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科资料 > 正文

    末代皇帝_溥仪和文绣离婚始末

    时间:2020-08-17 07:16:5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深宫大院里开始的悲剧人生      少年溥仪选妃时,太监送选不少照片,溥仪在文绣的照片上画了一个圈,便决定了这个女孩与自己的爱情关系。当时的溥仪绝对没有想到,数年后,文绣也以一种画押盖章的方式结束了两人的关系。
      1922年11月30日,未满十三周岁的文绣进宫,成了十六岁的溥仪的淑妃。
      溥仪在王公大臣们的劝说之下,又在另一名女子的照片上画上了圈,让她做了自己的皇后,这个人就是满洲正白旗郭布罗氏荣源家的女儿,与溥仪同岁的婉容。
      与温柔老实的文绣相比,婉容是一个个性骄傲、泼辣的女孩子,她少女时期在天津曾经受过西方教育,所以思想开放的她对中国传统的一夫多妻制很是反感。现在她看着文绣在溥仪面前要比自己得宠得多,心里很是恼火,她与文绣的矛盾便开始产生。文绣内向、木讷,婉容性格开朗,还经常在溥仪面前撒娇,渐渐地,溥仪越来越偏袒婉容,而对不听话的文绣则越来越反感。更多的时候,文绣一个人过着平淡、凄清的日子。
      这期间,文绣曾写过一篇著名的《哀苑鹿》:
      春光明媚,红绿满园,余偶散步其中,游目骋怀,信可乐也。倚树稍憩,忽闻囿鹿悲鸣婉转,就而视之,奄奄待毙,状殊可怜。佘以此鹿得入御园,受恩俸豢养,永保其生,亦可谓之幸矣。然野畜不畜于家,如此鹿在囿�,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犯人,非遇赦不得而出也。庄子云: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愿其死为骨为贵也。
      这篇短文字字饱含深情,真实地描述了自己生活在深宫大院中的孤独处境。红墙黄瓦、金碧辉煌的宫殿,映衬出文绣内心的孤独与寂寞。
      
      文绣的婚姻革命
      
      1924年,末代皇帝被冯玉祥逐出皇宫,溥仪带着文绣乘汽车来到天津的静园,对溥仪感到厌恶的文绣开始行动起来。她逃出了鸟笼般的静园,揭开了末代皇妃“婚姻革命”的序幕。
      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发动首都革命后,派兵将溥仪赶出了紫禁城。1925年3月5日,溥仪带着婉容、文绣等人迁居天津,住进了原清朝两湖统制张彪的别墅,世人称其为“张园”。
      虽然眼前居住的别墅富丽、豪华,但是文绣的日子却愈发凄凉起来。
      她眼睁睁地看着溥仪和婉容天天出双人对,自己一个人守着偌大的张园寂寥无比。
      1928年旧历九月是皇后婉容的生日,按规矩,皇亲国戚和王公大臣们都要给皇后进贡,当时婉容接受的“千秋贡品”包括果品、衣料、化妆品、古玩、首饰、字画、烟酒等,其中也包括文绣进贡的燕席一桌,外加烧鸭一对,饼干两匣。可是,轮到作为皇上淑妃的文绣过生日时,却无半人问津。所有的遭遇。令文绣彻底地寒心了。
      1929年,溥仪和他的家人搬离张园,住进了原民国驻日公使陆宗舆的公馆――乾园。溥仪在搬进去之后,将公馆的名字改成了“静园”,当时他还在为自己的复辟大业奔忙,所以取此名,寓意静观变化,静待时机,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心如秋江静”,“静以养吾浩然之气”。
      搬到静园后,溥仪对文绣更加冷落。文绣虽然平日里言语不多,但是她颇有政治头脑,对于溥仪当时一心想完成的复辟大业,她心里并不反对,但是她却不赞成溥仪投靠日本政府。因为政治上的分歧,至此,文绣与溥仪之间的裂痕又加深了。
      眼看着溥仪在亲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文绣感到十分痛心,但她又没有能力和地位去说服溥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溥仪对日本的投靠愈来愈紧。而他俩共同的生活道路亦随着政治裂痕的不断扩展而被阻断了,此时她与婉容的关系也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随着自己受到的冷落和不公正待遇的逐渐增加,文绣心里的积怨也越来越多。长期生活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中,文绣日渐郁郁寡欢。整天以泪洗面,甚至成天想着自杀一类的事情。
      这天,文绣的表妹玉芬又一次听了文绣的哭诉后,劝她离婚,勇敢地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权利。当文绣从玉芬的口里听到“离婚”二字,着实吃惊不小,以前可从来不曾听说过这回事儿啊。看着文绣充满惊讶与疑问的面孔,见多识广的玉芬向文绣解释道:“现在是民国时代,溥仪又被撵出宫来,他也不再是小皇上了,也要守法,平等待人。你可以根据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请律师写状子,告溥仪虐待妻子,和他打离婚官司,向他要赡养费。”
      顿了顿,玉芬又说:“你若考虑好了就这么办!我可以在外面接应,找人帮你的忙。事成之后别把我忘了就行!”
