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科资料 > 正文

    论司法会计人员的培养模式

    时间:2021-04-29 12:04:2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司法會计人员是受相关机关和机构或者当事人的聘请,对于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专业人士。所以,职业的司法会计人员的培养尤为关键。本文通过学历教育培养模式、非学历教育培养模式、资格认定模式三个方面探讨司法会计人员的培养。
      【关键词】培养;司法会计;专业
      司法会计人员是受相关机关和机构或者当事人的聘请,对于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专业人士。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为了尽快地查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可以指派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都有这样的规定。在处理经济案件的时候,司法会计人员根据自己已经掌握的会计知识,鉴定案件中涉及到的财务资料,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相关的线索和证据。司法会计鉴定是一种诉讼活动。司法会计人员需要具备会计、法律及其他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经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财会、法律复合型高级人才。如果只懂得单一方面的只是,无法成为司法会计鉴定人员。根据有效数据显示,大概有80%的经济案件需要鉴定财务资料,也就是需要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案件也越来越多,所以急需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而与其他专业的人员相比,对于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的培养相对落后。我国的经济院校和法律院校中,设置司法会计专业的并不多,有的学校根本都没有开设司法会计这门课程。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培养合格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员是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这篇文章就是探讨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的培养模式。
      一、学历教育培养模式
      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培养合格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的根本途径是在经济学院和法学院等高校中 设置司法会计本科专业,而且要制定以下培养目标:第一,具有扎实稳固的理论基础;第二,具有司法会计的职业道德;第三,精通法学、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在高校中设置司法会计专业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司法会计是一门边缘学科,再众多的教师中并没有现成的人员。所以,这就需要教授司法学和教授会计学的老师们要一起努力,而且这些老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司法会计的实务经验,这样才能够对司法会计专业作出一定的贡献。要想建设一支优秀的司法会计教师队伍,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司法会计的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司法会计学习的交流平台,可以定期举办一些交流会,大家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这样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很大的帮助。其次,有关部门要为高校提供资金,人才等,必须全力配合司法会计专业的开展。学校如果有条件,可以指派一部分老师去国外进修学习,这样可以更加快速地提高水平。因为高校中的教师缺乏实务经验,所以可以聘请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具有实务经验的专家来本校任职。国外教授司法会计的教师,都具备律师资格或者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这样在教学的过程中,就可以把自己的实际经验分享给学生,可以使学生们更好地学以致用,更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这方面我们要向国外学习。
      2、改革创新考核方式。对于司法会计本科生要制定以下培养目标:第一,具有扎实稳固的理论基础;第二,具有司法会计的职业道德;第三,精通法学、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问题都是非常复杂的,要想在众多的资料当中寻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或者证据是相当困难的。这就需要司法坚定人员的思维必须开阔,能够作出细致的分析和准确的判断。培养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死记硬背是没有用的,所以在考核的过程中必须要融入一些创新的元素。比如,在考核的过程中,可以把案例分析报告的成绩比重加大等。
      二、非学历教育培养模式
      由各地的业务主管部门,通过短期培训班的方式对现有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培训,学完规定课程,通过考试,发给结业证书,允许其承接司法会计业务。培训课程包括:司法会计原理、司法会计实务、司法鉴定学、民法、刑法、法律逻辑等课程。该种方式的适用对象是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有系统的财务会计知识和丰富的审计实务经验,有些人原本就在从事相关的司法会计业务,只是由于对司法会计业务的规范和相关业务流程缺乏了解,使其在从业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问题,经过短期的培训以后,可以迅速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资格认定模式
      由国家司法部面向社会组织司法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试课程包括:法学基础知识、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司法会计理论与实务,法律逻辑等课程。通过考试的考生获得司法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规定经过两年的从业年限,参与司法会计鉴定项目达到一定数量可成为注册的司法会计人员。我国在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认定方面积累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司法会计人员的资格认定规范可以将其作为参照。以上三种模式各有利弊。学历教育模式,可以使学生在大学里系统地学习法律、会计、审计以及其它经济课程的理论知识,学生的知识结构系统完整,理论功底扎实。不足之处是,学生从书本到实践有一个过程,毕业以后成为成熟的司法会计专门人员尚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非学历教育模式,培养时间短,培养的效率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短期人才匮乏的方式。不足之处在于培训的时间短,培训内容难以系统和深入。资格认定模式,通过考试的形式系统的考察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素养,可以保证从业人员的质量。
      综上所述,司法会计人才培养应当:以学历教育模式为主,多种模式并存,发挥不同模式的长处和优势,培养合格的司法会计人员,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郭永清. 论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J]. 会计研究, 2008(10).
      [2] 秦 颐, 郭英立. 试探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J]. 财会月刊, 2006(5).
      [3] 李 瑞, 王 红. 浅谈加强司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以我院司法会计专业为例[J]. 社科纵横(新理论版), 2010(4).
      [4] 龚文龙, 黄通菊. 论司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J].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10(4).

    推荐访问:会计人员 司法 培养模式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