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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推进改革:,深化依法治国与司法行政改革的审思

    时间:2021-04-05 16:01:0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司法行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本质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思想更是加速了司法机关改革的进程,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我国司法现状为基础,从司法改革的方向、宏观思路、阻碍司法改革推进的因素以及如何解决现实问题等多个方面构建整体的改革框架。
      关键词:依法治国 司法行政 法治思维 改革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状况,对深化司法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以及十九大宪法的修改,都一定程度促进了法治的发展,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和推进司法行政机构改革的进度,为使司法行政机关达到办事效率高、机构设置精简、部门协调顺畅奠定基石。从法意上说,司法行政机关改革不仅关乎到中国法治发展的进程,更是司法文明和司法和谐的重要标志。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找准改革的切入点,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逻辑关系和要素,理清司法行政改革的思路,以高效为目标,以务实为理念,以发展为动力。
      一、司法行政改革的基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的延展
      新时期,习近平法治核心思想的提出,引领了全国人民参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基础,其法治思想能及时应对当今世界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信息现代化等问题的挑战。应该准确的说,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制度,是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产物。[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质是对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中国发展中的终结和归纳,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经济积累资本,更是加快我国迈向世界法治文明前列国家的进程和动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需要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的完善,而法治的表现形式则通过体现在司法机关依法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因此,依法治国与司法行政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了我国法治发展方向,为司法行政机关改革提供重要的依据。通过其法治思维的精髓植入和不断地深化,未来几年司法行政机关的改革目标会更加明确,行政方式更加和谐,行政手段会更加科学。
      (二)行政机构改革的整体规划
      在2018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这充分说明我国行政机构需要跟进时代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优化机构设置。行政机构改革目标是清晰的,就是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出一系列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完善的政策措施,积极有效地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探索传统业务创新升级,促使对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有力推进。中央行政改革的整体方案提出和制定,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科学规划,是时代进步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动力。司法机关作为行政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理当列入改革的框架之内,其性质和职能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改革的必要性和先驱性。司法行政机关需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整体布局和纲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坚持稳重求進的工作基调,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中心,以国家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为导向,优化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配置,深化职能转型、优化工作方式,扭转工作态度和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构建科学规范、工作高效、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
      (三)法治发展的必经途径
      事物的生存发展需要不断地完善自我和自我优化。法治作为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强有力保障,同时要求法治发展要与经济社会的方向一致,且同步。因此,法治的发展在自我调整的基础上,要与经济的发展相协调。法治发展的必要途径包含两个方面:
      1.适应经济发展整体趋势。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带来的问题可能阻碍经济发展和扰乱社会整体秩序,需要运用法治手段给予解决。因此,法治的发展要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是我国司法行政改革的目标。
      2.法治自我深化。依法治国是新时期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思想和法治任务的融合形成法治行为,而法治行为解决的是社会发展中的矛盾,矛盾现象的产生则依赖于社会的发展。由此而见,法治和社会的关系是共存与发展关系。新矛盾不断地出现,就需要法治的发展跟得上矛盾出现的步伐,甚至要求法治发展速度要先矛盾,反之,就失去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法治的发展需要不断地调整方向,不断地深化法治内涵,要在调和社会矛盾的同时,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
      (四)法治思维模式的转变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而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部署,其核心内容指导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方向。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和指示采取各种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强化普法主体责任意识,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可以说,法治宣传的成效非常明显,不仅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利的意识,而且奠定和构建了法治思维模式。人民群众法治思维模式形成有两个主要因素,外因和内因。外因是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法治环境,其内因是普法思想的注入,这两种因素相互发展、相互促进、共同作用使法治思维模式发生了转变,由被动接受法治行为到主动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国家发展建设,全面地对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控告,这充分说明了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法治思维的转变,其本质是构建法治文明社会的基础和动力。
      二、构建和完善司法行政改革体系的路径剖析
      (一)明确刑罚执行的归属权
      我国法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具有刑罚执行权,与侦查权、公诉权、审判权相互结合,共同完成打击犯罪。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机关要按照各自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这种分工不仅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更是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但事实上,各司法机关之间出现了权限交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权行使,只有进行司法改革,解决和落实职权归属,理顺公、检、法、司权限范围,确保权限分工明确,才能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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