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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与统战:1956—1966年党对工商业者的改造策略

    时间:2021-07-11 00:00:2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工商界政治学校是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思想改造的场所。工商界政治学校的设立是党改造工商业者的关键环节。党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尚未完成之际,就筹建政治学校开始了对工商业者的思想改造工作。后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政治学校逐步演变并日趋正规化,其教育与统战的功能逐渐突出。今天,由此演变而来的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继续发挥其教育与统战的职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关键词] 江苏省工商界政治学校 教育 统战 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前后,根据对中国革命规律的认识和对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分析,党逐步形成了对中国资本主义较为成熟的政策,即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同时还有了对企业和工商业者进行“双重改造”的设想。出于战略需要,对作为资本主义“物”的载体——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载体——工商业者的改造,在时间顺序上有先有后。现实历史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国家工业化大战略的需要,企业的改造走到了前面,提早完成了,而对人的改造则是在企业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的1956年初才真正地被推到历史的前台。为此,在江苏省,1956年9月由工商联、民建会牵头联合创办了江苏省工商界政治学校,并以此为基地对工商业者进行政治教育与思想改造,以从思想上“破资本主义,立社会主义”,进而达到改造其世界观的目的。本文以江苏省档案馆为依托,对江苏省工商界政治学校创办情况进行探讨,以深入了解建国后尤其是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工商业者的状况以及党对资改造的历史实践。
      
      一、工商界政治学校成立前的情况及中央政策的明确
      
      组织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并不是在1956年初中央正式发出指示、成立专门教育机构之后才开始的。在此之前,各地为了配合企业的合营改造,已先后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教育形式对工商业者进行思想教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培养了一批骨干分子,促进了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掀起以后,广大工商业者切实感到已被推到了改造的前台,对自己的前途命运和国家政策非常关心,于是纷纷要求学习,态度积极诚恳。如常熟市在学习全联执委会有关文件时,自动报名参加的很多;苏州市在学习中不少组出席率经常保持百分之百,全市平均出勤率在95%以上[1]。同时,对党和政府来说,在企业合营工作基本完成之际,也需要加强对人的改造工作,以此深化对企业的改造,从而达到双重改造的目的。
      而现实的情况是:学习的业余性、短期性、临时性较多,形式庞杂、教材不一致;部分工商业者对学习认识不足;民建会、工商联和专业公司配合不够;原有学习组织和内容已不适应客观要求。此外,由于对学员要求较高,如政治和经济代表性强、文化水平高等,以致受教育面不广[2]。这就要求党必须出台新的政策,针对工商业者的政治教育与思想改造问题,制定切实规划,以解决现实政治学习落后于形势发展的状况。
      1956年初,党以决议和文件的形式对工商业者的政治学习与教育做了专门规定。1956年2月24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要求:“在改造资本主义企业的过程中,必须注意采取教育的方法,组织资本家的学习。”“要把资本家的学习组织扩大到一切大中小城市和一切行业。学习的课程要包括时事和国家的政策,社会发展史,政治常识等项目。”“党的统一战线部门和宣传部门要负责管理这项教育工作。充分地利用和帮助工商联合会和民主建国会这一类资产阶级的团体去组织资本家学习。[3]
      1956年3月31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一九五六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即“七年方针”)。“七年方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党的统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作了具体分析和规定。针对工商业者学习的教育,该方针指出,今后“要求我们把教育工作当作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一项中心工作”,要“有计划地帮助资产阶级分子……进行政治和理论的学习”,“用反复教育的方法,帮助人们进行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逐步做到同他们已经改变了和正在改变着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相适应”,进而使他们从思想上初步地实现“破资本主义、立社会主义”的变革;同时还要求“设立学习委员会”,并“充分运用和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业联合会等人民团体的作用”来共同组织学习。[4]
      与此同时,党还明确了工商联和政协组织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的职能。1956年12月,中央统战部在《关于继续发挥工商业联合会的作用的意见》中指出,“今后工商联的基本任务应该是组织工商业者进行学习,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5];同时,在《关于加强政协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规定,政协要“推动和组织民主人士和资产阶级分子进行学习和自我改造、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资产阶级分子进行学习”。[6]中央批准了这两个文件,组织工商业者进行学习的负责机构就由此确定。
      后来,民建会中有人认为全行业合营以后,工商业者只有积极面,没有消极面了,工商界的两面性没有了,如“资本家已经改造得和工人差不多了,用不着再改造了”[7]等。这就引起了一段关于工商业者性质问题的讨论。对此,毛泽东指出,工商业者要“经过学习改变自己的某些旧观点”,争取“同工人群众和公方代表有了更多的共同的语言”[8]。显然,他认为工商业者是需要进行学习、改造的。后来在修改周恩来的《政府工作报告》时,毛泽东指出:“在讲社会主义改造的地方都加上‘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等字为宜,以区别人的改造尚未完成。”[9]
      这样,在全行业合营基本完成之际,党中央形成了明确的对工商业者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的政策,还根据形势对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能进行了调整,以加强对工商业者政治学习的领导。
      
      二、教育与改造:江苏省工商界政治学校的创办
      
      “七年方针”批准后,在党的建议下,全国政协成立了学习委员会,并在1956年3月27日发出《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适应……工商业者对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要求,本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组织……工商业者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学习的形式可以采取开办短期讲习班、政治学校等[10]。4月26日,全国工商联根据这一决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决定,在政协地方委员会领导下,与中国民主建国会、专业局、专业公司、合作社、妇联、青联及有关单位进行具体协商,确定分工合作办法采取各种学习方式,积极组织工商业者进行学习”[11]。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央政策、总结以往经验,1956年5月,民建江苏工委、江苏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了政治学习座谈会。会议认为,“民建会和工商联今后应该把宣教工作提到头等重要的地位”;会议着重讨论了关于组织工商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要求,以及工商界的状况等问题,认为组织工商业者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贯彻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平改造方针政策的根本措施,“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帮助工商业者去旧生新,去掉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逐步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思想。同时,工商界也在迫切要求进步,要求学习,以适应新的环境”。此外,会议还讨论了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教学提纲、教师问题、时间问题以及学员对象问题等。[12]这样,在政治学校成立前,江苏省就有所认识和准备,为随后政治学校的创办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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