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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逸的男孩名字_逸平

    时间:2019-02-04 03:25:5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逸平,曾经是一个飘逸的女孩,正如她的名字。她喜欢独立在高山之巅,任凭微风拂起她飘逸的长发,如同拂动乌黑发亮的绸缎;她喜欢漫步在蒙蒙细雨中,任凭雨丝亲吻她光洁的脸庞,如同抚摸柔滑的鹅卵石。她可以毫无理由地干许多没有意义的事,不需要任何借口,喜欢就是最好的理由――她,一向是任性的,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
      上帝诏曰:“生命进入世间,必须用啼哭喊报到。”她偏不:拥有生命是一大乐事,为什么要哭呢?因为这,她得到了“逸平”这个雅号,伴随着一个不小的野心:超越平凡。
      世间往往“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逸平实在平凡,除了任性。
      她惜言如金,从不愿用太多太烂的“叔叔”“阿姨”去换取廉价的糖果,即使父母大人的命令。因为这让她想起表演杂技的小狗。她只喜欢躲在父母的背后,露出一颗光溜溜的小脑袋,外加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贼溜溜的打量着陌生的世界。
      当然,她也有洒言如泼的时候。她是一个喜欢追根问底的女孩,正如她可以把玩具拆到无法再拆一样,她总是喜欢傻傻地问一个又一个傻傻的问题,即使从大人眼中读到了无尽的厌烦。
      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但她不在乎。在她眼中,那些为了博得大人喜爱而苛求自己的小孩,简直是大傻瓜。她也不会轻易领情,当大人因她额头高而盛赞她聪明时,她就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们,她不相信额头高和IQ有什么关系。
      她的确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女孩。
      很难想象,任性成癖的逸平,竟会变成现在这样:温温顺顺,柔柔弱弱的躯壳让人顿生爱怜心;昔日刁蛮任性也没有了毕露的锋芒。但是,根深蒂固的禀性不会轻易磨平,正如挺拔与竹子的生命紧密相连。只不过她内敛了,不想把一切写在脸上,学会把任性踩入不为人知的心底,把张扬夹进尘封的日记本。她不知道这是好是坏,她不想知道这是好是坏,只是有时会常常怀念任性的时光。
      任性也有任性的好处,因为她的任性蛮横,谁也不会把她当玩偶摆弄。她可以动也不动地坐一整天,除了思绪纷飞;她也可以爬到男孩都不敢爬的墙头,`一览众人小。用任性换来无垠的思维空间,广阔的活动天地,她觉得很划算。
      它从不害怕寂寞,也不讨厌孤独,谈不上热爱,但有淡淡的向往。当其他小孩还在为独自在家哭泣时,她已驾轻就熟地赶父母出门,留自己独自在家。这并非为那虚伪刻意的浪漫,只为了那种与世隔绝的静谧。
      即使现在,她依然喜欢独处,只有独处时,整个人才完全属于自己,整个世界才完全属于自己。她喜欢这种占有一切的感觉。她梦想着来世做一株千年雪莲,绽开在人迹未至的雪峰之巅,绽开在世界最高点。她不怕寂寞,她深知:高贵的东西往往是孤独的,永恒的东西往往是深沉的。就像玛丽居里。
      谈到玛丽居里,逸平总是两眼放光。在这个物欲充斥着一切的世界里,她依然执著的崇拜着她,不需要任何理由,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眼光,她高兴这样。其实这也不奇怪,人生像一幅画,当《居里夫人传》在逸平未经涂抹的白纸上首先打下个烙印后,万难改变,就像小鸡无论用什么饲料都会长成鸡一样。逸平从未讨厌过这个烙印,甚至还暗暗庆幸自己哪儿都不痛,芝麻小的伤心事也没有。
      梦想毕竟是梦想,现实毕竟是现实。梦想中的千年雪莲有许多现实的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逸平的朋友也可以合为一体。十几年光阴浇灌的默契,十几年真诚播种的相知,常在心底流淌,滋润着干涸的心田;几颗纯洁的心灵完全非弹性碰撞,粘在一起,放出巨大能量,沸腾着彼此的血液。
      那时的逸平爱笑。浅浅的笑意,如从心灵深处喷涌而出的清泉,不急不缓,恰到好处地荡漾在脸颊。清清的,纯纯的,没有娇柔,没有造作,就像太阳东升西落那样自然。那时的逸平走路像飘,有节奏的步伐,敲着自信,敲着洒脱。轻轻的,盈盈的,没有沉重,没有刻意,就像白云随风飘荡那样悠闲。她是陶醉了,陶醉在心灵碰撞中。她甚至想:有如此挚友,不做千年雪莲也罢。
      现在的逸平依然爱笑,满脸笑意廉价的堆砌着。不再是那种发自内心,呼之欲出的盈盈笑意。她笑得太多太滥,也笑得太无奈。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昔日的挚友为前程不得不各奔东西,只留下誓言和回忆时,她明白,该把这个梦甩给鸿雁,锁进抽屉了。旧的梦结束了,新的梦开始了,可惜是个噩梦。
