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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东亭_康熙任用施琅的前前后后

    时间:2020-08-15 07:22:2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为清朝平定台湾,统一全国立了大功。施琅原是郑氏部将,顺治年间归顺清朝,康熙二十年被复授为福建水师提督,专征台湾,这与康熙慧眼识人、知人善任有很大关系。康熙一贯重视用人之道,深知正确的决策要由“贤能”的官员来执行,认为“从来有治人,无治法,为政全在得人”;“得一人则事治,失一人则事败”。他在多年听政中认识到,用人“必才德兼备为佳,若止才优于德,终无补于治理耳”。他把是否忠于封建王朝的政治标准,列为用人的首要条件。由此可见,康熙关于统一台湾的决策之所以能够实现,既不在于他“洪福齐天,威灵远暨”,也不在于他“庙略指挥,决胜万里”,而在于他善于选用“才德兼备”的“贤能”官员。
      
      满腹狐疑 康熙初识施琅
      
      当郑经成为清军在东南沿海的主要作战对象后,惯于陆战的原清军将领已不能胜任新的任务。要战胜“以海为家”的郑氏集团,就必须要有一支善于海战的水师队伍。于是,恢复了康熙七年所裁的水师提督。这样,招募水师便被提到日程上来。早在康熙十五年底,郎廷相即已提出必须照旧设立水师提督,招募水兵一万名。至康熙十七年,杨捷、姚启圣也先后提出水陆“万难兼顾”,要求“另设水师提督”,“令其专练水兵,熟习惯战……以便水陆夹攻厦门”。此时任命熟谙水道称职的水师提督人选,成为实现康熙对台决策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康熙十七年三月,郑军一败清军于湾腰树,再败清军于祖头山,平和、海澄相继失陷,副都统穆赫林自缢死,满汉官兵1.2万余人尽没于海澄县城。兵气懦怯,望风投顺,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而“海逆势增日盛,勾连山贼,互相应援”,“恃舟楫之长技,乘风涛之便利”,惯用“飘忽靡常”的突击战术,常使清军感到“出我不意,攻我不备”,陷清军疲于奔命之中。海澄战役中清军惨败,不习水战的弱点已经充分暴露出来了。
      于是,康熙及时将福建总督郎廷相、提督段应举解任,巡抚杨熙亦以年老原官还乡。五月,擢升屡立战功的福建布政使姚启圣为福建总督,吴兴祚为福建巡抚,并调江宁提督杨捷为福建水陆提督总兵官。他们果不负重任,配合康亲王杰书在恢复平和、惠安、同安、长泰、海澄等漳泉所属10县,在克取金厦战役中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正如姚启圣指出的:“目下剿贼平海,全赖水师提督一官……总督、巡抚、陆路提督不过相助为理,而决胜成功,实水师提督一人任也。”康熙为了挑选“才德兼备”的水师提督,3年间先后三易其人,的确是为“求一胜任水师提督者,亦可谓博览旁求,费尽苦心矣”。
      当时矛盾焦点在于,康熙对众人推荐的施琅还满腹狐疑。施琅从小生活在海上,熟悉海况,在郑成功麾下东征西讨屡立战功,赢得“海霹雳”的美誉。虽然施琅与郑成功有杀父弑弟之仇而叛郑降清,毕竟郑成功曾视施琅如手足,施琅也说与郑成功“有鱼水之欢”。施琅究竟是否适合担任水师提督呢?康熙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况且,康熙十三年四月,前郑氏将领、河南总兵蔡禄“潜蓄逆谋,欲应吴逆,治甲练兵,约期煽乱”;康熙十六年六月,潮州刘进忠投诚后也复谋叛乱,这两起事件康熙记忆犹新。因此,康熙二十年二月康熙问李光地“施琅果有什么本事?”“汝能保其无他乎?”李答:“琅自幼在行间经历得多,又海上路熟,海上事他亦知得详细,海贼甚畏之。”对此,康熙只是“点首而已”。这时李光地还没有正式推荐施琅进取台湾,康熙也还没有表示要任用施琅。
