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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的职业教育培训支持逻辑和策略选择*

    时间:2023-01-18 08:05: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马建富

    (江苏理工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市取向的发展政策,使得农村人口呈现单向的乡城流动状态,由此在我国农村形成了主要由留守人口经营现代农业、治理乡村的局面。在“十四五”时期,人口因素,包括人口数量和质量,依然是影响和制约我国乡村振兴的最根本要素。因此,全面研究、准确研判农村人口,尤其是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现状,并探寻积极的职业教育培训支持策略,对农村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拉动效应以及客观存在的城乡比较利益差距,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农村流动人口总量由2010年的1.4亿增至2020年的2.49亿。[1]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251 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172 万人,[2]由此形成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群体——留守人口。我国农村留守人口主要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构成,其中还包含较大数量的残障人员。在本文中将农村留守人口人力资源界定为已经进入法定劳动年龄的留守妇女、依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从业意愿的留守老人和留守残障人员,不包括尚未进入法定劳动年龄的留守儿童。

    (一)留守人口是乡村振兴最现实的主体力量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留守人口往往更多的是从消极面去看待和解读,甚至把留守群体看成是乡村社会发展的“负担”和“拖累”。然而,事实却是,一方面,目前坚守农业和农村,维持农村场景的正是这个特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没有他们的坚守,“空心村”“荒芜地”现象将更为严重,乡村将是一片“凄凉景象”,所以,他们恰恰是乡村发展的现实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就我国目前的体制而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留守人口将依然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其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农民既没有“退出”从事农业生产的体制保障,也没有“退休”被动等待代际或社会养老的现实基础。[3]农村的现实状态也证明,即使是年过六旬的留守老人,其中的大部分身体健康者依然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更何况农村留守老年人力资源不仅具备能动性、增值性、再生性、周期性等一般人力资源的特点,同时随着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这类群体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

    再就留守妇女而言,她们中的许多人是因为生育以及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原因而被迫成为留守一族;
    但是,她们具有年轻、文化程度较高、总体数量大的特点,因而,她们必然是现在以及将来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
    与此同时,现代产业尤其是农村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留守妇女就业及其作用的发挥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通过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留守妇女能够掌握现代农业生产与经营技术,进而凭借知识技能自主创业,带动更多留守妇女加入餐饮、加工服务以及积极参与特色农业、庭院经济、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尤其在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就业方式变化为留守妇女就业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和更多样化的选择,那么,留守妇女的人力资本价值和潜力需要重新评估,值得期待。

    (二)留守人口是新的人口红利的主要来源

    所谓“人口红利”是指某一地区或国家适龄劳动力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并为社会创造资源远大于消耗资源,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条件,在某段时间内地区或国家经济呈现高速增长的良性发展局面。[5]人口红利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实现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国于1999年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人口出生率下降,因而,由人口数量产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已经基本消退,甚至以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因素逐渐变成了人口抚养负担。据统计,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02 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而乡村60 周岁及以上、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老年人口占比分别高出7.99 个百分点、6.61 个百分点。[6]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结果也表明,全国2021年人口净增长48万人,预示人口零增长时代的到来。[7]据预测,到2025年“十四五”结束,中国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4 亿,占总人口比重为21.6%。[8]不难看出,我国正在向深度老龄化社会迈进。

    面对人口数量红利逐渐消失以及处于老龄化社会的事实,如果依然希望通过“二孩”“三孩”政策提升生育率,促进人口数量红利的产生则不再现实,需要另辟蹊径,创生新的人口红利。Bloom等学者认为,劳动力资源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即“人口机会之窗”对于开启“人口红利”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9]所以,有学者指出,要在动态性、关联性和生命历程变化的视角下看待留守的老人、妇女等主体,从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总体视野下审视留守人口的贡献与价值,跳出对留守群体问题化的单一关注。[10]

