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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海院校军事技能训练问题浅析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1-05-29 00:03:3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作者简介:路浩(1987-),男,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硕士研究生,助教。
      摘要:基于培养高素质航海人才的目标要求,分析当前航海院校军事技能训练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改进课程教学实效的具体对策,以切实提高教学成效,提升航海类专业学生培养质量。
      关键词:航海院校;军事技能训练;问题研究;对策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需要强有力的航海人才支撑,各航海院校由此承担着更为迫切的高素质航海人才培养任务。
      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船舶运输工作,和平时期他们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战争时期他们能够为海军提供作战支援与保障,他们不仅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保障,也是维护国家海防安全的重要后备力量。军事技能训练课程是航海院校培养高素质航海人才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有助于培养航海类专业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优良的军政素质和坚强的意志品质,从而更好的担负起远洋船舶运输和海上安全保障的重要任务。
      目前国内对于普通院校军事技能训练课程的研究较多,而对于航海院校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通过对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航海院校军事技能训练课程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在现行的教学模式中普遍存在着“教学不可持续、内容过于单一、师资力量欠缺、考核方法不科学”等问题,使得军事技能训练课程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也大打折扣,无法适应航运形势的发展和海上国防的建设要求。因此,不断完善军事技能训练实施,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已成为航海院校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基于当前所出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结合航海院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实际,在“组织实施、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师资配备、质量监控”等五个方面提出改进军事技能训练课程教学效果的具体对策。
      二、航海院校军事技能训练课程问题概述
      1.课程教学不可持续
      在实际的教学安排中,多数航海院校对军事技能训练课的重视程度不足,只是将其作为一般的课程来开展。以所研究的航海院校为例,航海类专业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主要形式为集中军训和接续训练,集中军事训练的时间为新生入学后的第一个月,且仅该段时间的课程具有相应的学分。接续训练的时间最长可延续至第一个学年结束,之后的各个学年则缺乏正规性的军事技能训练,这使得军事训练课无法形成长久的约束力和影响力,削弱了航海类专业学生对于军事训练重要意义的认识。
      2.教学形式和内容匮乏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了军事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即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轻武器射击、战术、军事地形学、综合训练①。《大纲》第十六条也规定了“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对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②。航海院校的军事技能训练不仅要立足于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还要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其航海专业技能和身心素质。但在实际中,由于物资条件和教学场地的限制,大部分航海院校仅仅是将“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作为军事技能训练的主要形式,对于体能训练、素质拓展、反恐防暴训练、防海盗演练等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军事训练形式,多数学校或者取消,或者一带而过。这不仅与大纲所规定的内容不相符合,与航海院校的专业特点结合不紧,与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培养方向也相去甚远,学生背条令、站军姿、走正步、练方队,队列训练的机械性和简单重复性大大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大大削弱了军事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3.教学时间分配不合理
      《大纲》规定,“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规定的教学天数和时长对于一般院校完成学生的军事素质培养尚可,而要达到航海院校培养高素质航海人才的培养目标则远远不够。另外,在具体教学内容的时间分配上,教学内容过于单一的状况直接导致了队列训练占了整个军事技能训练时间的大部分,以致在一部分学生当中产生了“军事技能训练等同于队列训练”的心理落差③。这种落差让学生感到军训枯燥、无味、不值,产生厌烦和恐惧心理,以消极承受的态度来对待训练,致使军事训练组织工作阻力增大。
      4.教学师资力量欠缺
      通过研究得出,某航海院校从事军事技能训练课程教学的人员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从军事院校聘请来的教官,多为现役学员,主要承担新生集中军事训练,且任教时间较短;二是校内在编半(准)军事管理学生工作干部,包括大队长、副大队长、指导员等,主要负责学生的接续训练任务,以及对新生集中军事训练进行辅助等;第三部分是航海类专业老生骨干,主要负责辅助新生集中军事训练和接续训练等。以上三部分人员虽职责任务不同,但具有相同的“教学专长”,即以“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其他训练内容和形式则无力开展,由此导致军事技能训练课程的教学师资层次结构单一,教学能力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培养多元化发展的高素质航海人才的需求。
      5.课程考核方法不科学
      军事训练课程作为航海院校教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必修课,理应进行严谨而规范的考核,《大纲》中也有明确规定,“学生学习效果应包含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评价,通过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定进行”。但多数航海院校对于课程的考核却既不规范也不科学,在实际调查中,对于军事技能训练课程的考核是“重结果轻过程”,只要学生跟随完成为期约一个月的新生集中军事训练,则都会给予3个学分的满额学分,学生“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大大削弱了军事技能训练的效果。另外,在考核的时间安排方面,则是安排在新生集中军事训练结束以后,全部完成即给予满额学分,之后的接续训练以及各个学期内则无法对学生参与军事训练形成有效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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