判的文本足够的尊重,那么势必会影响批判的质量,甚至干脆就不可能引起或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批判。试想一下,有谁会对自己认为毫无意义的意见进行劳神费力的批判呢?
      有效或有意义的批判必须对所批文本做正确性推定。这种正确性推定的理念会赋予批判者更大的责任,批判者不但要找到文本的错误之处,而且还要找到文本一切有可能存在的正确之处并加以否定。这正像刑事司法追诉过程中要对犯罪嫌疑人做无罪推定一样,论证有罪的控方,不但要用有罪证据证明犯罪,而且还要对一切合理的怀疑进行排除。此种预设文本正确的推定理念,只有当批判者对文本足够尊重时才是可以想象的。因此,无论批判者对所批判文本的作者持何种态度,为了使批判有效,他都应该也必须对所批判的文本给予足够的尊重。
      对制度批判的复杂程度是一般学术批判所不能比擬的,更需要批判者常怀敬畏之心,不忘尊重之意。一般来讲,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发现当下制度中的一些弊端或不完善之处并非难事,有时甚至很容易。但是必须注意,找到弊端加以批判可能仅仅是现象层面的批判。现象层面的批判与改革之需相差甚远,或者说找到现象上的弊端与着手改革之间还有太多的工作要做。批判者如何才能找到现象背后本质层面的弊端?首要的思想准备就是把所批判的(已经发现一些弊端)制度仍预设成正确的。其次用足够充分的证据逐步排除这种预设的正确性。缺乏正确性预设的批判就是缺乏全方位视角的批判,这种层面的批判极有可能把从某一视角发现的现象层面的弊端无限放大,同时还可能忽视从另外一些视角才能观察到的制度的生命力。为改革做准备的批判如果忽略制度仍然存在的生命力是致命的,即使忽略可能存在的生命力都是不能允许的。改革是为了扬长避短,是为了更好。改革之前不仅要知道什么是制度的“短”,更要有能力知道什么是制度的“长”,而且关键是知道什么是“长”,因为在批判语境下知道“短”容易,知道“长”难,或者说,当人们都找短的时候,原有制度中的长处可能有意无意地被找短的人忽略了。只有找短的人在理念上尊重、敬畏欲批判的制度,在方法上对原有制度做有利推定(正确性推定),他才有可能发现原有制度中的生命力,发现原有制度中的“长”,即使最后任何长处、任何生命力也没有发现,这种饱含尊重的批判理念和过程仍然是使改革避免“丢了西瓜拣芝麻”的最重要保证。
      二、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关系
      司法改革最终的目标是解决问题,或者说是把现存司法制度中不好的或负面的东西予以纠正或改善。解决问题的目标当然是建构起好的或正面的新制度,取代原有的不好的负面制度。也许是建构一个新世界具有更大的理论吸引力,也许是建构一个新制度被认为具有更大的理论贡献,目前,越来越多的相关问题讨论、交流集中在设计新的具体制度上。1有时甚至具体到难以区分它到底是学者的理论探讨,还是要执行的操作层面的改革方案。虽然不能忽视更不能否定这种一步到位的对司法改革问题的研究进路,因为这种具体制度设计研究丰富了人们的视野,但是,过度关注结论或结果的研究,有可能会忽略对研究过程或路径的关注,或者换句话说过分关注解决问题的研究,可能会忽略对发现问题的关注。而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逻辑前提,不能很好地解决如何发现问题就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所有具体的新制度被设计出来之前,必须经受住一个基本的理论拷问,即被改革或纠正的弊端是真的吗?通过什么样的研究进路可以保证找到的这些弊端不仅仅是表象呢?如果不能通过这些拷问,如何敢肯定已经发现了当下制度中的真问题呢?如果连发现问题都不能或不敢确信,在此基础上的解决问题即制度设计,岂不有可能是空中楼阁?更有甚者,一旦发现的问题是个虚假的弊端,其本质恰恰是原制度的生命力所在,对这样问题的改革岂不是南辕北辙。所以,在司法改革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做到并重,那么与其把关注点过多放在解决问题上,倒不如放在发现问题上。面对众多具体制度设计,必须要问在发现问题上我们已做好充分的准备了吗?中国具体的司法制度中必须加以改革的弊端和问题到底是什么?是公正缺失的问题,抑或是效率缺失的问题,抑或是两者都有?在直觉上可能很多人感到司法的公正性有待加强,效率低下问题有待于改善,特别是当赵作海案、张氏叔侄案等错案被媒体曝光后,这方面的感受尤其明显。这些个案上的发现对于批评司法现状也许已经够了,因为只要有一个这样的案件,对司法来讲也是耻辱,据此对司法做多么严厉的批评都不为过。但是,这些情况的获悉对于着手具体的新的制度设计而言是否属于已经发现了真正的问题呢?对于批评司法已经足够的“发现问题”,对于改革未必也是足够的“发现问题”。例如,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公务员的待遇过高的问题已经被炒作得沸沸扬扬。持工资过高观点的人多拿出具体事例说明目前公务员工资待遇的确太高了,但是据此提出降低公务员工资待遇的改革方案可以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否定不是因为过高的工资待遇不能降下来,而是仅此并没有发现必须改革的真正问题。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具体制度设计之前,必须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各级、各地区公务员工资的标准到底是多少?工资是由哪些部分组成?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是什么?各职级之间的差异是什么?公务员工资之外的收入有哪些?工资之外的收入,明的是多少,暗的是多少?哪些公务员有暗的收入,哪些公务员没有暗的收入?公务员工资高或低的判断是相比较哪一些群体而言的?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只有把这些问题都回答清楚,而且必须用权威的方式回答清楚,我们才有可能判断关于公务员工资真正的问题到底是什么,之后的改革设计才是有可能的。如果不能清楚回答这些问题,或者虽然能回答清楚,但却不能用有效或权威的方式回答清楚,在此基础上的改革都可能是盲目的。司法的改革与公务员工资的改革相比,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当下所有的司法改革真的已经完全超越了发现真正问题的阶段了吗?

    推荐访问:四种 体制改革 司法 忽视 关系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