    诚然,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仅希望通过人口的年龄、数量优势来实现新的人口红利不再现实,但是,依然可以基于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红利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路径,将农村留守人口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再生新的人口红利。其原因是通过职业教育培训可以促进农村留守人口素质的提高,促进乡村人力资本构成发生变化。这种新的人口红利实质上是人口素质红利,区别于以往的人口数量红利。其依据和原理是,一方面,采取积极老龄化的态度,使这些数量较大的、具有人力资源再开发意愿和可能性的留守老人进行积极的人力资源开发;
    另一方面,对以中青年为主的留守妇女进行人力资源再开发。根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国20~59岁女性人口为417,426,000人,按照比例推算可得,2015年留守妻子的规模为3,044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妻子约1,717万人。[11]另外,乡村残障人员人力资源更是处于潜隐状态,一旦得到有效开发,必将新增乡村人口红利。

    (三)留守人口蕴藏着人力资源开发的潜能

    1.留守妇女人力资源基础好,具有开发的潜力和动力

    “男工女耕”现象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背景下当今乡村社会的真实写照。留守妇女既是农业生产的主力,也是乡村振兴真正可以依靠的主体力量,而且她们蕴藏着人力资源开发的潜能和意愿。留守妇女年轻、文化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外出务工经历,且有较高的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留守妇女年龄大多集中在40岁左右,31~40岁占比为40.7%,41~50 岁占比为41.8%;
    初中文化水平为主,占比为48%。[12]有研究表明,45岁以内的留守妻子一年前常住地在其他地方的比例占到了九成。五年前常住地在其他地方更多集中在20~29岁年龄段,合计占比高达63%。一年前或五年前常住地在其他地方一般意味着该主体有过流动经历。[13]该年龄段的妇女虽然在城市没有就业优势,但她们中间不乏有思想、有理想,有改变现状和发展自己意愿的女性,如果对这些留守女性进行适切的职业教育培训,则能够极大提升留守妇女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的骨干力量。笔者课题组在2022年7~8月对江苏、浙江等13 个省市的调查表明(以下简称课题组2022年调查),在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的902名留守农民(包括返乡农民等)中,占比26.94%的留守妇女其年龄主要集中在30~59周岁三个年龄段(30~39 周岁、40~49 周岁、50~59 周岁),合计占97.12%,其中,40~49岁占比达47.33%;
    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或中专)以及大专为主,占比达93.83%,其中,大专及以上占比达21.81%。不仅如此,她们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积极性较高,有74.9%的留守妇女近三年内参加过两次及以上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甚至有23.05%的留守妇女参加培训次数高达5次以上。

    2.留守老人素质不断提高,且以低龄老人为主

    当今的农村留守老人一般出生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其人力资源有两大新特征:一是留守老人素质不断提高。在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为13.90%,比2010年提高了4.98 个百分点。二是低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重过半。在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60~69周岁的低龄老年人口为14,740万人,占比为55.83%。[14]由于这些留守老人有基本的文化基础,而且在当下的农村55 岁以上,甚至60岁以上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属于正常现象,特别是其中的相当一部分留守老人依然有通过参加职业教育培训进一步开发自身人力资源的愿望。从课题组2022年调查来看,50~59 周岁以及60 周岁及以上参加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留守老人占比分别为38.69%和3.44%。50~59 周岁年龄段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文化教育程度以初高中(含中专)为主,占比为82.24%,60 周岁及以上留守老人具有初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更是高达96.77%。另外,农村留守老人还更具务农经验,有着深厚的乡土情结,所以,对农村留守老人进行人力资源再开发具有积极意义。国外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日本专门设立帮助老年人就业的老年人才中心,其主要职责就是加强老年人的再就业培训。[15]

    3.残障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开发意愿,且以中低度残障人员为主

    残障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许多农村地区这一群体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边缘群体。然而,无论是从我国农村残障人员的数量及其自身开发的意愿来看,抑或是从其发展权益来看,应该对这个特殊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对其进行积极的人力资源开发,助其融入社会大家庭,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国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 万人,占24.96%;
    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04%。[16]全国残疾人口中,0~14 岁的残疾人口为387 万人,占4.66%;
    15~59 岁的人口为3,493 万人,占42.10%;
    全国残疾人口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2,457万人,占29.62%;
    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5,839 万人,占70.38%。[17]全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94 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406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1,248 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2,642 万人。[18]由这组数据不难看出,(1)我国农村残障人员数量较大,有6,225 万人之多,占残疾人口总量的75.04%;
    (2)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占70.38%;
    (3)残障人员接受过小学及以上教育的人数为4,390 万人,占比达52.9%。这些特点表明,在未来乡村振兴过程中,一是要基于赋权理念对农村残障人员高度关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
    二是残障人员的残疾程度以及文化教育基础决定了对其开发完全有可能。