      另外,早在姚启圣任福建布政使时,也向康亲王保举过施琅“堪任水师提督”,以后听说施琅有子侄在台湾,也就“不敢力保”。这位皇帝遂于康熙十七年十一月调京口将军王之鼎佩定海将军印,提督福建水师。旋以滇黔余逆进逼川西,改授王为四川提督。第二年,湖广岳州水师总兵官万正色攻克岳州后,条陈闽海水陆战守机宜,深得康熙嘉许,于四月调万正色为福建水师总兵官,令率所部官兵赴闽。六月,姚启圣以“大举及期”,再次上疏保举施琅,并指出:“施琅即有一子在海,尚有六子在京,其京中家口数百,岂肯为一子而舍六个儿子与数百口家眷乎?”同时且有通省文武各官、副将王英等及乡绅洪承畿等甘具“保结”。七月,当得悉已任命万正色为水师提督之后,姚启圣又题请“施琅以将军总统水师事务,则将军、提督并收得人之效”,并提出“广东应否添立水师,万正色可否移调广东”,力图改变康熙对万正色的任命。康熙于八月一日、十三日,先后两次加以批驳:“该督所请遣发原任提督施琅之处,应无容议。”“提督万正色以岳州水师总兵官任内,在洞庭杀贼立功,效力茂著,堪任水师提督,特拣补授。相应将此疏无容议。”康熙坚持原议,拒绝任用施琅。可见,此时的施琅在康熙心中的位置是无足轻重的。半信半疑康熙再识施琅
      平定“三藩”之后,福建沿海已成为康熙统一全国的重中之重,眼下令康熙头痛的就是水师提督人选。从熟悉水战及台湾情形来看,施琅的确是更为合适的人选,康熙屡次批驳姚启圣的保荐,也并非是对施琅的才干缺乏了解,主要是对他的疑虑尚未尽消,对他是否符合“才德兼各”条件尚无把握。
      万正色到闽后,反对伺机出兵的意见,于康熙十九年正月率水师攻克海坛,巡抚吴兴祚率陆师声援,并会同喇哈达、姚启圣攻克金厦,不负康熙的委任,又立了战功。但自克金厦之后,万正色反对出兵台湾,主张“沿海设戍,以固疆隅”。面对台湾海峡的汹涌波涛,万正色畏缩不前,难寄征讨重任。康熙二十年六月,康熙决策出兵澎湖、台湾后,任用称职的新的水师提督人选,已是刻不容缓。七月,康熙又问李光地:“汝胸中有相识人可任为将者否?”李推说:“命将大事”要由皇帝决定,自己不敢与闻。康熙“敦问再三”,李光地只好答应让他再考虑几天。后来康熙派大学士明珠去问李光地,李答:“都难信及,但计量起来还是施琅。”他列举了施琅的有利条件,一则施琅全家被“海上”所杀,“其心可保”;二则施琅比别人熟悉海上情况;三则有谋略,“海上所畏惟此一人”。李光地还写道:“予荐施平海时,上问汝能保其无他乎?予奏,若论才略实无其比,至成功之后,在皇上善于处置耳。”在他的推荐下,康熙决定复授施琅福建水师提督,负责进取台湾。
      到七月二十八日,康熙断然作出任命施琅的决定。他在给议政王大臣的谕旨中指出:“原任右都督施琅系海上投诚,且曾任福建水师提督,熟悉彼处地利、海寇情形,可仍以右都督克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加太子少保,前往福建……克期统帅舟师,进取澎湖、台湾。其万正色改为陆路提督,诺迈还京候补。”关于这一任命的原因,据康熙本人后来所述:“万正色前督水师时,奏台湾断不可取,朕见其不能济事,故由施琅替换,令其勉力进剿。”康熙二十六年召见施琅时也回顾说:“三逆反叛,虐我赤子, 旋经次第平定。惟有海寇游魂,潜据台湾,尚为闽害。欲除此寇,非尔不可。爰断自朕衷,特加擢用。”这里隐讳了康熙,他最后下决心招用施琅,是在施琅之子施齐、施琅之侄施亥一案真相大白之后,才逐步打消了对施琅的疑虑。
