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数学学习 > 正文

    全总出手整治恶意欠薪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

    时间:2020-02-18 07:25:3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9月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对7月份农民工异地讨薪被打事件的查处情况,并就工会即将采取的措施进行了通报。据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介绍,截至目前,相关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一些违法嫌疑人被依法查处,多数农民工已拿到被拖欠工资。
      此前7月21日,在包(头)西(安)铁路线西安市临潼区务工的118名湖北籍农民工,连续数天讨薪未果后反遭300余名手持木棒的男子围殴,致使30余人受伤、9人重伤。而在近期见诸报端的还有河南洛阳农民工非法讨薪被拘事件、长春市农民工讨薪挨打事件、河南农民工赵建英讨薪被打骨折事件及陕西农民工段天长讨薪被打身亡事件。
      李守镇在会上表示,针对近期以来频发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总和各地工会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职工维权维稳工作,注重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维权机制,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异地维权利弊
      
      在湖北籍农民工陕西讨薪被打事件中,湖北省总工会启动了农民工异地维权联动机制,要求部分被殴农民工所在地南漳县总工会成立工作专班,全程参与维权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认为,湖北省总工会启动异地联动维权机制来为受害者维权,是在响应全总的号召,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
      “异地维权现象反映出劳务输出地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的意识在增强,从这个角度讲,这种做法有其积极意义。”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工会介入是对的。工会异地帮助农民工维权不仅具有合法性,也是工会工作的拓展。”
      不过,工会异地维权不是新鲜词汇。早在2005年,四川就建立了省级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在此种机制下,农民工被侵权案件发生后,输入输出地省、市、三级工会相互协作,共同推动侵权案件的解决。
      去年10月,四川省总工会与江西、贵州、甘肃总工会签订了省际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协议。加上此前与上海、广东、西藏等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包括新疆建设兵团)签订的维权协议,四川省际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已有18个成员单位。
      同年6月,泛珠三角省际农民工双向维权机制在长沙宣告建立。这一省际维权机制覆盖了湖南、福建、四川、江西、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九省(区)。
      今年初,苏浙皖沪四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联合出台新政,规定凡户籍所在地是泛长三角区域内的劳动者,在本区域内任何城市内,遭遇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情况,来不及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回户籍所在地后,在2年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权益异地救济。
      《南方农村报》社论指出,异地维权最大的贡献在于便利了农民工就近寻找解决劳资纠纷的制度管道。地域的限制一旦破除,农民工能够付诸于维权的时间和精力都会相应提升。
      各方对异地维权持认可态度的同时,也表现出对这一机制不同程度的担忧。
      例如于建嵘就说,异地维权存在一定问题,“农民工是哪个地方的没有关系,各地工会都有责任出面。不必非得他户籍所在地的工会跑过去为他维权”。
      他认为异地维权的出现是由于职工维权领域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在敢如此对待农民工的企业或所谓的项目部,一般都有钱有势,也正是这些关系,决定了地方党政部门为了保住GDP的增长,强调投资环境,不重视处理侵权行为,而工会也就难以有所作为。”
      杨燕绥进一步认为,工会异地维权只能是暂时现象,如果各地工会都能尽责,这种现象就能消失。倘若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对工会工作将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早先就有媒体评论说,这种维权机制的启动,实际上是一种劳动者户籍地维权的方式,并非是工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正常状态。
      刘继臣也坦承,不依托当地工会组织的维权渠道、资源和经验,开展异地维权,势必影响维权效果,且容易造成维权成本增加和资源浪费。
      
      恶意欠薪入罪
      
      多数媒体和受访专家认为,工会异地维权只是权宜之计,必须要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
      引人关注的是,李守镇在会上重申了全总对“恶意欠薪罪”纳入刑法的态度。他认为农民工讨薪难、维权难事件频发主要是由于欠薪现象长期得不到根治,而关键在于企业主欠薪成本低,惩治尚未触及其“痛点”,因而应加大对欠薪者的惩罚力度。
      恶意欠薪入罪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执法检查组赴深圳市检查《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时,深圳市有关部门就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之后针对因欠薪而引发的恶性事件,人大代表、劳动部门的官员以及部分学者多有动议。
      今年两会期间全总副主席张鸣起呼吁应该在刑法中设立恶意欠薪罪,“对欠薪逃逸这样的恶意欠薪要加重处罚的力度,增加违法的成本”。这在代表中间引发一片热议,很多人赞同,也有人反对。
      据媒体报道,作为全国3个农民工代表之一的朱雪芹指出,餐饮和建筑这两大农民工集聚行业欠薪现象比较严重。朱雪芹希望国家能将欠薪罪立法纳入议程,“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过硬、最有效的方式”。
      五个月之后的8月2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罪名。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了这一消息。
      草案规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草案还特别强调,若恶意欠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是 “恶意欠薪”入刑的反对者之一,她认为刑事法律不允许随意扩大追究民事责任的范围,并且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仅仅由于无力履行约定义务而被监禁”,如何界定“恶意”显得十分重要。这次她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在公诉之前支付报酬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草案这一表述更为客观,“这样我们意见就不大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则认为,应该把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由提起公诉前提前到立案前,否则就与目前司法机关内部的管理措施和考核标准有冲突,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杨燕绥说,“恶意欠薪”入刑在农民工维权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防止企业恶意欠薪将有很大帮助。不过她也提出,即便恶意欠薪纳入刑法,如何界定还需相关法律严格解释。
      在大力推动“恶意欠薪”入刑之外,全总表示今年下半年将加强与政府劳动、公安、建设等部门的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对于农民工在工资发放、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各地工会将与政府有关部门快速联动,就地维权。
      “全总已经有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不仅是讨薪,还有集体谈判等等一系列举措,但是要把农民工纳入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工会维权机制当中,不要把农民工变成局外人。”杨燕绥如此提醒。★

    推荐访问:整治 出手 欠薪 全总出手整治恶意欠薪 恶意欠薪 呼吁恶意欠薪入刑法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