      听了玉芬的建议,本来觉得生活已变得毫无希望的文绣心里似乎又见着了一丝亮光,但是离婚官司毕竟不是一件小事,再加上自己从来没听说过一个女人跟皇帝离婚的,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后来她就把妹妹文珊找来,想征求一下她的意见。文珊从小就是一个不甘吃亏的人,加上快言快语,在刚刚听完文绣想离婚的话时,就表示非常赞成,她看文绣仍有迟疑。就急着说:“二姐呀,难道还没过够?和溥仪这种男人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幸福可言!早离婚早好。”
      文绣在得到了两个最亲近的人的鼓励之后,又和文珊、玉芬在一块儿前前后后地核计了一番,她终于下定决心和溥仪离婚。几天之后,玉芬再次前来探望的时候,文绣偷偷地交给她一千元,请她与文珊一起用这笔钱在外边打点打点。聘请律师。
      1931年8月25日,文珊来到静园,帮助文绣开始她的“婚姻革命”。当天下午3点左右,文珊向溥仪提出申请说,她姐姐的心情很不好,她想陪姐姐一起出去散散心。当天心情不错的溥仪竟然立马就答应了,只是派了一名太监跟随她们出去,但溥仪万万没有料到,这是文绣长期预谋后的一次惊人之举,他这一次不假思索的答应,让文绣从此再不曾跨进这座静园的大门,犹如当初他随手画了一个圈就将文绣的命运锁在了深宫大院里一般轻而易举,
      在现代法律精神的鼓舞和新思想的感召下,中国皇宫有史以来的“妃子离婚案”就此拉开了序幕。文绣姐妹俩坐上溥仪的专用汽车出了静园大门后,她们就令司机一直开往国民饭店。下车后,两人直奔该饭店的三十七号房间。文绣的随从太监紧走了几步,疑惑地跟在主子的后面进丁房间。刚踏进房门,文珊突然转身对太监说:“你先回去,妃子留此不去,还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呢!”
