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作文范文 > 正文

    农地自由流转下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化研究

    时间:2021-03-22 20:01:0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bns/xbns201502/xbns20150223-1-l.jpg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bns/xbns201502/xbns20150223-2-l.jpg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bns/xbns201502/xbns20150223-3-l.jpg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bns/xbns201502/xbns20150223-4-l.jpg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bns/xbns201502/xbns20150223-5-l.jpg
      摘 要: 家庭农场既保留了农户经营的优势,又克服小农户经营的弊端,是未来中国农业微观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家庭农场获得集中成片且期限稳定的土地是其发展的重要前提,农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土地集中的重要途径。由于农地流转存在着时空分散性、期限议定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价格过高过低的不可控性以及农民中途违约的可能性等问题,农地自由流转与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集中相衔接存在着诸多障碍。通过构建农民土地权利处置体系,在遵循农民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将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划分为土地保留分户经营区、土地流转集中经营区和土地退出集中经营区三大区域,为家庭农场获得成片稳定的土地资源提供了一种可供参考的思路,并详细分析了方案实施的时间节点和资金运行流程;最后,从制度政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农地权利处置方式动态调整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地自由流转;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集中;农地权利处置体系
      中图分类号:F3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5)02-0153-08
      引 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建国之后最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之一,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绩效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表现出来[1]。据测算,1978-1984年中国农业产出增长了42.23%,其中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的贡献约占46.89%[2]。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经营模式已逐步暴露出与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大生产不相容的局限性[3]。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在结构上表现出一种高度的平均主义的特征,土地基本上按人头平均分配[4],土地被分割细化,分散经营的边际效益已接近于分散经营的边际成本[5],致使我国传统农业陷入“内卷化”困境[6]和温饱陷阱[7],同时,在比较利益的驱使下,大量农民兼业性的城镇化转移所导致的农地闲置抛荒或者低效利用,直接威胁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家庭农场是农业现代化实现的一个重要途径,它保留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合理内核,继承了家庭承包经营产权激励的优点[8],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新时期的“完善”和“创新”[9]。截止2012年底,全国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户,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 670个[10]。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家庭农场的概念,表明现阶段我国发展家庭农场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初步具备[11]。然而,发展家庭农场既要解决“地从哪里来”的问题[12],又要妥善解决土地集中问题[13]。众多学者认为实现家庭农场成片土地的规模化集中应通过土地流转。陈明鹤[14]指出,从家庭农场发展的土地因素角度出发,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郭正模[15]指出,通过农业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和适度集中经营,是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的基本途径;高帆和张文景[9]甚至认为,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经营只能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来实现。
      目前将农民土地流转与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集中相衔接仅仅停留学者零星的理论描述上,两者相衔接的障碍分析以及实现路径方面深入系统的研究甚少,亟待从理论上加以回应和解决。
      一、农地自由流转与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化相衔接的障碍
      (一)农地自由流转的时空分散性与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之间的矛盾
      城镇化战略背景下农民城镇化转移为通过农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土地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契机,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远近肥瘦搭配”的原则进行土地发包的社会现实,致使农民家庭拥有的承包地是零碎散乱的,呈现超小规模的分散经营状态,这直接导致单个农户流转出的承包地在空间上是分散的,即使是众多农户同时参与土地流转,所转出土地在物理空间位置上的集中存在着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容易出现农地流转数量上的规模化与空间上的碎片化并存的局面。同时,通过农地流转聚集的成片土地中间的少量“钉子户”也足以给家庭农场的后期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障碍。另外,受宏观的区域社会经济、中观的家庭状况与微观的个体特征的综合性差异化影响,在完全自由的农地流转市场上,农民做出流转土地的决策在时间不是完全一致的,而是间断不连续的。农地流转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分散性不仅影响市场上的土地供给,而且使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此途径获得众多农户的小规模分散农地资源进行地权整合实现适度规模集中经营的难度大大提高。同时,家庭农场表面上的成片规模化土地实际上是众多农户分散零碎承包地的权利拼接而成,由于很多地区农户之间的田埂是户间承包地的分界标志,即使家庭农场获得连片土地的经营权,往往也不能对原有田埂进行平整,为其机械化作业带来很大的障碍[16]。
      (二)农地自由流转期限的议定性与家庭农场土地投资回收期的长期性之间的矛盾
      发展家庭农场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长期获得成片土地[17],这实际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土地面积的成片规模性;第二,土地期限的长期稳定性。由于我国禁止土地所有权买卖,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农地流转仅能获得附期限的债权性土地权利。一些农户对承包经营土地长期收益缺乏预测,惜地意识强,流出承包土地存有疑虑,不愿意长期流出土地[18],同时,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土地期限难以统一,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不愿意签长期合同,甚至不到合同期就要回土地[10],一旦农民把承包地收回去,家庭农场就得解体[19]。姚洋[20]、金松青等[21]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地权稳定、土地流转与农业的长期投资呈正相关关系,因为,家庭农场经营者在集中土地、进行农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养护等方面的投资越高,所需的投资回收期就越长,这就与农民土地流转的短期性形成了一对现实的矛盾。因此,土地流转合同的短期性、农民违约的可能性以及土地征收等导致的土地缺乏稳定性影响了家庭农场主长效投资[22]、先进农业科技的应用,甚至出现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破坏地力进行掠夺性生产的行为[23]。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没有参与交易,交易的仅仅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投资者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应该是长久不变,但是这个期限的设定既缺乏法律政策依据,又缺乏可参照的科学标准。

    推荐访问:农地 流转 适度 农场 规模化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