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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歆_关于刘歆《诸子略》的两个基本问题

    时间:2020-03-26 07:20:4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围绕《七略・诸子略》的争议主要有两方面,一为《诸子略》的分类标准问题;一为《诸子略》与“诸子出于王官说”的关系问题。《诸子略》的分类是兼顾学术分类和目录学的需要,虽然略有混淆,但总体看来仍是自成一体。《诸子略》也没有明确提出“诸子出于王官说”,刘歆的古文经立场是解读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诸子略;分类法;王官说
      中图分类号:K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87(2011)04-0073-04
      
      《汉书・艺文志》是现存最早的一部古代目录学篇目,其在中国目录学史上的地位不言而喻。班固编撰《艺文志》的时候,并非全为自创,而是有所依据,其主体部分是西汉刘歆的《七略》。史载西汉成帝时,汉廷又对天下书籍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整理,并“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每校一书,就由刘向“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形成了《别录》。刘向死后,由其子刘歆续其业,“总群书而奏其七略”,包括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即所谓《七略》。这两本书现在均已散佚,但《七略》经班固略加损益编订为《汉书・艺文志》,只不过将辑略部分散入其他六略,《七略》的主体部分仍然保留了下来。因此,我们据《艺文志》作为研究刘歆《七略》的基本资料,大体是靠得住的。
      在刘歆《七略》中,学人关注较多的是《诸子略》,特别是其中“九流十家”的划分,历来争议不断,而且毁誉参半。古今学人关注的焦点不外两处,一是“九流十家”划分的标准问题;二是《诸子略》与“诸子出于王官说”的关系。
      
      一、《诸子略》的分类标准问题
      
      刘歆《诸子略》是在图书整理的过程中形成的,首先是一种目录学和图书分类的需要。这一点就整个《七略》的成书来讲,也是很明显的。如前所述,成帝时大规模整理书籍,由于参与者的知识所长和书籍内容的差别,整理者一开始就有不同的分工,即由擅长经史、文学的大夫刘向校对经传、诸子、诗赋;通晓兵学的武官任宏校对兵书;通晓天文历算的太史令尹咸校对数术类书籍;具有医学知识的侍医李柱国校对方技类书籍。刘向在各人工作的基础上加以总结,形成《别录》,从而为刘歆《七略》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七略》中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六类书籍的分野,在刘向等人的分工中已经得到了初步体现,《七略》是其进一步系统化和凝练化的成果。因此,《七略》的出现首先是图书分类的需要,即目录学的需要。
      具体到《诸子略》,这种情况应该也同样适用。《艺文志》中记载的《诸子略》部分的书籍繁多,“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嘲,这个数字虽不能直接等同于《七略》中诸子书籍的数量,但两者相差不会太大,无碍于我们评估其总体数量。这么庞大数量的书籍,仅凭刘向或刘歆一人之力是很难完成校对的,应还有不少辅助的人,因此《诸子略》图书的校对是集体劳动的结果。既然是集体劳动,分工则是必须的,而分工的标准同样应是各人的学识所长和图书内容的性质。据笔者分析,在校对《诸子略》类书籍的时候,应是对每一种书籍先大体浏览,做一简单归类,然后再依照类别由相应的人进行细致的校对。这一简单分类的过程,应该就是《诸子略》“九流十家”分类法的基础。
