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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油污导致纯粹经济损失的可赔性之辩

    时间:2021-03-17 20:02:4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纯粹经济损失是否可赔,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莫衷一是。本文通过在法理上和在法律文件上两个层面的分析得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纯粹经济损失,但仅笼统说明纯粹经济损失与油污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不够的,须证明二者间存在合理近因,公约体系所列出的具体标准非常理性,当前处理油污损害赔偿案件时,可参考公约,将其视为国际惯例来适用,今后也应以其为蓝本加快相应国内立法的进程。
      关键词 船舶油污 纯粹经济损失 可赔偿性
      作者简介:何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6-101-04
      随着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逐步加深,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海洋环境保护。绝大多数的世界贸易通过海上船舶运输来完成,船舶污染成为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些年,世界石油运输量在迅速增长,可以说,海上船舶油污已成为最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不断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制度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中,在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纯粹经济损失”是否可赔,一直是探讨和争议的焦点。纯粹经济损失如何界定、该不该予以赔偿、操作层面如何赔偿,这就是本文的研讨所在。
      一、追溯:侵权法中的纯粹经济损失
      侵权法中“纯粹经济损失”(pure economic loss)尚未形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概念,简单说,纯粹经济损失的特点在于,其受害人并未受到人身和财产的损害。例如:甲与乙签订租船合同,后乙船由于第三人的过失受损而不能适航,致使甲未能得到履约利益。甲的经济损失就属于纯粹经济损失。有一种典型情况,即一个过失行为可能导致高速公路、航道等公共设施的关闭,而关闭行为直接使那些生计依赖于这些设施的人们产生损失。本文所讨论的油污导致的纯粹经济损失就属于这一类。如:油污导致有关海域的交通因清污而中断,码头、船主、旅馆业会受到盈利损失。引起关注的是,该情形下被告就哪些群体的不确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间接损失”这个与纯粹经济损失近似的概念。间接经济损失与直接经济损失相对,都与原告的人身或财产受到的侵害发生联系。因为原告发生了实际损害,故其主张的间接经济损失是可获赔的。而纯粹经济损失,由于只是使受害者的钱包受损,其可赔偿性遭到诸多质疑。
      (一)实然: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三种立法例
      1.法国的放任模式。《法国民法典》第1382、1383条首创了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立法模式,基于自然法理念而创设一般原则,抽象出过错(故意和过失)侵权责任的共同要件,将纯粹经济损失纳入一般条款的保护之中,尤为强调因果关系的认定。只要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充分、直接的因果关系,无论何种类型的损害都能得到赔偿。至于这种因果关系是否存在,需要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判断。类似法国做法的国家还有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希腊和意大利。这种立法模式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程度很高,近乎是放任不受约束的。
      2.德国的保守模式。《德国民法典》采用限制列举模式,在第823条第1款、第2款和第826条规定了三种侵权行为类型:对他人权利的侵犯、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和违反善良风俗。基于这种对具体过错侵权行为进行列举的方法,纯粹经济损失未被列入德国侵权行为法的保护范围。类似的国家还有奥地利、葡萄牙、芬兰和瑞典。奥地利法院认为,纯粹经济损失不为侵害所指向,是给第三方带来的一种副作用。但是,为了弥补纯粹经济损失在侵权法上不可赔所带来的不足,德国尽可能借助所有权保护来实现纯粹经济损失索赔,还依据辅助注意义务的违反,倾向于拟制合同的成立,扩大合同责任范围。可以看到,纯粹经济损失的获赔作为例外,在侵权法之外的其他制度中得以实现。
      3.英国的实用模式。英国不是对被侵害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分类,而是对侵权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过失行为(negligence)时注重分析“注意义务”,行为人对由于其过失所造成的所有可预见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对纯粹经济损失也是如此。法官谨慎地分析个案,判断特定形势下是否存在注意义务以及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具体社会经济含义,法官们被预期能做出政策选择。总的来讲,纯粹经济损失仅在有限的情况下通过类型化获得保护。类似的国家还有美国、荷兰。
      (二)应然:纯粹经济损失是否可以获赔
      1.不赔的理由。通常被提出来支持纯粹经济损失不赔的根本理由是“诉讼闸门”(floodgates)理论,这也是船舶油污导致的纯粹经济损失获赔遭受质疑的主要原因。该观点认为:如果认可纯粹经济损失索赔,将会引发无数诉讼,令法院不堪重负;宽泛的责任将给被告带来过重负担,这与其过错程度不相称;另外,很难在赔与不赔之间划分界限。美国著名法官卡多佐曾对此作经典阐述:“对不确定的人,于不确定的时间,而负不确定数额的责任。”
      另外一个支持纯粹经济损失不赔的理由是所谓的“人类各种价值的序列”,其认为无形财富的保护不应和身体完整、物质财产保护在同一水平上,人比物重要,物又比金钱重要,法律按照这些利益的序列来保护它们,未被实体化的抽象财富价值较低。
      2.对不赔理由的反驳。基于“诉讼闸门理论”对纯粹经济损失一概不赔,不符合公平和正义的要求。当纯粹经济损失案件的受害人或损害赔偿范围并非不确定,且加害人的过错与纯粹经济损失间的联系很明显时,如果仍对纯粹经济损失一律不予赔偿,就是一种对加害人过错的放任。不可以仅因为索赔数量和司法成本增加就否定法律救济, “如果被告主张因为受害人太多不应该承担责任,这听起来将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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