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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设计中的装饰、装饰形式与形式的装饰性_装饰性艺术

    时间:2019-04-22 03:28:1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装饰(Ornament)是指被赋予特定功能的美的形式,本文介绍了装饰的词源含义,并从装饰与美的关系、装饰形式与形式的装饰性、装饰的特性以及装饰设计的基本原则等几个方面,讨论了现代艺术设计中对装饰基本原理的一些认识。
      关键词:艺术设计;装饰;美的形式;装饰形式
      中图分类号:J505 文献标识码:A
      Ornament(译为装饰)一词最早出现于英国建筑师欧文·琼斯所著的《装饰的基本原理》一书中,其后广泛应用于建筑、工业品、服装、招贴等各个领域的设计中,用以表示修饰和美化产品。现代汉语中装饰是“装”和“饰”的合成词。装,裹也;饰,刷也(《说文》),可见我们最初把“Ornament”理解为在事物外表面进行裹饰,以使其符合某种要求。日常生活中,装饰是非常常用的一个词,普遍的意思就是修饰和美化。而在艺术设计领域中,这样的理解未免过于简单。装饰既可以指装饰形式,也可以指装饰行为,前者为名词,是一种形态,如饰物、饰品;后者为动词,是一种行为,如修饰、粉饰等。艺术设计属造型艺术范畴,因此,艺术设计中所说的装饰和美同样都是一种形式。
      一 艺术设计中如何处理装饰和美的关系
      无论是装饰还是美,都是以某种形式反映出来的,这是装饰和美的共同点。二者区别在于,装饰是一种被赋予了特定功能的美的形式,而美的形式本身是不具备功能性的。也就是说,装饰形式必须是美的形式,而美的形式不一定是一种装饰形式。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个画家创作的一幅绘画作品,人人看了都说美,那么这幅画就是一个美的形式,但作为架上艺术品或博物馆里的收藏品而言,它绝不是一种装饰形式;如果某人将其买来,挂在客厅墙壁上,用它来装饰房间,美化环境,这时它就成了一种装饰形式了。在这方面,很多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佐证,例如,作为画家的荷加斯,在其著作《美的分析》一书中提出了线条的曲线美特征,并对线条的组合形式进行了精辟的分析,使我们明确了美的主观感受和客观形式;装饰形象是极富有想象力的创造形象。这种创造力是和记忆、想象、联想的思维机制分不开的。记忆力越强,越有助于想象、联想,有助于装饰形象的创造。例如,新石器时代庙底沟彩陶上的图案,虽然大多数是几何纹样,但由于能够从表现生活独特感受这一角度出发把它们按照形式美的规律巧妙地组合起来,因此能够创造出具有装饰意境的图案来。
      从视觉认知与感受的角度,装饰的美学意义更侧重于形式美。美学中的形式是指审美对象的整个感觉,是内容美的存在方式。以装饰题材中最普遍的植物图案为例:人们观察自然条件下的植物,分析它们的形态、生理、造型、色彩,寻求其理想化的造型形式。这一系列的设计工作本质上包含着人的主观意识与社会认同。它不是单纯地再现自然事物,而是对形式的相对独立性予以扩展与延伸,其内核则强调人的视觉意识以及对形式美追求的强化。由此可见,形式通过视觉感受作用于人的心理,使人产生美感。从生物学角度讲,美感是由于某种形式作用于视觉,并通过视神经激发脑垂体,进而刺激如肾上腺素等一系列生理指标发生改变,使人产生精神和躯体等全方位的快感。“美的形式”的美感来源于形式本身,一幅画、一朵花、一片云都可能引起人的美感,而“装饰形式”的美感则来源于形式与其修饰的对象的共同作用,没有这种共同作用,其美感也不复存在了,我们形容美好的事物被糟蹋时,常说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就是这个道理。
      二 “装饰形式”和“形式的装饰性”概念的区别
      装饰形式是被赋予特定功能的美的形式,当一个美的形式被人们拿来用作装饰品使用的时候,就变成了装饰形式。而形式的装饰性则是由于形式本身的某种特征符合人们普遍认同的审美标准而具有的基本属性。一般来讲,抽象的形式比具象的形式更具有装饰性;夸张的形式比写实的形式更具有装饰性;想象的形式比现实的形式更具有装饰性;变化的形式比原型形式更具有装饰性;单纯的形式比复杂的形式更具有装饰性;有规律的形式比自由的形式更具有装饰性……毕加索、康定斯基、蒙特利安等人的绘画作品具有极强的装饰性,但这和他们的作品是否是装饰形式完全是两回事。