    (四)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具备外在的支持

    1.数字乡村建设正在重构新的社会形态,为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技术支持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指出“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19]数字乡村社会的发展,使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的年龄、性别、身体条件要求大大放宽,从而使农村留守人口,甚至是留守老人和残障人员都能够借助数字技术手段突破传统就业边界。

    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及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为农村留守人口接受人力资源再开发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为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创造了越来越便捷、优质的条件。我国农村安装了有线电视、通宽带互联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村的比例分别达到了82.8%、89.9%、25.1%,东部地区的比例更是分别达到了94.7%、97.1%、29.4%。另外,通过卫星电视和卫星接收的比例分别为57.3%和40.5%;
    每户电脑和手机拥有量分别达到32.2 台、244.3部,上网手机比重为47.8%。[20]所有这些都为农村留守人口接受人力资源开发奠定了基础。

    2.乡村三产融合发展,为留守人口重返劳动力市场提供了可能

    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正在开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目标。乡村振兴使我国农村呈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促进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产业发展,规范有序发展乡村共享经济。[21]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障人员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进行人力资源开发、重返劳动力市场创造了可能性,而数字乡村建设更是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技术支持,从而调动留守人口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人口红利前期主要取决于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数量,而后期即后人口红利阶段则主要取决于劳动力资源的职业教育水平。经济发展速度在前期与劳动力资源具有正相关性(r=0.945),而后期与劳动力资源职业教育水平之间却存在紧密关联性(r=0.952)。[22]我国已进入后人口红利阶段,原有的劳动力资源数量优势已经或者正在消失,新的人口红利将主要由劳动力人口素质所决定。因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要挖掘农村新的人口红利,就必须高度关注留守人口这一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开发的群体,提供相应的职业教育培训。2022年8月,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发布《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报告(2012—2022年)》指出“要面向人人,服务人人,提高职业教育开放共享水平。及时响应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劳动、融入社会生活的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需求,加大对女性人员、失业人员、青年未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改善生活处境的支持”。[23]关注个体终身学习和生涯发展的需求,平衡职业教育的可迁移技能、软技能和专业技能,优化政策和机制供给,为增进各国民生福祉作出新贡献。然而,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实践,在农村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中所起作用依然有较大提升空间,职业教育培训对留守人口新红利的产生尚未提供足够的支持,这里主要从职业教育培训供需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职业教育培训供给不足,缺乏前瞻性规划

    在四十多年的发展中,我国职业教育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显著作用。然而,在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定位失之偏颇,服务对象有所局限,甚至存在“盲区”的问题,致使农村职业教育在真正成为服务大众的、具有普惠性的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缺憾。这其中就包括农村留守人口的职业教育培训问题。

    1.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存有“短板”,致使留守人口人力资源红利得不到释放

    第一,固守传统的老年教育思维,忽视面向留守老人的职业教育培训。应该说,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县域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职业教育培养与培训体系都得到了较好发展,老年教育也有所发展。据统计,全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8 万多所(个),注册学员1,400 多万人。在216个市(地),689个县(市、区),4,856个乡镇(街道),26,698 个村(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各省级老年教育或终身学习平台共注册学员630万人,访问量超过8,000万人次。[24]但是,我国县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存在明显的短板,主要是缺乏针对留守老人人力资源开发的职业教育培训。一方面职业教育培训主要以中青年为主、主要面向职业生涯阶段,未能遵循终身教育理念、职业生命周期规律以及农村务农人口实际年龄已自然延长的事实,适时拓宽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对象,将农村留守老人纳入职业教育培训视野;
    另一方面,现有的老年教育主要是满足老年人口兴趣爱好以及生活娱乐的教育,较少有基于留守老人再就业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

