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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为什么杀不完?

    时间:2021-04-09 16:06:5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中国未来10年面临的最严峻挑战——“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
      6688位受访者认为,“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是未来10年的严峻挑战,占受访人数的82.3%。反腐专家认为,未来10年是惩治腐败顽症的最佳手术期。
      
      一、制度明确——贪污60两银子就要被立刻杀死,死后还要被剥皮
      
      洪武二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很动感情地对他的大臣们说:“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了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绝不宽恕!”朱元璋说到做到,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为了震慑百官,朱元璋还在各地官衙的大门和二门之间,设置了一个土地祠。犯贪污罪的官员被处死后,还要在这里把皮剥下来,在皮内塞上稻草,挂在公座旁供人参观。
      
      二、不论亲疏,严格执法
      
      第一个被做成“皮草人”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的儿子朱暹。朱亮祖是明朝开国大将,被封为永嘉侯,镇守广州。番禺县令道同为官清廉,由于执法严厉,与当地的土豪劣绅发生了矛盾。这些土豪便拉拢朱亮祖,朱亮祖收了好处,常常为难道同。有一次,道同抓住了恶霸罗氏兄弟,朱亮祖竟动用军队包围县衙,将人犯抢了出来。这还不算,朱亮祖又上本弹劾道同。
      道同忍无可忍,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朱亮祖料到道同会告状,派人乘快马飞奔京城,来了个恶人先告状。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奏章到的晚,朱元璋已经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朱元璋下令不久,道同的奏章到了,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连忙派人去追,已经来不及了。
      朱元璋心头火起,却又有些为难。朱亮祖是开国大将、有功之臣,杀他有些不忍。然而想到新法刚刚颁布,朱亮祖仗着有功,不仅不造福黎民,反收受贿赂、陷害清廉大臣,要是开了这个头,今后如何治国!想到这里,朱元璋决定杀一儆百。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与其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面前。朱元璋上来就用鞭子抽朱亮祖,侍卫们也纷纷动手,就这样,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被活活鞭死。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念及朱亮祖有功,朱元璋给他留了全尸,朱暹等人的皮被剥下来悬挂闹市,以为后世警戒。
      此后,朱元璋对贪官污吏越来越严厉,他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被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朱元璋惩治腐败,是下了决心的。只要贪污受贿,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诛杀了贪污的侄儿,朝野震惊;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出使办事时私贩茶叶,也被他下令依法处死。
      朱元璋还在全国各地遍布耳目,也就是检校,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检校中既有文官,也有禁卫军官,还有和尚,专门监视重要官员。本来,朱元璋考虑到前朝刑罚过重,制定了新的法律,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但朱元璋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时,用了严刑——凌迟、抽肠、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三、收效甚微——贪官层出不穷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手段、下了这么大力气、做了这么多牺牲,按说贪官应该绝迹,然而事情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贪官层出不穷,官员们前赴后继,活像集体自杀一般。朱元璋急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60两为限,全部杀掉!”就是这样,也没见多大成效,反倒是官员越来越少。史料中有这样一个记录:某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6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无一漏网。
      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就创造了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官员犯法,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再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就值得分析。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一个制度,如果在它的运行下,机构中90%的官吏都成为贪官,值得反思的就不再是官员,而是这个制度了。
      
      四、制度值得反思——
      
      那么,明朝制度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了呢?细细分析,主要出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官员俸禄低得可怜,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宦官和锦衣卫欺压百姓甚至官吏,索贿受贿,无恶不作,官员为了保住乌纱帽甚至性命,不得不贿赂讨好他们。就连张居正,当年也是依靠大太监冯保的力量才当上首辅大学士,并且在推行各项改革时,也要依靠冯保的支持。宦官和锦衣卫要索贿,官员们无钱给他;官员们自己家中的生活,靠自己的俸禄也是勉强维持。官员的俸禄低到什么程度呢?拿明代著名清官海瑞来比例,海瑞吃的是正二品俸禄,死后留下遗产白银20两,连自己的丧葬费用都不够,还是靠同僚募捐才得以下葬。他活着时,他的母亲难得吃上一回肉。为了避免给上级“进贡”,他上任途中绕道走。靠俸禄不行,宦官和锦衣卫又惹不起,官员们只好贪污敛钱来进贡。至此,明代官员贪污已成定局。清官在明朝反成另类——海瑞有很多部下一见他来上任,就主动辞职了;他在一生中屡遭御史弹劾——如果贪污腐败已经成了普遍现象,清廉就会为官场所不容,清官也会成为另类,在官场中举步维艰。
      其实,如果皇帝以身作则、倡导节俭之风,并约束自己身边人的遵守法律,官员们即使俸禄低点,也未必就会大肆贪污。朱元璋把官员的俸禄定的很低,又有身边人伸出脏手,反而使官员不得不贪污。
      二是对贪污腐败的量刑过于严厉,朱元璋希望使官吏心生畏惧而“不敢贪”,不料结果却适得其反。“重典治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混乱,官吏对朝廷离心离德,对重刑诚惶诚恐,大大挫伤了官吏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典治吏”不区分犯罪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丧失了刑法的公正价值,违背了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不仅不能达到惩贪治吏的目的,还会使官员们铤而走险,使初犯与偶犯者没有回头之路,认为反正60两也是死,不如贪个够,于是大肆贪污,寄希望于向上级行贿获得保护。
      其实,归根结底,封建王朝惩治贪污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那就是皇帝专权和官吏特权。任何时候,“权大于法”都是腐败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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