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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国企应将“去极端化”作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重点

    时间:2021-06-05 12:00:4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当前,宗教极端思想已经成为影响我们的美丽新疆稳定发展的重大现实威胁,近年来,少数宗教极端主义者不仅制造了大量暴恐案件,破坏自治区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还披着所谓的宗教外衣否定新疆的传统宗教观念,煽动穆斯林女同胞们穿黑袍、戴面纱,男同胞留大胡子,更为恶劣的是竟然到了禁止穆斯林同胞唱歌和跳舞的严重地步,而且即使是在受到法律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下,他们仍然在寻找机会制造事端、违法犯罪,因此,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已经成为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迫在眉睫的任务。那么作为国企系统,在“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中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应该把下几个层面作为努力方向:
      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增强群众免疫能力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的思想应该列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性目标。作为国企,也要通过发挥强大的、人性化的宣传教育阵地优势,紧紧围绕“遵纪守法、反对暴力、解经讲经、正本清源,批驳宗教极端势力的歪理邪说”这一宣传教育思路进行宏观部署、微观布局,进行“讲法治、讲秩序、讲团结、讲友爱”的正能量舆论导向,突出“去极端化”的教育宣传内涵,丰富宣传教育内容,重点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以及新疆的宗教历史,要充分发挥广报刊、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各种传媒渠道,尤其是利用好手机、网络微信、微博、论坛、博客等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优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新疆的社会正能量,把伊斯兰教中的“两世吉庆”、热爱祖国、倡导和平、服从秩序、团结友善的教义理念在国企职工中作出符合时代的、客观的阐释,在人民群众中做出细致的宣传引导,以增强新疆宗教文化的时代性和包容性。在这个过程中,国企可以通过参加各级讲师团、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征文、开展宣传教育讲坛、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等方式,通过百姓化、草根化、通俗化的宣传教育方式,使用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努力做到宣传教育活动入脑入心,不仅教育本系统员工,还要参与到社会化的“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中去。
      二、落实法治建设部署,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活动中,国企部门也要根据新疆的社情实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法治新疆”建设要求,理出法依法治理宗教活动的思路和模式,启动制度规定约束机制,特别是针对当前非法宗教活动形式、特点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在区分不同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分类施策,综合整治。对于情节较为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宗教活动,应依照《宗教事务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治理非法宗教活动
      (一)必须严肃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尤其是国企系统的全体共产党员,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和侵袭。国企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必须严格落实《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严肃共产党员不能信教的纪律。国企党委和政工部门,要把加强教育引导和教育警示放在首位。
      (二)教育广大员工远离地下讲学经活动。任何形式飞地下讲学经都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宗教管理政策,而且地下讲学经极易被不法分子控制利用,成为宣扬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思想的手段。凡是组织地下讲学经的情形都是非法宗教活动,都要坚决依法取缔。作为国企部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都不得一任何理由参与讲学经,在这点上,国企系统必须高度自警、自醒,高度重视,防微杜渐。
      (三)必须禁止宗教人士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办宗教知识讲座,尤其坚决禁止是国企辖区开办宗教知识讲座。宗教人士开办宗教知识讲座必须遵守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明确规定。宗教人士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办宗教知识讲座,不利于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也不利于宗教知识正常传播,还可能助长非法宗教活动、甚至引发宗教狂热,危害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因此必须坚决禁止,依法查处。
      (四)加强对参与过非法宗教活动人员的教育管理。根据国企部门的特点和人员状况,通过逐一排查的方式掌握参与过非法宗教活动人员情况,并结合国企队伍建设实际进行重点治理。要按照“四知四清四掌握”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全部掌握、活动基本清楚。要科学划分工作对象类别,以“去极端化”为旨标,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教育管理。对一般工作对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采取集中办班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帮扶,掌握其思想动态,提高其谋生技能,防范其再次从事非法宗教活动。
      四、大力发挥国企优势,有效助力民族团结
      国企系统作为新疆社会和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之一,促进新疆民族大团结是国企系统贯彻落实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群众的大局工作,也是一项责无旁贷的工作任务。
      在这方面,国企系统要充分发挥员工队伍整体政治素质高、党员队伍凝聚力强、与当地人民群众接触范围广泛的优势,主动搞好与当地人民群众的团结和协作,进行友善的交流和联系。国企系统还可以根据自身的良好经济条件,积极参加自治区的各项社会化工作,积极参加群众联系工作,尤其是边远地区人民群众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扶危助困、志愿服务、捐资助学等项工作。同时通过自身的人力和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助力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的落实,助力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新目标、新任务的圆满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国企系统可以通过沟通、联络、帮助、扶持等多种形式,走近和融入包括信教人士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卓有成效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为建设美丽繁荣的新疆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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