    第二,性别差异及其传统的角色定位,导致面向妇女的职业教育培训被弱化。其主要表现为:忽视女性在留守人口中的高比例及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事实,缺乏对留守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识,因而,职业教育培训对象的确定及方案的设计男性化取向严重,直接制约了留守妇女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有关学者的调查研究表明,留守妇女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比例较低,男性占80.8%,留守妇女占19.2%,两者相差61.6%。[25]从课题组2022年调查来看,参与培训的留守女性也只占29.24%。

    第三,基于残疾人的特殊职业教育培训发展迟滞。我国政府对青少年残障人员的基础教育非常重视,基本上确保了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障青少年的学习权利。然而,面向残障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还任重道远,许多具有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意愿和条件的中度、轻度残障人员,其职业教育培训没有得到满足。据统计,目前我国基于残障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一是数量少,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2016—2020年分别为75.6 万次、70.6 万次、58.8 万次、50.9 万次、45.7 万次。[26]相对于农村较为庞大的残障人员规模而言,这个培训量依然有待提高。二是培训项目和内容设计不尽如人意,不利于残障人员就业。培训内容缺乏互联网技术的渗透,培训形式也未能充分考虑残障人员行动相对不便的事实。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残障人员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导致其本应产生的人口红利始终处于潜隐待开发状态。

    2.培训政策缺乏同步性配置和创新,制约了留守人口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开展

    留守人口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因此,无论是从留守群体个人生活保障权、职业发展权,或是乡村振兴对人才振兴的需要来看,都必须出台相关政策,以支持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路径,提升留守人口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充分释放其潜能,催生我国乡村振兴新的人口红利。然而,通过梳理多年来我国关于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残障人员的发展政策发现,基于这三类留守群体的职业教育培训政策、项目明显偏少,更缺乏针对性。就留守妇女人力资源开发而言,相关的政策有《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但是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同样,有关留守老人教育的政策尽管逐渐增多,截至2020年年底,30 个省(区、市)出台了老年教育规划或政策性文件,27 个省(区、市)相继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或出台了实施意见(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策与留守老人人力资源再开发几乎没有多少相关性。而关于农村残障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近年来逐步引起了关注,先后出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等,但是落实到实施层面的细则不够,有关政策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对于政策实施的监管不够到位。

    (二)职业教育培训供需失衡,缺乏科学性论证

    职业教育培训供需失衡主要是指政府或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实施机构,在进行培训项目开发和设计时,由于未能基于区域产业特点与特色以及乡村留守群体的调查研究而组织和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等,致使与其需求存在明显差距,从而影响留守群体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培训成效。简单地说,就是提供的培训项目以及实施过程和形式等,与留守人口的期望和要求不吻合。这里主要结合课题组2022年调查进行分析。

    1.培训项目政府行为偏重,实效性不高

    如前所述,近年来基于三类留守群体的职业教育培训开始受到关注,各级政府推出的以“工程”“计划”“项目”等命名的相关培训项目常年都有。由于这些项目来源具有政府行为性,一般都会受到重视,并且由于培训经费相对充足、有保障,所以各培训机构参与积极性自然也高。然而,这些培训项目是否受到各个群体的欢迎呢?根据课题组2022年调查发现,留守妇女以及50 岁以上留守农民对各类培训机构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总体满意度(“比较满意”“非常满意”)大体相当,分别是88.48%和84.21%,但是认为培训效果“一般”“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的留守妇女和50 岁以上留守农民分别达到了11.52%、15.79%。导致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群体不满意的比例之所以相对较高,其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在设计相关项目和工程时,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使得政府良好的愿望与留守群体的需求和期望存在差距。

    2.培训内容主要由学校主导,吻合度不高

    农村留守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对培训内容需求更注重实用性、适宜性和针对性,所以,培训内容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从根本上影响着留守群体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课题组2022年调查发现,留守妇女对培训内容的需求与实际供给存在一定差距。就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而言,由于课程体系的设计、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实施等,都主要是学校根据既往经验单方面选定,涉农企业参与不够,也未能对不同类型学员进行培训内容的需求调研,因而就导致了由职业院校主导的培训内容供需失衡的现象。学校提供的培训内容中明显供过于求的内容主要是种养殖技术,农业安全,绿色、环保意识等;
    而供给不足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经营管理知识与技能、法律知识与意识、行业内先进经验、以商业模式为核心的创业知识等。

