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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责任

    时间:2021-04-14 12:03:2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均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改革与发展中,在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中,应以中央立法为主,地方立法为辅,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和其他部门立法的配套和衔接,通过强化社会保障的行政执法机制和法律责任规范来完善社会保障法的实施。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加强社会保障的监督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仲裁、司法机制,强化对公民社会保障权利的救济。在财政方面,政府主要应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物质保证,建立和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时按发挥所长、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
      [关键词]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财政责任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05)01—0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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