      如果细观《诸子略》的分类,这一点就更加明显。据《艺文志》,“九家十流”分别是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十家之中,前六家承袭自西汉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后四家则是《诸子略》新增。司马谈主要是从学术的角度探讨前六家的学术优劣,因此其《论六家要旨》也主要被视为学术史著作。刘歆编订《诸子略》时,无疑受到司马谈的影响,将其对六家的分类直接引入《诸子略》。但这种引入也带来了一些混乱和矛盾,因为司马谈主要是从学术层面展开的学派分类,对各种较为实用的学问存而不论。而刘歆的《诸子略》首先是一种目录学上的需要,同司马谈的分类方法不完全一致,因此不得不扩充类别以满足图书分类的需要,后四家也就应运而生。
      关于前六家和后四家分类方法的不协调,不少学者都有关注。以近代学者梁启超为例,他认为《七略》承袭自司马谈的六家较为恰当,“司马谈所分六家,颇能代表战国末年思想界之数大潮流,应认为有相当之价值,刘略(即七略,作者按)踵之以置诸九流之前六,盖亦觉其无以易矣。”但继而指出刘歆所新增的纵横、杂、农、小说四家作为独立的学术流派,颇不可解。梁启超指出:“纵横家次于六家后者,盖以苏张一派,传书不少,既于六家一无所合,故不得不广六以为七。然九流皆以明道术为主,换言之,则思想界之渊从也,苏张一派,能在思想界占一位置与前六家并乎,决不然矣。杂家次在八,凡书之不能隶前七家者入焉,为编录方便起见,殆非得已,然既谓之杂,则已不复能成家……农为一种职业的学术,其性质与医、兵略同……姑列为一流以附于诸子,有恐其与专明理论之书相混,特次于杂家以示别也。小说之所以异于九家者不在其涵义之内容,而在其所用文体之形式”。因此,梁启超对新增四家的学派独立性持怀疑的态度,甚至认为“分诸子为九家十家,不过一种目录学便利”,完全否定了《诸子略》在分类上的的学术观照。
      梁氏的质疑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他看来,刘歆觉得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的分类精确、恰当,不可改易,所以直接加以引用。但这六种又不能囊括《诸子略》的全部书籍,基于图书分类的便利,又根据剩余图书的内容和性质,新增了纵横、杂、农、小说四类。梁氏的此番论说,虽也略有不当之处,但他能够看出《诸子略》“九家十流”分类上的内在矛盾,无疑是很有见地的。
      那么梁启超的说法是否真的就代表了刘歆《诸子略》分类的真实意图呢?恐不尽然。对于《诸子略》承袭自司马谈的前六家古今没有多少争议,焦点多集中在后四家上面。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诸子略》中设置“杂家类”的意图。杂家类,就其字面意义上讲,应是内容繁杂、无法划归类别的一类,理应放在图书分类的最后,即第十位,方才合乎逻辑。但在《诸子略》中,杂家位列第八,这就暗示我们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关于“杂家类”,《艺文志》称其:“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即在刘歆看来,杂家类书籍也是关于学术思想的书籍,只不过其学无所主,不能归人前面的某一家中,只好视为“杂家”,放在那些学派性质单一的诸家之后。因此,在刘歆的整个布局中,“杂家”并非是相对整个“诸子略”而言,而是相对于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七家而言。也就是说,在《诸子略》的体系内,包括纵横家在内的前七家都是具有完整体系的学术派别,杂家的内容混杂,只能单独成类。
      这一点,梁启超也意识到如前所论,他认为杂 家虽然内容驳杂,但其内容仍是与学术相联系,是“专明理论之书”。而居于最后两位的农家和小说家属于较为单一的技艺之学,学术的内容单薄,所以单独成家,以与杂家相区分。
      由此可以判断,《诸子略》的分类方法确实有混乱的地方,他一方面承袭了司马谈按照学术分类的思路,在吸收了《论六家要旨》中六家分类法的同时,对这种学术分类又有所推进,即将纵横家也视为一个具有完整体系的学术派别,放在六家之后,位列第七。而将那些涉及学术问题,但又学无所归的“理论之书”归为“杂家”,放在七家之后,位列第八。按照这个思路,前七家和杂家应当都是从学术的层面加以分类的。对于农家和小说家的设置,《诸子略》恐怕更多的是出于目录学分类的需要。两者是较为具体的“技艺之学”,其与学术联系较淡,只是由于这两类书籍确实又有较为独特的特点,所以只好放在最后,权作补充。
      