      随从的太监听到文珊的话后大为吃惊,赶紧双腿长跪,苦苦哀求淑妃回去。然而,早已打定主意的文绣态度异常坚决,她只是从衣袖中取出三封密函交给太监,说:“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可拿着这几封信,回去转告皇上。”万般无奈的太监只得从文绣手中接过信,揣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离开饭店。
      原来,文绣在逃出静园前,就已经从各个方面做好了准备。通过文珊和玉芬的帮助,她聘请了三位律师:张绍曾、张士骏和李洪岳。他们帮助文绣拟写了陈述离婚理由的文件以及逃离静园后致溥仪的信件,在这几封信中,他们明确告 诉溥仪,他们已经接受文绣的诉讼委托并正式代理了这桩离婚案件。在信中,他们向溥仪说明文绣出走的原因和要求,并说明文绣的姐妹在文绣出静园之前就在国民饭店租好了房间,就等文绣行动。与此同时,文绣也没有闲着。她找机会清理了自己房中的细软及金银首饰。利用文珊每次探望自己的机会,分批陆续带出并暂时存放在文珊家里,以备出静园后的应急之用,这所有的一切都计划得周密、细致,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律师与卫道士的唇枪舌剑
      
      “末代皇帝离婚案”的消息如一颗重磅炸弹,将全国的舆论炸翻了。文绣马上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一时间。赞誉者有之,抨击者有之,分成两派。文绣的律师与卫道土唇枪舌剑,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末代皇帝溥仪在离婚书上签下了名字。
      随文绣姐妹出宫的太监无可奈何地匆匆离开了饭店,赶回静园将文绣的离婚文件以及信交给了溥仪。溥仪看过信之后大惊失色,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平日性格沉闷,一直都逆来顺受的文绣竟然会与自己闹离婚,这让他觉得自己颜面尽失。恼羞成怒的他立即命令太监速去饭店将文绣接回。
      但是当太监带着人赶到饭店时,文绣等人早已不知去向,房间里只剩下了文绣聘请的三位律师等着他们。律师们义正词严地告诉太监:“文绣女士让我们转告各位,你们回园转告皇上,按信中所提条件考虑办理吧!”太监只好领着众人悻悻而归。
      当晚,静园上下乱成一团,溥仪不甘心地又派人四处去搜寻文绣,无奈找遍了整个天津城却连文绣的影子都没见到。无计可施的溥仪只得又派代表找到三位律师,宣称“溥仪与淑妃伉俪情深,绝无虐待之事,请不要误会”,并以皇上的口吻提出“不许文绣离婚”,企图说服律师让淑妃回到静园。但是,律师张绍曾、李洪岳一口回绝了他们的要求,并指出文绣绝对不会再回静园,如果溥仪不能答应文绣的请求的话,就只能诉诸法律了。而三名律师中的另外一位张士骏的口气和态度则显得稍微缓一点,他说如果溥仪有诚意,允许文绣择地另居并支付适当的生活费的话,事情还有缓和的余地,他们会劝文绣尽量采取和平的方式解决。
      得知文绣的三位律师的强硬态度,溥仪焦急万分。但令他更头疼的事还在后头。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就在文绣出走的第二天,天津市的各路媒体就得知了这一消息,并对此事争相报道,而且是头版头条。有的是直接声援文绣的,如《国强报》登出的一篇题为《溥仪妃子离婚》的短评,文章中表达了对文绣的支持,并将文绣此举称为“数千年来皇帝老爷公馆破题第一遭的妃子起革命”:还有的虽然没有说支持谁,却利用这件事抨击皇家、皇帝乃至几千年的君主制度,而且将抨击的矛头直指溥仪:还有的文章利用文绣出走的时间对清朝后期的腐朽制度加以抨击,暗讽溥仪的复辟大业是痴心妄想,让他看清自己的末日,不要再想入非非了。
      事态越来越严重,诸多言论表明,文绣离开静园的社会意义早已超出了家庭离婚事件的范畴。
      皇家之丑的外扬,不仅让溥仪感觉颜面尽失,同时也让他倍感压力。于是,他一改先前的强势之态,转而召集群臣来商量对策,最后决定由胡嗣瑗派出清室办事处常务律师林廷琛去会晤文绣的律师张士骏,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争取能与文绣和解。
      在此期间,溥仪的叔父载涛也被召到静园商量对策。载涛说:“按理,文绣不会像律师们说的那么绝情。我们一直在与律师打交道,但文绣是不是真的这个意思,我们不清楚。总得设法见文绣一面才行。”众人一听,均表赞同。于是,载涛以族人的名义出面调停,会见了文绣,