    3.培训形式固守传统模式,适切性不高

    目前的职业教育培训形式大多数都还是依照传统模式,照搬常规形式,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特点没有被更多顾及。就留守妇女而言,众所周知,她们之所以成为留守一族,其重要原因是传统观念对其的角色定位有偏差。这就决定了职业教育培训形式的确定,必须考虑留守妇女的身心特点、承担的角色以及文化教育程度等,提供既能满足其需要,又符合其特点的培训组织形式。从课题组2022年调查来看,留守妇女对于培训组织形式的诉求与实际存在较大差距。“田间现场示范与指导”以及“定点咨询”等更受欢迎,希望减少的培训方式主要是传统的“课堂授课”“网络技术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再就留守老人而言,其重要特点是年纪大,身心条件和教育程度受限,更希望开展的培训形式与留守妇女相近,但他们希望少一些“外地参观技术交流”的培训形式,这与他们年纪偏大,身体条件不允许有关。

    4.培训时间依循常规思维,灵活性不高

    在农村留守人员中,留守老人、残障人员时间相对宽裕,因而对培训时间的确定一般无特定要求;
    但是,对于留守妇女而言,培训时间的选择则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其是否愿意或者能够参加相关的培训。原因在于留守妇女既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还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兼顾方方面面,因此,培训机构在设计和实施培训项目时必须充分考虑留守妇女的这一特点。课题组2022年调查结果表明,41.15%的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留守妇女更希望进行“一年内的分段培训”,与培训机构安排的培训时间差为8.64个百分点。

    职业教育培训是赋能农村留守人口改变其生活和发展的途径,甚至是改变命运的根本之路。因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必须重新审视自身发展定位,并基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以积极的职业教育理念,先进的培训技术,赋能留守群体,催生新的人口红利。

    (一)遵循有教无类理念,奠定留守人口可行能力提升的基础

    1.构建友好型县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满足留守人口职业教育培训需要

    进入乡村振兴新时代,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已然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新的使命。这是在承继传统办学定位、高质量发展面向青年学生的全日制职前职业教育的同时,主动拓展自身功能,积极发展职后职业教育培训,使我国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体系能够覆盖所有人群,包括留守群体。在乡村振兴新时代,向作为主体力量的农村留守群体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训尤为重要,为此,必须建立友好型县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这一高质量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是普惠性,能够让所有的农村人口,尤其是留守老人、残障人员等接受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特征之二是广覆盖性。这是实现农村全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和前提。为此,要建立以县域职教中心为主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为主要阵地,村为主要培训节点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特征之三是全社会参与性。县域企业,尤其是涉农企业,应积极参与基于农村留守人口的职业教育培训,确保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具有坚实的基础。

    值得指出的是,在这一友好型县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中,要特别重视社区教育中心作用的发挥,一方面是由社区教育中心区域性特点及其服务功能定位所决定;
    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社区教育中心更适合于开展基于农村留守老人以及残障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留守老人和残障人员行动受限,他们更希望能够接受家门口的职业教育培训;
    而留守妇女由于既要从业,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她们自然也是更希望社区教育中心能够提供她们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农村社区教育中心应基于不同留守群体特点,积极开发适合其人力资源开发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因此,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构建中,必须重视社区教育中心的建设,加大投资力度,提升社区教育中心的现代性,提高其服务效能。

    2.增强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开放性,赋予留守人口职业教育培训基本权

    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其服务对象主要是面向中青年,对留守老人以及残障人员明显关注不足;
    教学方式主要是线下课堂教学,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高质量的、留守人口易接受的线上教学发展不足;
    招生、教学时间灵活性依然需要提高。这些问题导致许多留守人口被生生地排斥在职业教育培训之外,成为被教育培训遗忘的群体,其人力资源红利始终处于隐匿状态,影响新时代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为改变这种状态,必须基于赋权理念,通过建立开放式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赋权所有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村留守人口,使留守老人老有所学,残障人员掌握生存和发展技能,通过学习和发展提高自尊。