      早在康熙十九年四月,姚启圣题请优恤施齐、施亥时,康熙同意兵部所议:“施齐等俱授海贼伪职,今不便据家人一语为凭遽议,相应行令该督俟剿灭海贼之日,详加查明具题再议可也。”此时问题尚未弄清,对施琅的疑虑也就不会完全消除。一贯力保施琅的姚启圣并不从此罢休,又向了解内情的巡抚、将军、同安总兵及海上投诚官员作了广泛的了解,证实施齐等确是为了“擒郑逆献厦门以报本朝”,被书办、家人吕运、吴芳等“出首事露”,十九年二月十八日被囚金门蓼罗,二十三日“两家73口尽被磔杀”。同年十二月姚启圣再次题请“从优恤奖,以阐忠魂”,明确指出:“是施齐等谋擒被杀,已经万耳万目,昭著天壤,历历可凭,实非家人一语而已也。此虽谋擒之功未遂,而郑经因之内变,内外夹攻,贼众奔走,・金厦全收。揆厥所由,二人之功似不可泯。”至此,此案的真相已经大白。康熙二十年七月,李光地也推荐施琅;“他是海上世仇,其心可保。又熟悉海上情形,其人还有谋略,为海上所畏。”这时,康熙才下了任命施琅的谕旨。由此可见,姚启圣的一贯力保,李光地最后的保荐,对康熙任用施琅都起了不小作用。有的著述认为施琅的起用,全出于姚启圣的密奏:有的则认为单归功于李光地的首先保举。从上述施琅被任用的曲折过程看来,这些看法都有片面性。应当指出,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康熙本人。当康熙决策攻取台湾,万正色又反对进兵,同时已消除了对施琅的疑虑之后,任命施琅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了。
      
      深信不疑 康熙认定施琅
      
      康熙经过缜密考虑,决定擢用执行平海决策的官员后,就对他们十分信任。如任用姚启圣为闽督后,康熙对阁部大臣说:“闽督今得人,贼且平矣。”任用施琅后,“举朝大臣以为不可遣,去必叛”,康熙却坚信“施琅不去,’台湾断不能定”,还亲自接见施琅,赐食赐马,加太子少保衔,亲切地抚慰道:“尔果能竭力尽心,不负任使,奋不顾身,举六十年难靖之寇,殄灭无余,此诚尔之功也。迩来或有言尔恃功骄傲者,朕亦闻之。今尔来京,又有言当留尔勿遣者。朕思寇乱之际尚用尔勿疑,况今天下已太平反疑尔勿遣耶!”从这一段话来看,似乎朝廷内部一直有人对施琅怀有戒心,而康熙则“用尔勿疑”。康熙二十年左都御史徐元文受人指使,疏劾姚启圣妄借库银贸易、克军饷、刮民膏等六款,康熙则加以迥护:“观姚启圣回奏,俱系已经题结之事……今事平之后,乃为追论,于事何益?蔡毓荣、董卫国等今亦有追论者,若乱时之事,今追论不已,何异高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康熙用人之道,由此可见一斑。
      在平海期间,康熙调动全国力量,予以有力支援。同时,对闽省督抚、提督所提出的合理要求,都给予积极支持。凡是对统一台湾有点用处的人才,都俯准录用。为了进一步明了康熙的用人政策,这里不妨举几个例子:
      当施琅赴任后,提请侍卫吴启爵“随征台湾”,兵部议“不准行”。康熙则说:“吴启爵在京不过一侍卫,有何用处?若发往福建或亦有益,着照施琅所请行。”满足了施琅的要求。
      当姚启圣请将平和县失守游击王廷佑等免其从前之罪,加以录用,兵部议“不准行”。康熙就说:“今值进剿台湾,正在用人之际,着王廷佑等随征台湾大兵效力赎罪。”
      当姚启圣请用守备潘贤“进剿台湾”,康熙“允行”后,潘又因辞不往,康熙同意兵部议“革职交刑部”。后来潘贤又叩阍请往,兵部仍议“交与刑部”。康熙则说:“潘贤妻子四十余口俱在台湾,因此叩间请往福建,该督复为题请,可遣赴闽省,其可用与否,听该督酌量行之。”