      载涛的推断没错,文绣确实没有像外界传言中所说的那么决绝。在她的内心深处,对溥仪仍存在幻想。当时她是这么对载涛说的:“我生是皇家的人,死是皇家的鬼。我从未想过再嫁入。涛七爷,您就跟皇上说,让我好好过日子,给我那笔钱吧。”
      载涛看着憔悴的文绣,告诉她王公们的意思:“以后由皇上每年支付生活费用六千元,让文绣寄居于北平太妃处。但文绣如欲寄居天津,则另由溥仪在日租界为其觅选相当住所。文绣的一切日用器皿、衣服、首饰等物。均交文绣管有,”对于这样的条件,之前受尽折磨的文绣断然拒绝了,载涛无功而返。
      8月26日晚,双方律师举行第一轮会谈。溥仪的代表林廷琛律师提出:溥仪可以不再坚持“不许离异”的观点,但出于为溥仪身份的考虑,文绣不能起诉,也不能登报声明。而文绣的代表张绍曾、张士骏和李洪岳几位律师则提出:文绣坚决不回宫。同时要求溥仪支付赡养金五十万元,否则便要起诉。林廷琛认为要求支付五十万元的赡养金乃漫天要价,根本不可能。双方律师因为分歧太大,此次会谈以失败告终。
      后来双方的谈判又进行了几次,但双方观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溥仪为离婚官司感到身心俱疲。这场离婚官司不仅触犯了身为皇帝的溥仪,同时也引起了前清遗老――那些封建卫道士的愤怒,他们觉得文绣的行为是辱没祖宗,是对皇室的大不敬。随着离婚案的不断激发,这些封建卫道士就像雨后春笋般突然间都从地下钻了出来,他们对文绣出走之事大加鞭挞,从而使得溥仪在这场恼人的官司上得以喘了一口气。其中,随着文绣族兄文绮写给文绣的两封快信见报,一股围剿淑妃的“黑风”顿时拔地而起。紧跟着。攻击文绣的文章纷涌而出,欲置文绣于死地。
      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文绣的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她并没有就此屈服,反而更加坚定了她离婚的决心。当双方律师在28日再一次见面谈判时,文绣本人也到了现场。当时溥仪的律师林廷琛尽量想以委婉的口气劝说文绣,希望她能够回心转意,文绣在听了林挺琛的劝说之后,本来颇为平静的她突然变得情绪激动起来。她一边流泪。一边诉说着自己九年来在皇家的悲惨境遇,同时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当票来说:由于皇上经常不管她,她没有钱花只好典当衣物来维持自己的生活,现在这样做实出无奈。同时掩面啜泣道:“我到现在还是一个处女,素常受尽虐待,现在唯有请张律师等依法保障我应享的人权罢了。”虽然流露出无限的伤痛。但她的态度依旧坚决。
      林廷琛表示回去后会跟大家继续再商量,争取寻得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但令溥仪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自己的律师与文绣见面后的第二天,他与自己的代表们还在商量对策的时候,胡嗣瑗就接到了林廷琛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张士骏已经知会法院调解处,并签发了传票。胡嗣瑗得知此事后大发脾气,大骂文绣一方不守信用。因当时正处在商议和解的阶段,文绣律师的行为,明显就是在将自己的军。但胡嗣瑗不知道,这正是文绣的律师们的本意,即以调解为名,行告状之实,以求让文绣与溥仪彻底脱离关系,获得彻底的新生。所以当林廷琛奉命去质问张士骏时,张士骏对此事并不正面回答,只说淑妃有自己决定的权利,当律师的不便干预。
      8月30日,天津地方法院调解处正式向溥仪下 达了调解处传票和副状,通知他于1931年9月2日下午2时到本院民事调解处施行调解,溥仪没想到文绣的动作会如此迅速,他接到传票和副状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自己堂堂一个九五之尊,竟然被告知要与自己的妃子对簿公堂,这简直就是要他的命,好在他还有那些前朝遗老们的支持,他们尽自己的努力为溥仪提供最大的帮助。北平的尹群在撷英番菜馆宴请《世界日报》、《北平晨报》和《益世报》等报的主编,希望他们不要报道有关溥仪虐待淑妃的消息:上海的遗老们则专门就此事在哈同花园集会,并推举出代表刘春霖北上,以协助溥仪处理此事……几乎全国各地的遗老们都出动参与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讨妃行动。
