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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姆 [试析毛姆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旁观者]

    时间:2020-03-25 07:33:4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毛姆以擅长讲故事闻名,这大部分应归功于其作品中的第一人称旁观者的叙述角度。他对第一人称旁观者的叙述方式的偏好经过了一个探索的过程,并把这一技巧运用得出神入化。这样一位不是主角的主角在毛姆的小说中长存,显得真实可靠,以讽刺的、冷静的及疏远的方式呈现生活,赋予了作者“技巧大师”的名声。
      关键词:毛姆;毛姆小说;第一人称旁观者
      中图分类号:156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837(2011)02-0062-04
      
      多年以来毛姆遭受的贬责络绎不绝。许多评论认为毛姆创作的思想和技巧不成正比,他笔下的许多故事仅仅达到惊奇、娱乐的效果,是闲暇时消磨时间的伴侣。但是却没有人对他的叙述技巧提出异议,至多只是酸溜溜地说:“毛姆除了会叙述故事外什么也不会”。这句话却反衬出毛姆的特长。对作家而言,叙述能力的重要性是无可非议的。毛姆赢得“技巧大师”这一称号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其叙述能力和技巧,尤其是第一人称旁观者的叙述角度。当年毛姆还为此和另一位作家针锋相对。休・沃波尔就曾在一次公开谈话中影射毛姆以第一人称来写小说是不适当的。后来毛姆干脆以《第一人称单数写的六个故事》来命名他的下一部短篇小说集,以示抗议。
      毛姆对第一人称旁观者的叙述角度的偏爱并非心血来潮,而是经过了一个摸索实践的过程。他在早期创作中尝试了各种类型的小说,以便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所在。与此同时,他还仔细研读前人的作品,从中发现不少名作是从全知视角来写的。“在普通的全知叙述中,读者一般通过叙述者的眼光来观察故事世界,包括人物内心的想法。”叙述者处于全知全能的地位,作品中的人物、故事、场景等无不处于其主宰之下。这种方法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作者要考虑到所有人物的所作所为所想,导致了作品体积庞大,结构散漫,有时作者还难以顾全到每一个角色,多少有欠缺疏漏的地方。此外,“全知叙述者的议论不乏画龙点睛之举,但不再相信叙事权威的现当代读者都难以接受这种上帝般居高临下的议论”。由于上述种种弊端,毛姆不赞同从全知视角进行创作。他认为除了托尔斯泰把握得比较好以外,其他作家都没有很好地处理全知叙述所带来的问题。毛姆还注意到亨利・詹姆士提出的“意识中心”手法,他对这种被称作是小说形式一大变革的叙述角度不以为然。在毛姆看来,这只不过是把全知叙述进行改头换面罢了,意识中心仍然担负着道出一切内容的重任。虽然透过某个固定点来观察周围的一切,说出他所看到的信息和他的感想,可以避免作品枝节交叉蔓延,但是万一这个意识中心不够聪明,愚蠢得让读者厌烦,或者是读者不接受他的阐释、推论和想法,那么就将直接导致作品的失败。毛姆通过比较不同的叙述方法得出结论:第一人称叙述具有突出的优势,它不仅解决了上面提到的难题,还增强了故事的真实可信。当然毛姆并不推崇所有以第一人称创作的作品,例如一些书信体小说,在他看来多少染上了拖沓冗长的毛病。为了避免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毛姆在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后认定:以第一人称旁观者为叙述者是最好的写作角度。他举麦尔维尔的《白鲸》为例来说明这一角度的长处:首先,以实玛利是书中的一个配角,他只需叙述出他的所看所想即可,不必说出其他人物的一切活动和想法,避免了文章的散乱和庞杂;其次,他可以坦白自己的不明之处,让读者自己去思考,不必事事进行议论、假充内行,以免贻笑大方;再次,他讲的是他的“亲身经历”,这就使得读者对他的亲切感和信任度大大提高。据此,毛姆以后的创作基本上遵循这样的原则进行。尽管在他的后半生,英美文坛发生了叙述技巧上的重大转变,但他仍然不改初衷,坚持自己的叙述方法,导致为数甚多的批评家对他的作品嗤之以鼻。尽管毛姆固守传统不放,使得他在学术界的声誉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是却成功地捍卫了在无数读者心中的崇高地位。爱听故事的传统数千年来代代相传,成为人类的一大特性,所以毛姆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虽然毛姆在文学界里没有什么创新,但是他把旧的叙述方式运用得出神入化,把一个个故事讲得活灵活现,堪称传统小说的范文。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贯穿着这样一条主线――写小说意味着找到表达技巧,使作品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接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毛姆是成功的。