      从以上几个例子已可看出,不论是身边的侍卫,还是罪吏,或已交刑部议处的原台湾商人,如对统一台湾有可用之处,康熙都同意予以录用。当时像这样部议不准,康熙特准录用的例子出现过不少,康熙也觉察到延臣多泥于旧章,对福建督抚、提督支持不力,特把统一台湾时期的用人政策加以明确谕示。他在施琅疏请将联络营佥事陈子威、通判陈瀛题请实授,吏部议复“不准行”一事时指出:“今进取台湾,正在用人之际,福建总督、提督、巡抚凡有所请,俱着允行。朕此旨尔衙门识之,如遇此等事,即拟准行票签来奏,切勿遗漏。”更突出的是施琅多次请求独自进取台湾,不让总督、巡抚插手。大学士明珠也进言道“若以一人领兵进剿,可得行其志,两人同往,则未免彼此掣肘,不便于行事。”康熙竟然批准了这种请求,并且进一步指出:“进剿海寇关系紧要,着该督抚同心协力,趱运粮饷毋致有误,…‘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这种做法也是极少见的。此外,康熙还命令派往广东、福建办理展界事宜的大臣,凡事要同施琅会商,因为“施琅于沿海岛屿情形无不悉知”。
      康熙对所任用的将吏十分信任,大力加以支持,不束缚他们的手脚,让他们得以充分施展其才能。但也并非无原则地放纵、迁就。这从康熙不同意施琅为了排斥朱天贵,疏请将朱天贵并原带兵丁发回平阳原汛,特谕“朱天贵官兵应留后为大兵声援”一事即可得到说明。不久,朱天贵在澎湖海战中英勇“捐躯报国”,姚启圣在回顾此事时感慨地说:“不负皇上神明独断者矣。”
      在康熙的重用、支持下,施琅、姚启圣等人在统一台湾的事业中,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成为康熙统一台湾决策的忠实执行者。康熙的雄才大略、文攻武治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统一祖国不可能是历史重演
      当然,康熙统一台湾和今天的现实是有本质区别的,是绝不能等同起来的。当时的台湾不能同经过300多年开发后的台湾进行简单的类比,时代的不同,更显示出其中的差别。今天只有真正地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才能带来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旺,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利益。300年前的统一,巩固了东南海防,促进了台湾和大陆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它毕竟是出于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体现了清朝统治集团的利益。康熙的进军台湾和郑氏的据台抗清,所要解决的是哪一个封建统治集团统治台湾以至整个中国的问题,从性质上看,是属于地主阶级内部矛盾,没有什么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不要为了肯定康熙统一台湾,就否定台湾郑氏的抗清活动,说他们搞封建割据、破坏统一,也不要把制造“两个中国”的罪名加在郑经的头上。
      不要为了肯定康熙统一台湾,就把它说成“完全符合于全国人民特别是台湾人民多年来的愿望和要求”,说康熙是出于统一祖国的美好愿望而进取台湾,说当时的“广大人民争取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等等。
      这些“现代化”的提法和用语,似乎是出于“为现实服务”的愿望,而实际上把300多年前的皇帝和百姓同今天进行简单的类比和混同,把古人打扮得如同我们一样,那就会贬低我们自己的事业。中华民族要振兴,要屹立于世界之林,就必须紧密地团结起来,怎么能把它看成是300年前历史的重演呢!中华民族只有统一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振兴,这是两岸人民共同的心声,任何势力都是阻挡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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