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作文范文 > 正文

    西方发达国家廉政文化的特点及运行条件分析

    时间:2021-06-27 08:02:0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西方发达国家目前比较廉洁,与其廉政文化设计上的精良密切相关,也是此类廉政文化良性运行所需的各种条件比较齐备的结果。发达国家的廉政文化以个人权利为导向,以分权制衡为枢纽,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发达国家廉政文化的良性运行依赖于经济生产的持续发展,和平、安全的国内外环境和社会大众对于国家前途的信心。全面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廉政文化的特点和运行条件,有利于借鉴其建设技术,促进中国特色廉政文化建设。
      [关键词]西方发达国家;廉政文化;特点;运行条件
      [作者简介]秦馨,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南宁,530001。
      [中图分类号]D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1)02-0050-06
      
      廉政文化是人们廉洁从政的事实和趋势,是一切有助于人们作出廉洁从政选择的事物、制度(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和社会心理等的总和。廉政文化作为各个民族健康、自然的生活方式,各有其特点。从比较文化学的角度来看,各种廉政文化的良性运行,都必然依赖于一些独特的主客观条件。分析发达国家廉政文化的特点和条件,有利于我们理性把握西方廉政文化的运行历史和运行前景,明确中国特色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向。
      
      一、西方发达国家廉政文化的主要特点
      
      (一)以个人权利为导向
      每一种政治,如果它以追求善治为目标,就必然包含对个人权利的安排。如果把追求个人权利当作西方廉政文化的根本特征,就必须作一些分析。
      1. 西方社会直截了当的追求个人权利
      世界上每个人都关注自己的权利,但在西方社会,对自身权利的关注是公开的和被人视为理所当然的,这种关注被认为是一种必要的品德。欲说还休、遮遮掩掩的方式,反而令人难以适应。一般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处理社会关系时时常不隐瞒自己的观点,而这样做并不导致社会关系的破裂。可能人们会认为,这一切是民主制度的合理结果,它容忍了直率的人。但在笔者看来,不是民主制度容忍了反对派,而是在每个人都旗帜鲜明地维护个人权利的社会,人人随时有可能成为反对派,所以民主制度适应了这种需要并日益巩固。因为每个人都旗帜鲜明地维护个人权利,所以官员不敢利用手中权力来制订只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或政策,官员也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难以供养的寄生虫群体,而且也不敢预期贪赃受贿行为不被人揭发。
      2. 西方社会将维护个人权利作为预防腐败的根本手段
      在西方的政治观念中,诸如政治秩序、权威与义务、自由、正义、平等和民主等,都是其重要的构成部分。但人们并没有认为其中的一两个可以取得优先地位,以至于可以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相反,西方人更倾向于把个人权利作为合理解决一切问题的基本坐标:“较之以往的时代,我们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在更大程度上为权利话语所支配。”
      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起,权利问题就以不同方式与腐败问题联系起来了。英国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规定:“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指出:“对于人权的无知、忽略或轻视乃是公民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由。”在西方社会,公民权利意识的发达是其政治廉洁的重要保障。
      民主社会的公民需要具备知识、能力和行为,托马斯·杰斐逊曾呼吁普及公民教育来防止政府腐化:“亲爱的先生,请您提倡一个扫除愚昧的行动,制定和改进教育普通人民的法律吧。让我们的同胞知道:只有人民才能保护我们,使我们能够防止这些弊害,为此付出的捐税尚不及献给国王、僧侣和贵族财物的千分之一,如果我们听任人民陷于愚昧无知,这些家伙就会在我们中间死灰复燃。”廉洁社会也需要公民教育,但灌输廉洁理念不如灌输权利意识,西方国家显然更热心于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能力:“美国公民教育的目标,在20世纪60~70年代重视‘权利’,在80~90年代则强调‘义务’‘共同体’以及‘能动的参与型公民’。可以说,‘参与型公民’已经成为当代美国公民教育目标的核心话语。”而西方社会也具备了公民维护个人权利和参与政治的制度和设施。
      3. 西方社会的个人权利在实现机制上是共时态的
      对个人权利的安排有历时态的和共时态的,中国古代“各得其所”机制中个人权利的实现是历时态的,在得到同样多的权利上,各人权利实现的时间有先有后。因为有先有后,不但监督理念、监督制度不易确立,而且监督行动也难以奏效。而近现代西方社会对个人权利的安排从一开始就排除了有先有后、最终平等的模式。很多启蒙思想家主张权利应该平等地给予每个成员:“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从而,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这种平等可视为共时态的平等,无论在哪一个时间段,人人都平等地拥有同样的权利。并且,各种权利之间的交换关系也是被禁止的。例如,一个人不能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利益或安全的需要,而放弃自由的权利。在西方的意识形态中,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交换本身就意味着社会腐败。
      任何人都不能拥有特权,不能收买或者交换他人的基本权利,政府不能以经济社会发展等名义剥夺民众的基本权利,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为自己的腐败行为辩护。这样理解的个人权利在西方廉政中的作用是不但使监督成为经常性的、及时的政治社会关系,而且容易造成人们对于腐败现象的零容忍心理,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二)以分权制衡为枢纽
      腐败在本质上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而为了防止对权力的滥用,西方社会走的是分权制衡的路径。孟德斯鸠早就说过:“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分权制衡的目的之一是使“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这是广泛监督的基础,也是有法必依的基础。然而,西方国家的分权制衡文化不仅仅是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中央与地方分权的理念及其制度化,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体现在人们的精神信仰、日常伦理等一切可能的事物里面。
      1. 相互制衡的权力运作模式
      不受制约的权力最终会变质,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结果是他们会联合起来腐败。如果理论上能够掌握权力的人是所有的人,而且机会是向所有的人开放,则官员集体腐败可得到有力遏制。民选官员主动立法防止腐败,与其说是为了迎合民众的廉洁愿望,还不如说他们担心后来者的腐败会侵害自己的切身利益。
      西方人在200多年前设立了相互制衡的法律制度,并成为人们自然的生活方式。权力的开放使得人人都没有机会做帝王,任何人都不是特殊公民。有材料指出:“在芬兰这样的国家,上至总统、下至普通公务员出差都必须执行政府制定的全国统一招待标准法规。法规规定每顿饭一律为一莱

    推荐访问:发达国家 廉政文化 条件 运行 分析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