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数学学习 > 正文

    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的研究

    时间:2021-01-17 20:09:5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快递行业内部快件遗失损坏赔偿标准的混乱,消费者在实务中往往不能较为公允的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保价机制,已经成为了规范快件遗失损坏赔偿急需解决的难题。政府应加快快递行为立法步伐,严格快递行为的标准与操作规范,增加具体的程度性规定。快递行业加快完善快件理赔制度,规范快递行业快件遗失损坏的理赔标准。
      关键字:快递行业快件物品遗失损坏理赔制度规范经营
      目前,快递服务行业以其简便快捷、方式多样、费用便宜等特点越来越受到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普遍欢迎,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快递服务更是成为电子商务实现实物配送的主要途径。从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行业发展数据来看,进入21世纪,我国快递行业的业务量均保持在年增幅20%以上,即使是面对世界性金融危机,这个数据也仍然没有动摇。因此,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朝阳产业,快递行业具有极强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然而,快递行业也暴露出诸多的法律问题,比如快件延迟交付、损害赔偿问题等,其中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问题尤其突出,这几乎已经成为快递整个行业消费者的投诉热点。
      一、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的现状
      2009年10月1日,《快递业务经营允许管理办法》和新修正的《邮政法》同步实施。新邮政法在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方面作出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收取邮资的三倍;快件价值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又不低于保价金额,亦按实际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快递行业内部快件遗失损坏赔偿标准的混乱,消费者在实务中往往还是不能较为公允的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这直接导致了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的纠纷的频频发生。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邮政服务申诉情况,整理2011年全年关于快件丢失、损毁的情况的数据显示,2011 年度全国共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49465件,其中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共8751件,反映快件损毁的共计3780件,两者合计为12531件,全年平均占比为 25.33%。我们可以得出在快递服务中关于快件物品遗失损坏投诉比例占了很高的比例。而根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受理快递和邮政投诉1905件,与去年同期的914件相比,增幅高达108.4%。据国家邮政局统计,今年 5 月份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中,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与损毁的占32.9%,居各类问题之首。且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投诉仍然呈现出增长的趋势。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现状不容乐观。
      针对快件物品遗失损坏理赔中的存在的问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11年7月6日在京举行“快件物品遗失损毁理赔相关问题研讨会”,对消费者日益关注的快件物品遗失损毁理赔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会专家认为,随着流通领域及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活跃和繁荣,快递市场需求将更加旺盛,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快递理赔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已成当务之急。快件物品遗失损坏理赔问题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快件遗失损坏赔偿存在的问题
      1、快递行业赔付标准不一
      目前快递行业对于快件遗失损坏的赔偿标准行业内部并没有统一的赔付标准。目前快递行业中不同的快递公司有着不同的赔付标准。虽然保价物品快递行业普遍参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对遗失损坏的物品进行保价金额的赔付,但是对未保价快件物品有些快递公司对快件物品遗失损坏的赔付主要参照的是新《邮政法》的相关规定,而有些公司则是通过与消费者协商确定赔付标准。但是在这各异的赔付标准中有着一个共通点,那就是未保价的快件物品是基本上不会按照物品的全额进行赔付。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快递公司并没有在承运单上对消费者尽到保价的告知义务,相应的赔偿条款也是含糊不清,而是有着各自的限额条款。一些快递公司甚至自行在《快递单》对未保价快件物品的最高赔付金额进行了限定。托运之物品如发生遗失或毁损,最高赔偿为运费的三倍或按运费3倍、5倍则是快递行业的潜规。
      2、快递保价体制不合理
      保价问题是快件物品遗失损坏赔偿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快件物品是否保价将导致完全不同的赔付标准。但是目前快递行业保价体制相当不合理。。目前整个快递行业的保价率普遍在百分之三以上,但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消费者认为合理的保价率应控制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之间。因此整个行业内部存在着保价率偏高的问题。与此同时许多快递公司也没有履行提醒消费者进行保价的义务。另一方面不同的快递公司保价率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且整个快递行业内部没有形成统一保价率。由于保价体制的不合理,关于保价所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保价问题成为了快递行业投诉的热点问题。从消费者角度看,许多人因为没有保价导致在发生快件遗失损坏时获得较少赔偿,同时因为保价最高额的限制,一些贵重物品在运送时即使保价了其价值也难以保障。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保价机制,已经成为了规范快件遗失损坏赔偿急需解决的难题。
      3、《邮政法》相关规定显失公平
      为了降低快递行业的营运风险,我国《邮政法》在快件物品遗失损害赔偿上援引了《保险法》中的风险分担的思想。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虽然《邮政法》这一规定在理论上符合了法律上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是在实务中却大大损害了寄件人的利益。在实际运作中通过对消费者的调查我们发现消费者普遍认为目前的保价率较高。因此由于寄件人通过保价转移风险的成本过高,寄件人往往很少选择对快件物品进行保价。而另一方面未保价的快件物品快递公司最高只需承担三倍邮资的赔偿。这种笼统的规定对于不同货品的多样快递服务显得更为粗略。快递业虽存在行业运作风险,但是随着科技化和信息化的产业升级,行业隐含的风险逐渐降低,只进行较低的赔偿。这明显与快递企业应尽的义务不相适应。我们可以看出《邮政法》这一规定是希望通过寄件人更多的承担保价支付成本的义务来降低快递行业的运营风险。而这种不对等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推荐访问:快件 损坏 遗失 赔偿 物品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