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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科教融合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

    时间:2021-04-05 16:03:4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大学是以探究为本的学术共同体,而科教融合的育人模式作为一种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应当运用到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去。分析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基于科教融合的思路,设计创新型法律人才改革主要内容与方案,从而满足当前我国对法律人才的需要。
       [关键词]科教融合;创新型法律人才;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603(2019)07-0046-02
      《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是法学,为85.3%;2018年就业率最低的仍然是法学,同为85.3%。之所以会出现的这样的问题,用法学人才“供大于求”进行解释过于片面,现实情况是高层次、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仍然存在不足。作为法学专业的教师需要思考如何为国家发展提供法律人才,而如何才能使得有志于此的学生具备创新型法律人才所应具备的各种能力和素质呢?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以及“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走内涵式发展之路,既要重视学科建设,又要关注入才培养。但在高校的教学实践当中,往往存在脱离“育人为本”的现象。高校普遍存在着重视科研、忽视教学,重视理论、忽视实践的现象。如何真正解决“教学、科研两张皮”的问题,树立科教融合的育人理念也许是关键所在。
      一、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制定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各高校在实践中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学界也对此展开深入讨论,反思法学教育现状。根据科教融合理念,即科教融合育人的关键是将科研资源有效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现在的法律人才培养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课堂教学以围绕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知识传授为主要形式,联系社会现实较少,不利于学习兴趣的养成。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他们不熟悉的知识与概念,没有主动投入知识、技能的获取过程中。第二,不重视法学能力的培养,包括法律思维、逻辑思维、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商谈能力、交往能力等。这些能力无法从课堂上直接学到,需要依靠课外教师和学生一起寻找机会、接受锻炼。第三,不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更多强调知识的输入。而知识的输出应以写作为主要载体,法学院教学应该注重对学生写作能力的培育,但是当前课堂教学过程中给子学生锻炼法学写作能力的机会严重不足。第四,在教学中没有以职业教学为导向,尚未有社会经验的学生无法在理论与实践之间、知识与能力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等建立连接。
      二、基于科教融合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思路
      (一)明确科教融合在密切大学学科建设与本科教育联系中的重要作用
      本科教育是大学人才培养的主体和基础。即便是研究型大学,确保本科教学质量仍然是核心的任务之一。加强学科建设和本科教育的联系,既是发挥大学学科育人功能的要求,也是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本科教育为大学的学科队伍培养了后备力量,而且本科生加入研究队伍,也能够为科研注入新的活力,帮助大学进行学科建设,从而反作用于教学,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科研是学科建设的永恒主题,也是学科发展的永恒动力,但科研不应远离培养人才这一根本任务。明确科教融合的作用,将知识创新与传授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学科研究的人才培养功能,实现学科建设服务本科教育,这才是最为有利的切入点。科教融合是西方科学体制化的高级阶段和当代形态,也是西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共同选择。国外的先进原则和理念应当被吸收、借鉴,自身的文化传统也应正视与认同,从而创新中国大学的科教融合培养模式。结合各学校各学科自身的特点,探索科教融合下的教书育人与科学研究,努力培养创新型人才,这是学校和教师都应该努力的方向。
      (二)借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作为基本要素
      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其主要任务为:第一,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其中,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第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探索“高校一实务部门联合培養”机制。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四,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一定的比例,帮助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理论知识。
      (三)以科教融合、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教学改革的指导思路科教融合的育人模式作为一种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表明了大学是以探究为本的学术共同体,从而能够满足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学校应该以此为契机,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师要使教学成为科学研究的展现过程;要凭借共同的探究热情和兴趣,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将大学生引入实际的研究当中去。每一个成员都是主动探究的个人,师生成为科研的伙伴,通过广泛的交流,质疑问难,互相激励、互相促进,从而实现科研、教学学习的有机统一,也为社会培养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型人才。
      (四)立足国家创新型法律人才数量不足且迫切需求的现实状况
      中国正处在进一步扩大开放、发展经济的阶段,近些年来涉外领域、经贸领域等法律人才数量仍然不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一目标无不需要优秀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学生必须在学习阶段逐渐拥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较为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通识性知识,以及致力于国家法治事业,维护公平正义的理想和决心;在此过程中培养自学能力,从而有可能在实践中去掌握课堂教学未曾涉及的最新知识,并最终运用这些知识和能力去分析和解决纷繁复杂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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