      一种好的风格不应该流露出努力的痕迹,毛姆的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就开展得非常自然。他笔下的故事条理清晰,有鲜明的特色。小说的开头往往是题外话;主体是中间部分,由叙述者来展开故事;最后的结尾通常很短暂,几句话就给作品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毛姆曾经声明他最喜欢的故事是一个可以在餐桌上讲的轶事。表面上看,它们是以一种随意的姿态讲出来的,但是毛姆严肃认真地采用第一人称旁观者来讲述,保证了它们的可信度。在他的小说中“我”往往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作家,在上流社会中活动,耳闻目睹了各式各样的奇闻逸事。故事中最常见的结构是“我”把这些故事再讲述给其他人听,以供娱乐。概括而言,小说伊始,“我”先是漫不经心地闲聊几句,然后拉开故事的序幕。可不要小看这样的开头,其中看似和正题无关的话往往就奠定了叙述者的可靠性,因为这寥寥数笔不论是用确凿的事实来说明问题,还是嘲笑一些矫情虚伪的现象,往往坦率诚实,立刻赢得了读者对叙述者的信任。《刀锋》的开头是这么说的: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书里,我挑选了一个名画家保罗・高更;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知道得很少,只是倚仗一点事实的启示,使用小说家的权限,炮制了若干故事来写我创造的人物。在这本书里,我一点不打算这样做。这里面丝毫没有杜撰。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务必写得使人认不出是谁,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
      这里暂且不论叙述者撒谎与否,至少他提到的《月亮和六便士》的写作过程是真实的,读者自然地倾向于相信他在开篇中许下的诺言,相信下文讲述的事件确有其事。另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寻欢作乐》。叙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发现如果你不在家时有人给你来电话,留下话要你务必一到家就给他回电话,说他有紧要的事找你,这件事就多半是对他紧要,而不是对你紧要。如果对方要送你什么礼物,或是要帮你什么忙,一般来说,他们是不会那么性急的。”读者看到这里禁不住会心一笑:这个叙述者是多么通晓世事,多么坦诚直率,想来这样的叙述者应该是可靠的吧。在赢得读者的信赖后,叙述者敏捷灵巧地转向了故事的正题,交代清楚人物、时间和地点,当然只是尽其所能地告诉读者他所知道的一切。前文已经说明毛姆不赞成采用第一人称为小说的主人公,而是让“我”担当一个次要人物。“我”只是和故事的主人公有过交往,大致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或者干脆只是道听途说了某个故事,所以不可能事无巨细,一一道来。这样文中就出现了一些疑点空白,需要读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这实 际上是邀请读者加入创作的行列。与作家一起创作文本,进一步激发他们对作品的兴趣。
      第一人称旁观者的叙述视角使得作品的叙述不仅具有强烈的真实性,而且还有高度的灵活性,可以随意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可以从一个角色转向另一个角色。这看似简单的跳换需要高超的把握全局及操纵人物的能力。例如,伊夫林・沃曾经赞赏道:“毛姆创作《寻欢作乐》时带着极度的灵巧和轻松,这种文学品质用美国社会上的话来说叫平衡、均衡。我不知道在世的作家有谁创作时也这么自制。”毛姆小说的叙述形式表面上显得随意,实际上是精心构造的结果。
      《刀锋》是毛姆晚年的一部力作。这时毛姆的叙述技巧已经运用得炉火纯青,在使用倒叙、插叙等策略时挥洒自如,通篇如行云流水,敏捷灵活,毫无滞留阻塞之感。这部小说讲述一个年轻人拉里在经历过世界大战后的思想和生活变化。作品伊始,作者先写叙述者“我”路过芝加哥时,在朋友艾略特的宴会上结识了他的外甥女伊莎贝儿及其未婚夫拉里。此时的拉里刚刚从部队归来,想去法国一段时间以调整心情。一年后,伊莎贝儿和母亲赶赴巴黎和拉里讨论婚姻之事。两个年轻人在交谈后心平气和地解除了婚约。此后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拉里先后到过法国北部的煤矿、德国的农场,一路上不停地思考战争带给他的困惑。伊莎贝儿则回到芝加哥,嫁人豪门。不久伊莎贝儿母亲去世,接着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夫家破产,艾略特邀请外甥女一家来巴黎安顿。这样“我”和伊莎贝儿又得以经常见面。期间,拉里和他们偶遇。伊莎贝儿得知拉里为了挽救一个沉沦女子,意欲娶她为妻的消息后,设计破坏。最后拉里独自一人生活在纽约,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这样一个事件迭出、时间地点频换的小说,如何叙述才能获得简洁清晰的效果呢?毛姆就是通过第一人称旁观者的叙述达到了这个目的。他通过一个参与事件的叙述人回忆过去,然后又把读者从过去带回现在。在他的笔下,叙述者频频露面,随时转换人物和场景,调整速度和距离,运用复杂的结构,让读者陪他一起漫游,直到故事结束的那一刻。