      二、《诸子略》与“诸子出于王官说”
      
      下面我们转向第二个问题,如何评价刘歆关于诸子起源的论说。
      《诸子略》每一家的最后,刘歆曾谈及诸家的学术起源,且将其与周代王官之学挂钩,这一提法引起了很大争议。在《诸子略》中,刘歆以就整齐划一的形式,为“九流十家”在周官中找到了对应的关系。如: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
      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
      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
      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
      刘歆的这一提法在以后历代学人之中被普遍认可,近代学者章太炎更是极力推崇,“九流皆出王官,及其发舒,王官所不能与官人守要,而九流究宣其义,是以滋长”阎,关于“诸子出于王官说”的论述于此基本详备。但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开始出现,如胡适曾撰文《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对之加以批驳,其基本论据有四:第一,刘歆之前的古籍有诸多论及学术的篇章,如《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篇》、《论六家要旨》、《淮南子・要略》等,都没有此种说法;第二,九流不可能出自王官,即“一是官守,一为政术,二者岂相为渊源耶”;第三,《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方法本身并不合理,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王官说”是无源之水;第四,章太炎的论证本身也无切实证据,“王官说”站不住脚。胡适进而认为,诸子的发生缘于时势,即“吾意以为诸子自老聃、孔丘至于韩非,皆忧士之乱而思有以拯济之,故其学皆应时而生,与王官无涉”。
      上述章、胡二人代表着针对“诸子出于王官说”的两极,章氏力倡,胡氏力辟。两人之后,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在继续,目前学界已经初步达成了共识,即认为诸子之前的学术确实是王官之学,一般民众没有接触学术的机会,只是后来周天子失威,学术下移,原来的王官之学也散落民间,为诸子之兴提供了学术资源。但诸子之学不是对王官之学的简单承袭,而是根据需要加以甄别,二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
      但我们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诸子出于王官说”是否真的就是刘歆《诸子略》的本意,双方争论的基本前提是否可靠?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就《七略》人手,还应当从刘歆整体的学术倾向着眼。择要而言,就是从刘歆的经学思维人手。
      观《汉书・楚元王传》所附的刘向、刘歆传,可知刘歆出生在一个文化素养较高的家庭,其父刘向“通达能属文辞”,还曾经专门学习过谷梁春秋,“讲论五经于石渠”,成帝时又受命校书,实为通经达义之士。刘歆受家学影响,“通涛书,能属文”,而且帮助刘向校书,“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刘歆所学虽广,但在汉代经学为“显学”的时代,经学对他的影响当然是最大的,其最为推崇的当然也是经学。他的这种经学思维在《七略》的体例上也看的十分清楚,如将《六艺略》置于《七略》之首,在《诸子略》中将儒家放在十家之首,而且认为诸子虽然侧重不同,都合于六经之义,即“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将诸子统领于六经之下,高低贵下不言自明。李零先生对此评论说:“中国辨伪学,尊经贬子,尊儒子贬诸子,尊文学贬方术,根子就在这里”,确为不易之论。
      但刘歆的经学倾向还有其特殊之处,与其父刘向长于今文经的谷梁传不同,刘歆对古文经更加推崇。史载刘歆在协助其父校书的过程中,见到了府藏的古文春秋左氏传,“大好之”。他在研习左传的过程中,认为其更能代表春秋之义,对公羊、谷梁之学开始有所摒弃,并由此发生了学术上一个大的转向。
      哀帝时刘歆上疏要求将《左氏春秋》、《遗礼》、《毛诗》、《古文尚书》等古文经立为官学,并修书与当时的今文博士展开辩论,指责当时的今文学者“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刘歆对今文学的指责,在《艺文志》当中也有体现,《六艺略》中有言:“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自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两段论说,其旨趣、用词大体相类,后者当也为刘歆之意。由此可见,刘歆在今古文经中推崇古文,贬斥今文,这对我们探讨《诸子略》中刘歆对于诸子起源的论说颇有启示意义。
      前面已讲到,刘歆在《诸子略》中,以“某某家者流,盖出于某某之官”的形式,将诸子学缘与周代官制建立联系。究其实质,仍是与刘歆对古文经的推崇有关。今古文相较,古文经学风扎实,详于制度,在礼制方面更有优势。且不说《周礼》之中载有完备的官制,即使是左传当中保留的礼制也较公羊、谷梁为详。刘歆就认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之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这其中的详略自然也包括礼制在内。因此,我们认为刘歆之所以用“某某家者流,盖出于某某之官”的形式探讨诸子的来源问题,与其古文经立场息息相关。
      这是否就代表刘歆真的持后世所谓的“诸子出于王官说”呢?我们认为这是片面理解了刘歆的真实意图,有将问题简单化的嫌疑。理由有二:
      其一,刘歆在论述诸子与周代官制联系的时候,仍然有所保留,并没有明确肯定两者之间的一对一关系。“某某家者流,盖出于某某之官”,一个“盖”然表现出刘歆对两者的关系也持谨慎态度,推测和揣度的成分较大。而且“出于”这一字眼也并不表示前后两者具有完全同质的关系,只不过表示两者有联系,但绝非一样,否则两者也不会是两个独立的事物。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常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青由蓝而来,但又不同于蓝,两者互相关联又互相排斥,是一种既继承又超越的关系。回到诸子起源问题上,这种关系也可以成立。西周学在官府,春秋战国时散落民间,诸子从中吸取学术养料,但又与时势相应,形成自己的崭新体系,同样可视为一种既继承又超越的关系。
      其二,刘歆在建立诸子与周代官制的联系时,也并没有在两者之间建立完全清晰的一一对应关系。《诸子略》中,儒家所出自的“司徒之官”、道家所出自的“史官”与纵横家所出自的“行人之官”,在《周礼》中有明确的记载,这种对应关系较为明显。而法家出自的“理官”,名家出自的“礼官”,小说家者出自的“稗官”,农家者流出自的“农稷之官”则显得较为模糊,《周礼》之中也找不到这些官制,应只是刘歆的类指。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刘歆觉得在两者之间建立明晰的对应关系较为困难,只好以这种模糊的形式表达出来,以增加回旋余地。不过,更大的可能性是刘歆的重心并不在于在两者之间真正建立切实的联系,而只是传递一种诸子学术源于《周礼》官制的信息。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就能体现出他所推崇的古文经的价值,论证的细节就是次要的事情了。
      由此,我们认为刘歆在《诸子略》并未明确提出“诸子出于王官说”,这一说法的出现是后人简单理解了刘歆的真实意图,没有深入探究他的古文经立场,因而得出了与《诸子略》相偏离的结论。
      通过对以上两个问题的探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诸子略》的成书过程与成书背景,也有助于帮助我们廓清对其认识的误解和偏差。《诸子略》的“九流十家”的分类方法,既有学术层面的考虑,也有目录学的现实需要。两者的矛盾虽使《诸子略》的分类有模糊不清的地方,但也不能据此否认刘歆分类法中的客观性和目的性。“诸子出于王官说”也并非刘歆的真实意图,这一说法是由于后人脱离了刘歆的古文经立场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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