      三 装饰影响现代艺术设计的几个主要特性
      存在于艺术设计中的装饰形式,必然具备如下特性:
      1 装饰的附属性
      装饰形式一般附属于其所修饰的主体对象,如建筑物表面的壁画、浮雕,陶器表面的几何纹饰,服装上的配件等。装饰的附属性决定了装饰形式被广泛的应用于艺术设计的各个领域,因此,装饰设计也是内容最为广泛的设计类型。
      2 装饰的审美性
      装饰形式必须是美的形式,这是由装饰形式的功能、目的所决定的。设计是随着制造和使用工具的人的产生而产生的,而美感的产生稍晚一些,装饰形式的产生则是伴随着人类审美追求的提高而逐渐产生的。我们从原始时期的洞穴壁画上可以看出,其装饰功能已经远远超过其作为文字产生前用于记录部落事件的记事功能。
      3 装饰的人为性
      凡是某形式可以称其为装饰形式的,其必然经过了人工参与。正是人的参与使事物的性质发生了改变。生长在草丛中的一朵野花,它只是一个自然形式,如果一个小女孩将其摘下来戴在头上,它就立刻变成了装饰形式。太湖石与喀斯特石笋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人人叫绝,然而作为自然形式的它们,也都不是装饰形式。只有人们将其放在庭院楼阁中时,它们才能称为装饰形式。
      4装饰的文化性
      装饰形式与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形式作用于人的视觉,进而引发心理感受,产生心理和生理的一系列反映,这是客观的,然而其反馈程度却大不相同,这则是由受众的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地域(国家)、教育程度以及性格特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例如,从年龄角度讲,年龄越小的受众,越容易接受抽象、夸张、鲜艳等形式作为装饰形式,而年龄偏大的受众,则更愿意接受那些现实的、具体的形象;性别上,女性容易接受曲线、柔和、慢节奏形式,而男性则偏爱明快、刚直的形式;民族、地域上,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东方人偏好原色或接近原色的间色或复色,而以欧洲人为主的西方人,则喜好黑白灰等无色彩。   四 装饰艺术设计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装饰设计也属于造型艺术范畴,其种类及涵盖范围很大,例如:建筑装饰设计、平面装饰设计等,无论哪种类型或哪个领域,其装饰设计的基本原则大体相同。
      1装饰设计要符合美的形式法则
      装饰设计归根结底是创造一种美的形式,一种形式之所以使人产生美感,其必定有某个指标与人的生理感受器官产生共鸣,即可感范围。人们把这些在创造美的形式过程中发现的规律、积累的经验进行概括和总结,就形成了美的形式法则。例如,人眼能感受的光波波长为380-780纳米,这部分光为可见光。又如,人耳只能听见频率为300Hz-3400Hz的声音,超过或低于这个频率则无法感受。所谓美的形式法则是指那些美的客观标准正好与人的生理感受器的可感范围相吻合。例如,同一形式中两个部分相差悬殊,超出可感比例范围(如一支铅笔和一支旗杆同时比较),人们无论如何不会把它们看做一个形式。如果两对象大小相同或极其相近,则不会产生可感比例。装饰形象的创造受到再现被描绘事物的制约,同时,现代各种新颖的材料也会给装饰带来方便与困难。在此情况下,装饰形象不是被描绘事物的简单再现,而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对被描绘事物的再造。装饰形象冲破种种制约,强化了主观意识,按照美的法则把描绘的事物加以提炼、概括,使之单纯化,成为或仍带有自然形态的痕迹,或完全是脱胎换骨,面目全非的再造形象。装饰形象是装饰艺术家(或称设计师)主观地对现实生活中真和美的再创造。装饰设计的过程实际上是创造美的形式的过程,同时还是实践和验证美的形式法则,并不断完善和丰富形式美法则的过程。
      2装饰纹样要适应主体形式特征
      装饰的附属性,决定了装饰设计不同于艺术品创作,它必须与装饰主体达到和谐统一,提高装饰主体的审美价值,因此,装饰设计可以称之为“为他的艺术”。首先,装饰纹样与装饰主体之间在色彩、肌理、材质、造型、风格等方面要具有一定的扩展,从而强化装饰主体的某一方面的特征;其次,装饰纹样必须用于提升装饰主体的审美价值。装饰纹样是多种工艺形象的重要构成因素,其本身也是装饰形象。许多工艺品的时代风格特征和技艺水平都体现在装饰纹样上。装饰纹样是工艺品表面的装饰花纹的总称。装饰纹样被按照一定的格律组合起来成为装饰图案。装饰纹样大致可分为自然形纹样、变形纹样和几何形纹样(抽象纹样)三种。