      毛姆知道引人人胜地叙述故事的秘密,他得心应手地运用这些技巧应归功于其编剧经历。早年的戏剧创作不仅为他赢得了巨大的财富和声誉,还为他日后的小说创作,尤其是短篇小说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戏剧作为一种表演艺术,强调演出效果,为此,剧作家必须在情节上下工夫,加强戏剧性,运用悬念、突转等种种方法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和好奇心。他说:“直到我成为剧作家,获得很多经验后,我才开始严肃地写小说。这经验告诉我要去除任何不能引发戏剧效果的东西。它教会我把事件一环紧扣一环直到高潮。”天资聪颖的毛姆成功地把戏剧创作技巧融会贯通到小说创作中,把一个个原本简单的故事叙述得绘声绘色。简洁的故事在高超叙述技巧的映衬下更加显示出毛姆的这一本领。
      运用第一人称旁观者叙述角度的作家不止毛姆一人,那么毛姆笔下的叙述者又是凭借什么“鹤立鸡群”呢?他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叙述者超然、淡漠和讥讽的态度,借此拉大了叙述距离。毛姆在分析事物的时候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上。他是英国纯理性主义者协会的会员,在生活中总是冷静、不动感情地观察,几乎对每一个对象都达到了理性审视的程度;在写作时就像做新闻报道一样客观。毛姆冷静沉着的头脑与从前学医的经历有关。《兰贝斯的丽莎》是在他获得医学文凭前不久出版的,小说的成功使他决定放弃医生职业。虽然他放弃了医学,但是医学并没有放弃他。医学教育教会他严格控制自己的情感,以临床的疏远态度来观察人类,后来毛姆曾为没有在获得文凭后行医深感遗憾。他觉得医学经历是一个作家所能得到的最好训练。毛姆本人是一个精明世故的人类的观察者,谨慎沉默,尽量不发表看法,对于提供意见和把自己卷入事件表现得很收敛。他小说的叙述者往往也是这样一个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和他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对生活投以冷冷的一瞥。“叙述者对所发生的事做冷眼旁观,由此形成一种零叙述风格。”毛姆曾公开声明:尽管他以第一人称叙述了许多故事,但它们绝不能被当做是他的亲身经历。可是无论他怎么否认,被戏剧化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明显带有他个人的影子,叙述者其实就是乔装打扮的作者本人。在短篇小说中,他的个人特性更明显地表现出来。大多数叙述者是医生或作家,他们拥有丰厚的财产和高贵的举止,以一种客观的、冷静的方式来观察生活,审视人类。叙述者和读者一样并不卷入故事,而是隔着距离地、饶有趣味地观看他人的活动。
      “叙述者保持客观的姿态并不意味着作品不带任何意识形态的痕迹。”尽管毛姆小说中叙述者表现得冷静超然,但是简单的故事清节和疏离的叙述态度并没有掩盖住作者的嘲讽。毛姆把讽刺作为一种手段用来拉开叙述者和其他人物之间的距离。叙述者以愤世嫉俗的态度看待周围的一切,用讥笑的、怜悯的眼光看着人们的愚蠢表现。在《销声匿迹的丈夫》(The Wash-Tub)中,“我”在旅馆遇见一个温文尔雅的美国人。“我”告诉新朋友,最近有位和他同姓的美国太太风靡伦敦社交界,她的丈夫原是美国西部的牛仔,走私过军火,一拳能撂倒小公牛,人称神抢手,曾和墨西哥匪徒抵抗了三天三夜,现在因为采矿发了大财。事后“我”却在不经意间发现新朋友竟然就是那位女士的丈夫。原来他只不过是位医生,他的妻子在去英国的船上胡扯了一些冒险事迹讲给公爵夫人听,对方信以为真,结果谎言越编越大,医生只好销声匿迹了。小说的叙述者并没有直接批评英国人崇拜离奇到了荒唐的地步,只是幽默地告诉朋友隐姓埋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读者从字里行间捕捉到了他对英国人这一可笑幼稚特性的挖苦。讽刺的光芒总是散发在他的作品中间,成为他作品的一大标志。有评论家给予他的这一特性很高的评价:“毛姆的天分在讽刺人类的糊涂和愚蠢的时候运用得最好。”毛姆一方面拉大叙述距离,使读者对作品主角进行审视和嘲讽;另一方面,又通过可靠的叙述者缩短读者与作者的情感距离。这些叙述距离的变化,使读者产生多重的审美体验并丰富了小说的内涵。
      毛姆创作了可读性极强的故事,他对情节与结构的小心处理使得他成为精湛叙述的权威,卓越的叙述技巧是他获得不同寻常欢迎的根本保证。尽管纵观毛姆作品集,人们发现这种方式有泛滥、单调之嫌,但他还是成功地捍卫了传统的第一人称讲故事的叙述方式。我们会记得毛姆作品中的叙述者胜过其他的任何角色,他表现为一个愤世嫉俗的疏远的观察者,以讽刺、超然的方式呈现生活,带着对人类世界的轻蔑,显得那么真实可信,那么冷漠高傲。格林・格雷厄姆曾经断言:“毛姆将会作为‘叙述者’被人们纪念。”从毛姆1965年去世至今,事实证明了叙述者――这样一位不是主角的主角不仅在毛姆的小说中长存,而且还赋予其作品以不朽的生命。假如用一句话来概括,说毛姆创作的成功是技巧的成功,也许并不过分。
      
      (编辑:赵树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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