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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时间:2019-01-16 03:23:4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主要介绍了英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总结了其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启示
      
      一、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介绍�
      
      (一)英国�
      英国1986年开始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NVQ),其基本出发点就是使教育与培训的产出更接近产业的需要,创立一种真正与工作直接相联系的资格,并使之成为向全体劳动者开放的证书体系。�
      1992年,英国又推出了“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GNVQ)”制度,主要面向16-19岁的青年,兼顾他们就业和升学的两种需要,覆盖广泛的职业领域,为学生进一步获得特定国内职业领域内的国家职业资格或接受高水平教育打下了必要的基础。�
      在英国,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学院教育文凭在地位上具有对等的关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NVQ3级的学生可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学士学位课程,经过大学预科学习而没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可以转入职业资格证书(NVQ)体系中进行学习。政府允许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的学科教育之间可以相互转学。�
      
      (二)德国�
      德国在职业教育中实施“双元制”培训,即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为期两至三年的培训过程中,既在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里学习理论知识,同时又在企业内训练实际操作能力,其中共有两次大考,即培训中途的中期考试和最后的结业考试,两次考试都是由各行业联合会组织实施。结业考试不同于简单的能力测试,而是一次“三证合一”的考试。三证指考试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考试证书是与学习场所无关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证明。按照不同的职业培训,可称为伙计证书、技术工人证书、助理人员证书或商业助理证书等。考试证书由主管部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是培训企业或实训教师出具的“教学证明”。它是学习场所培训企业特有的证明,常常带有补充说明的含义。培训合格证书的确认建立在整个职业培训期间对学徒长期、持续性的学习考查基础之上。在形式上也远远超出了考试证书所说明的问题。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是职业学校所特有的证明。其获得也是以整个职业学校学习期间对学徒长期、持续性的学习考查为基础的。由于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只是一张典型的成绩单,而显得没有培训合格证书重要。这三种证书相互独立,独自说明本身所证明的问题。同时,三种证明又相互补充,可以使人们注意到从业能力的不同方面。三证的同时存在,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由于对学生的错误评分和偏见对他们未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自1995年1月改变了过去中学、职业教育院校和产业界培训机构各自颁发资格证书的状况,逐步建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资格证书(AQF),构建起高中、普通教育之间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的立交桥,使得各种层级不同形式的教育相互沟通、补充和交叉,形成具有梯次结构的有机网络。�
      
      (四)上述各国的共同成功经验�
      1.政府的引导、推动。�
      2.建立国家统一和国际互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证书制度适合企业的实际需要。�
      4.严格的质量管理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根本保证。�
      
      二、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培训机构多部门管理,造成重复考核认证的现象�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中的职前学历教育由教育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办法和职后教育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其他各部委办亦从各条块实施了专门化培训,并发放各自行业的岗位培训证书。政府间因部门利益驱动,导致职业资格证书在程序上缺乏沟通,在内容上互不承认,出现重复考核的现象,导致了现有的各类职业培训证书缺乏权威性。�
      (二)培训认证部门偏重认证的经济效益�
      由于许多培训认证单位往往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拉生源重于认证质量,认证教育大有发展为认证经济的趋势。�
      (三)认证标准偏离企业的实际需要,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
      当前我国企业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参与和支持力度不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因此不能有效地适应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就业方式的变化,不能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劳动力和技术人才的需求。�
      (四)培训认证普遍存在重知识、轻能力,重书面考试、轻实际操作的倾向�
      目前我国培训认证的教材是按课程学科体系编排的,这一体系考虑了学习过程中学习者认知的心理顺序,即由浅入深、由易入难、由表及里的顺序。这样的教材,对培训学员来说,学到的知识体系虽然是完整的,但对所要从事的职业行为来说,却是不完整的。�
      (五)当前就业准入制尚未完全落实,无证就业现象比较普遍�
      部分企业和用人单位不重视培训认证,存在短视倾向。通常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对技能培训认证比较重视,而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忽视员工录用前的技能培训认证,上岗后为了降低用人的成本,对员工的技能培训也是草草了事。�
      (六)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待遇不对等�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学历文凭为主导的劳动就业体制,重学术、轻技艺,重文凭、轻能力是社会评价和劳动工资制度的普遍倾向。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其待遇长期得不到提高,人们就不可能主动选择职业教育。�
      (七)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互通�
      目前我国职业院校的毕业文凭只具有学历证明作用,与普通教育学校的毕业文凭并没有本质差别。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分裂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严重影响了我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健康发展。�
      
      三、英德澳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体系和认证工作体系
      创新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营造培养中高端技术人才的完善机制。要结合落实《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立法工作。�
      (二)依托行业协会,加强对职业标准的研究与更新�
      我国要借鉴国外经验,充分依托行业协会,由各行业协会建立相应机构以行为能力为导向来制定职业岗位需要的职业标准,加强对职业标准的研究和更新,使职业标准充分反映行业对员工工作能力的实际需要。�
      (三)职业教育学历文凭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轨�
      各级政府应从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实际出发,通过教学质量评估,对职业院校的毕业文凭的技能含量给予直接的职业资格认可。�
      (四)加强证书质量管理�
      我国应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专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且不断改进现行的考试方法,采用先进适用的评价技术来鉴定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实行教考分离,建立客观、公正、公开和科学的第三方认证规则。�
      (五)建立相应的社会激励机制�
      首先,劳动行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用人单位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相互衔接,把持证上岗与持证的基本收益结合起来。�
      其次,雇主的配合是降低政策成本和提高政策效率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黄亚妮.国外高职实践教学模式特色的评析和启示[J].高教探索,2005,(4).�
      [2]蒋旭梅,郭雪梅.完善中国职业资根认证与管理制度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6,(2).�
      [3]陈萃光,张国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继续教育[J].学术论坛,2005,(11).�
      [4]赵文学.英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与发展趋势[J].现代教育科学,2005,(5).�
      [5]施永达.英国职业教育偷袭及其非我们的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5,(11).�
      [6]吴蔚.发展中的困惑教育与职业[J].2005,(34)�
      [7]周继瑶,甄凯玉.高职教育“双证书”互通制度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6,(2).�
      [8]冯伟国.澳大利亚TAFE制度对中国职业院校管理和运行的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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