      (1)自然形纹样。是指形象和色彩大致接近客观现实中实际存在的种种对象的形象,但也不可能是纯写实的形象,而是经过加强、减弱、秩序化、程式化、理想化的形象。
      (2)变形纹样。是指有具象形象但形象与自然形象距离拉得较大的纹样。变形是创造这种纹样的基本手法。
      (3)几何形纹样。是指由较抽象的点、线、面和类似几何形的形式因素按照形式美的规律和装饰的要求组合而成的纹样。
      不论是自然形纹样、变形纹样或是几何形纹样,都是源于现实、表现现实且又高于现实。自然形纹样与变形纹样之间,没有一个不可超越的鸿沟,它们在形象上的差异是相对的,只不过自然形纹样与现实对象距离较近,变形形象与现实对象距离较远而已。
      3装饰设计要体现文化特征
      图案纹样的题材称为母题,文化是装饰设计的灵魂和母题。装饰设计应体现民族、风俗、地域、传统等与文化有关的各种特征。任何一种装饰形式都应有其文化来源,例如,我们经常借用原始陶器上的装饰纹样作为现代装饰设计的表现形式,我们不应该单纯从美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些装饰纹样,其实在当时这些纹样具有非常重要的内涵和意义,甚至是图腾崇拜的反映。我们在使用这些纹样作为装饰的时候,一定要透彻地理解其文化根基。古今中外的图案,无一不是主要由母题来决定其装饰审美面貌和内在寓意的。装饰形象不仅要有装饰性,而且还要有寓意。就图案来说,两者都与纹样的母题有直接联系。没有母题的图案,最后也只得被划到非几何形的抽象母题中去。母题的选择受制于时代,反过来又能表现时代。例如,一提起古希腊的图案,就会让人想到掌状叶金银花的母题;一提到古埃及的图案,莲花和纸草为母题的图案就会浮现在眼前。尼罗河一年一次的泛滥,送来了肥沃的泥土,使农民收成更好,莲花恰巧在这个时节开放。纸草也是尼罗河的特产,古埃及人对于它也寄予了深厚的感情。有些图案纹样的母题多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唐代的莲花,就是因为当时佛教盛行所以才能成为当时图案纹样的重要母题。图案纹样是一个民族的标志,是人民生活、思想感情、社会生活风尚的独特反映和表现。创造图案应当重视纹样母题的选择,研究图案应当注意母题的涵义、它的时代背景以及它的发展演变。同一个母题,作不同的装饰处理,进行不同的组合,也会创造出情致、风格不同的图案来。
      总之,装饰对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显示出重要性。而人们对装饰的追求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在众多的形象群体中,在多种形式的艺术创造的形象中,人们可以任意游戈,寻求美的需求。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人们对装饰的倾心与追逐。装饰形象仍牢固地占据着人们心灵中不小的一块审美领地,使人们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而又非常舒适的环境里,并引导人们步入新的生活领域,领略新的生活情趣,这正是装饰艺术在人们心目中经久不衰的原因。
      参考文献:
      [1] 许炳权:《装饰装修设计原理》,建材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2] 尹定邦:《艺术设计概论》,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版。
      [3] 饶畅:《装饰艺术理念与现代设计》,《家具与室内装饰》,2005年第6期。
      [4] 杨成寅:《装饰形象简论》,《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作者简介:李铁,男,1977—,黑龙江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艺术设计,工作单位:齐齐哈尔大学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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