    开放式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主要体现为,一是招生对象开放。职业教育培训要面向50 岁以上的所有留守老人开放,促进其再就业,延续其职业生涯;
    向所有没有明显生理障碍的残障人员开放,促进其顺利就业。二是招生时间灵活。实现全天候招生,当报名人数达到最低限额即可开班。三是课程开放。要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课程,确保留守群体随时随地可以自主学习,并满足不同留守群体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需要。

    (二)坚持分类施教方针,催生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新红利

    由于农村留守人口具有性别、年龄、生理特征的较大差异性,因此,只有基于他们自身的客观特征和需求特点进行分类施教,才能提升培训效能,使不同类型留守群体的人口红利得以充分释放。

    1.充分考虑女性特征及其角色定位,释放留守妇女人力资本潜能

    2015年,联合国大会第七十届会议上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妇女经济赋权的新目标。所谓经济赋权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要给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和机会的权利以及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27]留守妇女是当今农业农村发展的事实主体,也是未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目标的现实的、值得依靠的积极力量。为促进留守妇女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必须基于其女性特征及其职业定位和角色特点等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以更好地释放留守妇女的人力资本潜能。

    第一,要唤醒留守妇女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这是激发留守妇女人力资本潜能的前提。农村留守妇女身上蕴藏着较大的人力资本潜力,通过宣传使她们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并通过培训转变自己的观念,从而主动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就业和职业发展的目标。

    第二,要基于地方产业特色和留守妇女需求特点,设计和推动妇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要通过实施类似于“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妇女网上行”“巾帼巧娘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提升参与乡村振兴的农村妇女素质。为此,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一方面要动员广大留守妇女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使所有留守妇女都能享有政府普惠性政策资源;
    另一方面要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要求,重点面向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和女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等示范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提高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28]

    第三,要注重和率先对农村女性进行引领和榜样式的精英培训。一是年轻、有文化、充满活力的留守妇女,更容易调动其参加职业教育培训进而就业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通过对这部分精英的培训,还可以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留守妇女参加培训,实现就业或创业;
    三是通过对其进行培训,还可以使其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为此,在综合考虑各地乡村留守妇女特点的基础上,要针对那些技术能人、文化程度较高,特别是有外出打工和管理经历的留守妇女,组织骨干精英培训班,对她们重点进行创业教育、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培训。在培训中,还要注意对这些留守精英进行社会性别意识提升、公共参与精神培育等方面的日常宣传,渐进式地推动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的结社意识和公共参与能动性。[29]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续延留守老人人力资本潜能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正逐步走向深度老龄化。面对社会老龄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3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除了要做好诸如老年人的康养以及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外,更为积极的应对措施是,如何通过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力资源再开发,激发其人力资本潜能。一是促进留守老人职业生涯的延续,提升其人生的价值;
    二是使留守老人通过职业生涯延续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
    三是促进乡村社会新的人口红利的产生。留守老人位于经济体系末端,但正是他们的存在,才使乡村得以持续发挥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31]所以,强化对农村留守老人人力资源的再开发,具有深刻的意义。然而,要促进留守老人人力资本积累,就必须重视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路径实现对其人力资源的再开发。由于留守老人的年龄特征及其就业去向的局限性,基于农村留守老人的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和策略更需要彰显其特殊性。

    其一,对留守老人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要有充分认知和重新评估。农村留守老人具有丰富的农事经验,对乡村不仅熟悉,充满浓郁的乡土情感,而且在乡村治理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与此同时,基于生命周期理论以及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留守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较之于20世纪的同龄人提高了很多,他们的身心条件支持他们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而且从目前农村劳动力结构来看,55 岁以上,甚至60 岁以上继续从事适度的农业生产属于正常现象,因此,继续对农村留守老人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积极意义。

    其二,要为留守老人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提供机会。要改变传统的只有中青年需要并可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思维,要为留守老人提供需要的、合适的职业教育培训。各地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尤其是社区教育中心和职业学校,要改变传统的主要面向青少年和中青年农民的服务宗旨,将招生范围放宽到所有需要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人群,使希望延续职业生涯的留守老人能够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路径发光发热,并催生新的人口红利。

    其三,要为留守老人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培训。一方面,留守老人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需求越来越多,积极性越来越高;
    另一方面,不容忽视的一个事实是,相当一部分留守老人虽然有继续承担农事的积极性,但其年龄大,就业空间相对较小。因而,职业教育培训应基于留守老人的特点,为其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培训,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的设计和选择,都必须充分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

