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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就业管理中心 [镇江市就业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研究]

    时间:2019-04-22 03:20:1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就业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对于促进城乡更高水平的充分就业、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经历了“十一五”期间的跨越奋进,镇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全市就业工作连续10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迈入全国第一方阵,中期绩效评估位列全国第九,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全省最低。统筹城乡就业迈出实质性步伐,基本形成了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市级创业服务中心全国全省一流,四级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促进创业的服务体系日趋成熟。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不断完善,全市持续74个月实现动态清零。
      未来十年,是镇江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跨越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镇江就业事业再创新辉煌的战略机遇期。面对机遇和挑战,镇江已提出了“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创新战略。但目前全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之间仍有差距。突出表现为: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长期并存,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尚未完全形成,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特别是基层就业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到2020年,镇江市就业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是:形成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现代化就业服务体系,就业工作综合指标继续位列全省或全国前列,将镇江打造成“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市、更加充分就业示范区和统筹城乡就业先行区”。
      未来五至十年,镇江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将紧紧围绕苏南地区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八大就业重点工程,率先实现就业服务体系现代化,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发展经济带动就业工程
      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
      (1)完善投资项目带动就业机制。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安排政府投资、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规划时,充分考虑就业变化因素,做到项目可行性分析与就业预测、项目实施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运行与就业服务、项目验收与促进就业效果评估同步进行。将创造就业岗位、安置就业人数、技能人才需求等情况纳入项目规划,对同等条件下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予以优先立项、审批。建立公共投资促进就业的考核评估机制,实现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
      (2)实施重点行业岗位开发计划。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倍增、重点产业升级、服务业提速、现代农业绿色”就业岗位开发计划。注重在培育“5+X”新兴产业中,开发就业新领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注重在机械、化工等八大重点产业上创造就业岗位,带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注重发展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保持第二产业就业份额稳中有升;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力,驱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就业提速增长;注重发展现代农业、精细农业、绿色农业,挖掘一产就业潜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村绿色就业机会。
      (3)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贷款及贴息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不断完善并促进就业创业的税费减免和各项补贴政策,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着力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对劳动者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规模,为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更好的信贷服务。
      2.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工程
      为适应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进程的需要,要加快统筹城乡就业步伐,到2020年形成就业管理城乡平等、就业政策城乡统一、就业服务城乡均等的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
      (1)完善城乡就业一体化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将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将农民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面向城乡的就业专项资金,逐年适当提高用于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支出比重。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实行社会登记失业率统计制度,农民求职登记制度和农民创业服务制度,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均等、就业机体公平和就业条件平等。
      (2)创新城乡就业一体化普惠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统一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实现“同城同策”。对城乡登记失业的人员给予职介补贴、培训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的农民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全额贴息。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延伸到农村,对象扩大到农民。全面实行凭证报销、直补到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3)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重点建设。推进“充分就业城市”建设提升工程,通过建设一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全面提升“充分就业城市”层次,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示范县工程,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等,着力将丹阳打造成全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示范县。
      3.创业促进就业品牌工程
      突出文化引领,深入推进国家级创业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将镇江打造成为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市和示范区。
      (1)优化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创业投入优先保证政策,市、县级每年按照10%的递增速度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创业集成激励政策,完善并落实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建立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和基层平台扶持创业奖励政策,将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拓展到农民、平台奖励政策延伸到农村。建立创业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对创业成功率高、拉动就业明显的项目提供者和征集者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实施创业明星表彰激励政策,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创业明星,激发全民创业。
      (2)实施创业重点工程。推进“一镇一品”创业,促就业示范乡镇建设。确定5~10个产业集聚高、带动就业效果好、具有特色和特点的乡镇,通过主动服务、落实政策,打造一批创业促就业示范乡镇。实施创业项目转化计划,健全市、县两级创业项目库,完善创业项目征集评价、发布推介、转化扶持和跟踪提升的机制,帮助创业者成功转化一批创业项目成果。   (3)创新创业工作机制。建立三级联创机制,开展创建型辖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联创活动,力争到2015年7个辖市区、80%以上的街道(镇)、6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国家和省创建标准;完善创业培训提升机制,依托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深入开展“万人创业普训、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分层分类开展以绿色商业选择、创业模拟实训为重点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省级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创业孵化基地。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超市化保姆式服务,着力提高帮扶对象创业成功率。
      4.重点人群充分就业工程
      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形成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
      (1)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实施岗位拓展计划。通过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通过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与就业指导,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和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2)创新重点人群充分就业政策。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对招收大学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三新”企业每引进一名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补贴。对当年新招用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的私营和个体企业,给予奖励,并可享受社保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给予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并逐步提高公益性岗位中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
      (3)完善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制度。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城乡就业援助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做到“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镇江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四项制度,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5.人力资源培养开发工程
      建立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1)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创业培训计划。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构建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创新职业培训模式,推动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与就业有机结合。统筹社会资源,构建多元化职业培训网络,完善职业培训机构认定评估制度,引导职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的比例,科学合理地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2)实施分类培训模式。紧紧围绕经济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科学设置培训专业,积极适应技能紧缺型人才的培训需求。贴近市场、贴近企业,强化培训与生产的有机结合,实行校企联合,建立较为稳定的培训协作关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后直接就业的比例。
      (3)全力打造培训品牌。充分发挥各地优势专业和特色工种的示范作用,选择一批“叫得响、记得住、有内涵”的培训品牌,提供优质高效的品牌培训项目。加强培训品牌创新工作,争取每年推出3~5个新的品牌项目,满足培训需求。
      6.公共就业服务优化工程
      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均等、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1)健全就业服务网络。整合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坚持“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加快整合市县两级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着力推进所辖市区和乡镇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统一规范、运行灵活的三级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2)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科学确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就业信息系统,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就业信息采集发布形式创新试点”工作,利用互联网、手机、电视等现代服务手段,建立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延伸拓展无形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为用人单位和各类就业群体搭建更加便捷的信息渠道。
      (3)推进就业服务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定期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帮助重点群体就业;着力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网”,按照“平台建设、服务功能、服务流程、服务准则”标准化建设要求,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15分钟就业服务网”覆盖全市、直达到村社区;建立“就业E图”信息平台,推进“五实现”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示范工程。
      7.失业调控稳定就业工程
      切实加强劳动力供给、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监测,进一步提高就业失业调控水平。
      (1)加强劳动力供给监测。积极应对各种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加快推进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和就业信息市级数据库。建立人口流动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改进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全面掌握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状况、就业扶持政策享受、跨区域流动以及企业用工等方面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监测内容拓展到企业岗位流失、用工需求和职工录用等方面。落实重点缺工企业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缺工数量、工种和原因的统计分析。定期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抽样调查,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样本,实行动态跟踪,主动把握企业用工数量、时间、要求、待遇及招工进度,为科学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3)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直报制度,依托一线服务机构设立职业供求信息监测点。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快速调查,定期做好职业供求状况分析,着力化解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等信息,为劳动者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提供服务,促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
      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促进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1)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强化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地内非公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2)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实施万户企业劳动关系A、B、C动态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和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覆盖市、县和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开展劳动监察网格劳资隐患排查监控,定期对劳资纠纷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排查,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稳控,避免矛盾激化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协商调解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依法、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课题组成员:秦双林、蒋更俊、朱建忠、胡 强、吴国民、杨建国、唐 捷、吴晓惠、朱新宇、王 芳、张宗锋、戴俊锋、鲁旭云。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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