      天真的她糊涂地走进了一个人与人之间隔着厚厚一层膜的新环境,这让她始料未及,不知所措。她感到自己被关在一个密不透风的暗室里,没有清新的春风,没有明媚的阳光,有的只是满室的压抑,逼得她快发疯的压抑。
      她真的疯了,她疯狂地爱上了篮球――一向被她视为野蛮象征的篮球。她只有在球场上发疯似的跑,发疯似的挥霍骨子里的野性,才能让心头的郁闷得到片刻发泄。但当她用尽一切力气后,悲哀又充斥着她的胸膛。她就像笼中羁鸟,无论怎样折腾,都挣脱不了束缚。
      她气馁了,她退却了。任性的她很害怕,害怕自己的棱角就这样轻易地被现实磨平。但她无可奈何。她唯一能做的,只剩下笑,让笑来掩饰自己,让太多太烂的笑来麻痹自己渴望真诚的心。她知道自己笑得并不自在,但她无可奈何。这一笑就是三年。
      她第一次不自在的笑是在以前。她曾以为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时,一位好友厌倦了无休止地争论思嘉和媚兰谁最优秀,也再不对着明月星斗,吟着“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日轮。”
      逸平不相信十几年携手走过的漫漫长夜,同看雨过天晴的默契会如此轻易地被一个穷得只剩下帅的男孩子代替,但冰雪聪明的她失算了。当她明白这一切已清清楚楚,正如它叫“逸平”那样的的确确后,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也感到从未有过的悲哀。她固执地相信他们之间会有真正的爱情,尽管这好象一个目不识丁的小孩满腹经纶那样荒诞,毕竟,友情败在爱情手下比败在玩世不恭手下体面些。她可以不至于悲哀得气绝。这样虽然太“阿Q”,但小命总是最重要的。如果假设不成立,所得到的便是狗屁。没有了生命,还谈什么?逸平一直这样认为。
      逸平平静地接受了现实,可平静的海面总掩盖着涌动的暗流。在平静深处,逸平没有闲着,她把整个太平洋的悲哀浓缩浓缩再浓缩,浓缩成一小团,狠命嚼,嚼得粉碎。不,这还不够!得嚼成分子、原子、甚至电子,眼不见为净。只恨那什么物质不灭定理,她巴不得悲哀能彻底消失。她自己也说不清如此冲动究竟是为什么,只能“阿Q”地把空虚失落埋在心底,把宽容无奈的笑留在脸上。她唯一的收获的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也可以笑得如此难看。
      她没想到,等着她的还有更多的第一次,包围她的还有机械做作的笑。
      刚进入新环境那阵子,逸平像刘姥姥进大观园。她第一次明白:原来未恋爱过的中学生是另类变态;她第一次明白:原来男同学只有抽烟喝酒才叫成熟;她第一次明白:原来熟人见面可以表现得如同生死之交那般浓烈;她第一次明白……太多太多的第一次茶点噎死她。自信的她第一次感到自己同幼稚儿差不了多少,纯洁的她第一次怀疑自己的审美观。
      如果,这就是成长,她宁愿自己永远是个小孩。但小孩也不可能与世隔绝。
      她困惑,迷茫,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她的笑容不再真诚,她的步伐不再轻盈,她的任性不再锋芒毕露。
      她是聪明的,她是纯洁的,但聪明纯洁的它怎么也学不会与他人相处。她觉得自己好笨,她终于尝到了在沙漠中孤立无援的滋味。她与周围格格不入。她在夹缝中生存,她的心慢慢的枯萎退缩,直至消失。但她依然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做饭的时光。挚友们起初的不务正业――打面粉仗,捏面粉人,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拉肚子。即便如此,饱受生命之苦的他们依然执迷不悟,预定着下次“悲剧”的重演。如今,这对逸平来说,已是天大的奢侈。她不会再拉肚子,但她并不开心。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自己。她整天笑到神经麻木,甚至不知麻木为何物为止,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笑什么。也许离发疯差不了多远了。她摸摸脸颊,硬邦邦的,这是长期麻木的笑导致的。她想起了笑面人。她毛骨悚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物极必反,逸平累了,倦了。她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浑浑噩噩,无所追求的生活。她会疯的。她骨子里的任性冲破重重阻碍,又弘扬起来。不是在虚伪中爆发,就是在虚伪中灭亡。“我不应该是这样的”她告诉自己。她决定找回自我。她不再为迎合别人而苛求自己,正如她儿时坚信额头与IQ无关。她捡起以前那个任性但却洒脱的逸平,她厌恶现在这个毫无个性的逸平。“明天的逸平不会这样了。”心底,一个声音响起。
      太阳一旦冲破乌云,其势便不可挡。当潇洒自信回到逸平身上,她感到异常轻松,异常亲切。优雅地甩甩头发,潇洒地向乌云说声“GOODBYE”!逸平的眼前只有太阳灿烂的金光。“好美!要去追赶太阳。”她的血液在沸腾。
      珠穆朗玛峰上,清风白云之间,一株雪莲花悄然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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