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理科资料 > 正文

    谈八小时工作制与劳动报酬

    时间:2021-03-28 00:00:0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我国历来都十分关心和重视企业职工的休息时间,在一天工作八小时的基础上,又实施了每周五天工作制度;年休假(有工资假)制度;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放假制度。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些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都被纳入了法律调整范畴,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爱民精神。
      
      “八小时工作制”的渊源及正式形成文件情况
      
      八小时工作制是指职工在一昼夜劳动八小时的工作日制度。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上,首先提出“八小时工作体制”的口号。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府于1917年11月11日公布《关于八小时工作制》的法令。1919年国际劳工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以一日工作八小时,一周工作四十八小时为制度。
      1922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起草的《劳动法大纲》,也曾明确提出“八小时工作制”的口号,但没有具体落实。在推翻了国民党政权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 1994年1月24日,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国务院令,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还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新工时制度施行半年后,于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不但将新工时制度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时强调两个“不超过”的工时制度。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八小时工作制”落实情况不理想
      
      如今已是建国六十二年了,从199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至今也有七年了,然而八小时工作制在一些企业仍然得不到真正地落实,而且并非特殊现象,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
      有的单位,职工每天上班十二小时,天天上班,一个月三十天,他们要上四十五个班;有的职工每天上二十四小时的班,休息一天,一个月三十天,他们也是上四十五个班。对此,职工很有微词,甚至有些职工也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反映过,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不但延长的工作时间没有报酬,就是周六、周日以及法定的节假日上班也没有报酬。职工对此意见非常大,他们怨声载道,思想消极;反过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工作效率等等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及延长工作时间报酬支付办法
      
      全国人大批准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休假。”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关于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不能安排职工休息的,《劳动法》中也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企业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制度兼顾各方的利益
      
      党和政府对企业职工的工作、休息以及报酬等都有了明确规定,作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就应该制定符合《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休假和薪酬制度,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一方面可以让职工从精力、体力上得到恢复和调整;另一方面,也让职工有时间处理一下家务事,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企业的管理者要多替职工想想,感受到政府和企业的关怀,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
      一些国有企业中,科长以上的干部都实行了年薪制,他们的利益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可一般工人的境况就不容乐观了,他们被迫延长了工作时间和双休日、法定的节假日上班,却得不到《劳动法》规定的报酬,就连每月的工资分配也有失公允。例如:一位干了十年电工的老工人,處理一般电器故障只需要三至五分钟,而一些刚刚上班两年的电工处理同样的电器故障却需要三至五个小时,然而,只要当月出勤一样,两人的工资却相差不多,这样的分配政策怎能留住人?因为工人的利益问题长时间不能解决,工人就有消极的思想,必定会造成消极地工作。
      企业的安全指标、产量指标、效益指标靠谁来完成?要靠工人,工人的思想问题和利益问题靠谁来解决?要靠企业管理者,而企业管理者又靠什么解决这些问题呢?当然是靠党和政府的政策,依法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

    推荐访问:工作制 八小时 劳动报酬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