    3.创设良好发展环境和条件,挖掘残障人员人力资本潜能

    残障人员在农村留守人口中占比不容小觑,这部分人是我国当今农村弱势群体的主体部分。他们由于身体缺陷,自信心不足,就业机会更少,容易沦为农村社会的边缘人,成为被“遗忘的人群”。对这部分弱势群体进行积极的人力资源开发,不仅符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也是对残障人员赋权的根本要求,还是我国乡村振兴背景下新的人口红利的重要来源。为此,要在搞好现有的残障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基础上,为其继续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训。

    首先,充分认识农村残障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可能性。如前所述,我国残障人员70.38%以上都属于中度、轻度残障,他们总体具备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基本生理条件;
    特别是绝大部分残障人员都有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路径实现高质量就业,提高自尊心的愿望。

    其次,延伸职业教育培训触角,为农村残障人员提供尽可能便捷的职业教育培训条件。为此,除了一些特殊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应提供相关培训服务外,地方中等职业学校也要为残障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延伸服务,提供相应的培训项目,并创造有利于残障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客观条件。

    最后,鼓励乡村企业深度参与,使残障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过程能够得到企业的支持,从而为残障人员培训后的就业架构“直通车”。这对于鼓励残障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措施。

    (三)依托数字乡村建设,搭建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新平台

    留守人口的特殊性决定了要对其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再开发,创生新的人口红利,就必须为其创建人力资源开发新平台,而数字乡村建设为留守妇女人力资本回报和延展留守老年人口机会窗口期创造了积极条件,为乡村新人口红利的创生提供了有力支持。为了更好地借由数字乡村建设契机,最大程度地提升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效能,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基于大数据技术,精准掌握留守人口特征和动态需求

    由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残障人员构成的农村留守群体,除了有共同的特性以外,还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因而,基于差异性实施的职业教育培训必须对他们的具体特点及需求进行前期的基本分析,提出精准的开发策略,而大数据技术为精准的、动态的分析提供了技术支持。基于大数据技术做好留守人口以下信息分析:一是三类留守人口的存量、增量,性别、年龄、残障程度等;
    二是文化教育程度、技能等级;
    三是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意愿以及需求;
    四是就业意愿和职业(岗位)意向;
    五是不同年龄段的各类留守人群的需求现状及动态需求等。这些信息都是为留守人口精准制定职业教育培训项目,设计课程菜单,组织实施培训以及进行动态预测的重要依据。

    2.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助推留守人口从事现代农业项目

    由于留守群体或因是留守妇女,或因是年龄偏大的留守老人,或因是残疾人,因而决定了其未来就业去向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所以,未来要使其能够更顺畅地就业,需要为其打造更具适切性的就业项目。目前,正在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已经为这个留守群体提供了机会,但与此同时还需要依托职业教育培训路径,为这部分留守人口插上互联网的“翅膀”。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可依托数字技术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的空间组织形式,实现乡村闲置资源在供需双方、城乡之间的有效配置,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难题,进而重构乡村产业结构体系。通过新的产业模式和就业机会,使农村留守人口的人力资本潜能得到有效开发。[32]在留守人口人力资源开发中职业教育培训的作用便是使其能够掌握互联网技术,能够在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中,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如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管理等。“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的培训,使得原来对性别、年龄以及生理条件有比较严格条件限制的生产项目大大减少,使得这些群体能够足不出户,或者随时随地进行生产经营与管理成为可能。

    3.搭建数字化平台,提供有利于留守人口学习的云课程

    对于农村三类留守群体而言,其参加职业教育培训遇到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不便”上,行动不便、时间不便。因此,要调动留守人口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并进行有效的教学组织,职业院校以及相关培训机构就必须为这种学习障碍的清除创造条件。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数字化平台,创建云教育,使得有一定互联网技术基础的留守群体,都能够通过互联网选学云课程,通过云课堂进行灵活的学习与技能训练。作为职业学校或者农村社区教育中心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基于不同留守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开设系列云课程模块,供不同群体和不同需要的留守群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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