      而文绣这边,律师们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文绣和她的律师们事先约好了彼方律师,定于9月4日下午在法国律师庞纳富的事务所内见面。见面后文绣口气非常坚决地向溥仪提出了三个条件:一、彻底脱离,各不相扰:二、我日常使用的衣物已经开列了清单,应照此单全部付给;三、必须拨付赡养费十五万元,并说明如果能依照这三条办便可无事,否则只好法庭相见,最后淑妃把事先准备好的衣物清单递给了溥仪的律师。在这之后十余天里,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后来,在张士骏等三位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又与溥仪的律师进行了几次会晤,案情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9月15日下午,林廷琛先后与张士骏商谈两次。在供养费问题上几经反复。最后文绣一方在做了很大的让步之后,把供养费定在了五万五千元这个数目上,但是要求一次性交付现金,并在短时间内办理手续。面对这样的条件,面对态度坚决的文绣,面对自己所处的局面,溥仪只好点头答应。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宗皇室离婚案至此落下了帷幕。
      1931年10月22日,即旧历9月12日,下午1点,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与淑妃文绣在林廷琛的律师事务所内正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溥仪与文绣宣告离婚。协议书中写人了双方律师反复磋商、调解的成果。
      文绣与清皇室主人脱离关系一案,兹经双方律师调解,议定条件如下:
      一、文绣自立此约之日起,即与清皇室主人脱离关系:
      二、清皇室主人于本件签字之日,给文绣一次终身生活费五万五千元(付款另有收据);
      三、文绣于本件签字之日即将所有随身常用物件(另有清单)全部带走(付物时另有收据);
      四、履行二、三两条件之后,文绣即归北平大翔风胡同母家独身念书安度,绝不再向清皇室主人有任何要求:
      五、脱离之后文绣不得有损害名誉之事,双方亦不得有互相损害名誉之事:
      六、文绣将天津地方法院调解处之声请撤回,此后双方均不得发生任何诉讼:
      七、本件自签字之日生效,共缮四份,双方律师各执一份。
      在该协议后面有三方的签字画押,首位为清皇室主人代表、管理驻津办事处事宜胡嗣瑗:次位为立约人文绣;再位为公证人林廷琛、李洪岳、张绍曾、张士骏等几位律师。
      作为皇室中首份离婚协议的首位签字人,胡嗣瑗把签字过程细致人微地写入一篇日记。这一篇日记非同寻常,因为它记载着中国末代皇帝与末代皇妃史无前例的离婚案的终结。日记中有这样的描述:
      午后一时,林以汽车迎余先到事务所。少迟,淑妃携其妹文珊,律师张士骏、张绍曾、李洪岳均到,与余隔屋不相见,林廷琛先与看明所写条件与底稿相符,物件单与原单无异,示以证明我方签字人函件均无他说。由妃先在对屋一一签字,条件共缮四份。由双方及双方律师分存之,各附物件清单。余谨就条件后一一占位签署毕。妃亲书收到给款据,声明“正金定期支票二纸如届期该行拒绝支付应请换给现款”字样。签名盖章讫,余乃以付款支票二纸交林转付,遂分持条件各散。余即到园,入见。面缴条件、收据各一件。物件单二纸仍请(准)带下,饬济煦于明早先将物件点运吉野街空屋�,再饬彼方来人搬取,较为方便。承谕“即拟旨废淑妃为庶人”,因请明晨再办。回寓已四时矣,心中乃大不怡。
      第二天,胡嗣瑗奉命拟就“废淑妃为庶人”的谕旨,奏请皇上过目。溥仪拿过来看时,只见上面写着两三行字:“谕淑妃擅离行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放归母家居住省愆,钦此。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溥仪读了两遍后,细细思量,觉得措辞未免过于苛刻,于是提笔勾去“放归母家居住省愆”一句,才正式颁发。几天后,天津地区不少报纸就刊登出了溥仪的“上谕”。
      1953年9月,文绣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终年四十四岁,一生未有子女,死的时候只有后来的丈夫刘振东守在身旁。事后,刘振东所在的清洁队帮助钉了一具木板薄棺,将文绣埋葬在安定门外的义地里。
      曾经的淑妃,曾经的贵族小姐,就这样凄凉地结束了自己悲剧性的一生。从此,她永久地远离了人世的纷纷扰扰,远离了尘世的一切纷争。
      
      责任编辑 陈 思

    推荐访问:和文 始末 离婚 溥仪和文绣离婚始末 文绣与溥仪离婚内情 文绣与溥仪离婚真相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