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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如何处理Incoterms,2000和Incoterms,®2010的教学】幼儿园教学方法20种

    时间:2019-01-09 03:22:1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国际上存在诸多国际贸易惯例,其中最常见的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使用国际贸易术语有诸多好处,几个三个英文字母就可以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能简化交易程序,缩短磋商的时间,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关键词: 外贸英语实务教学 贸易术语 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10 比较
      
      在外贸英语实务教学过程中,教授的第一部分内容是贸易术语。各种教材对于这部分内容的编写依据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因此,教师应让学生详细了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历史、基本框架,以及各种版本的不同之处,尤其是2000版和2010版之间的不同之处。
      1.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也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或交货术语(Delivery Terms),是长期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专门用语,用来表示货物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
      2.Incoterms的发展历史
      Incoterms的全称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翻译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ICC,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为了避免或减少各国对贸易术语不同解释而导致的不确定性制定的一套国际规则。
      1936年ICC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之后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在1980年的版本里,引入了FCA(货交承运人)术语,目的是为了适应在海上运输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即风险转移点不再是传统的货物越过船舷,而是在将货物装船之前运到陆地上的某一点,在那里将货物装入集装箱,经由海运或其他运输方式(即所谓的多式联运)继续运输;1990年的版本规定,在当事方同意使用电子方式通讯时,卖方提供交货凭证义务的条款允许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以代替纸面单据;十年间,ICC各国家委员会吸取了各行业国际贸易从业者的意见和建议,对1990年版本进行了多次修改,在修订期间,ICC与Incoterms的使用者之间的交流产生了Incoterms 2000,但变化非常小。从以上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为了使Incoterms更利于国际贸易的实物操作,其草拟和表述一直都在改进当中。2010年,ICC又根据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对Incoterms 200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10年9月27日公布,2011年1月1日实施。
      3.Incoterms的结构
      要学习Incoterms,必须先从其结构出发,在Incoterms的众多版本中,根据现在的国家贸易的需要,教师应选择Incoterms 2000为教学依据。
      3.1Incoterms 2000的结构
      Incoterms 2000总共有13个贸易术语,分为四组,分别是:“E”组,这组贸易术语只包含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工厂外)将货物备妥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F组”,这组贸易术语包含了FCA、FAS和FOB,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而该承运人不会到卖方的仓库或者工厂外,运费由买方支付,因为在此组术语下由买方寻找并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C组”,这组贸易术语包含了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而导致的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D组”,这组贸易术语包含了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在此组术语下的交易不再只凭单据交易,还需保证货物的到达。
      这13个贸易术语在Incoterms 2000的顺序是依照卖方的责任和风险的大小而排列的,即以卖方所承担的责任越小,术语就排列在前面,如E 组的EXW ,卖方承担的责任最小,只需在自己的工厂外完成交货义务即可,所以排列在最先;卖方承担的责任越大,术语排列在后面,如D组的DDP,卖方承担的责任最大,除了保证货物的到达,卖方还需办理入口清关手续,所以DDP排在Incoterms 2000的最后。
      13个贸易术语中,又尤以FOB、CFR和CIF三个术语的应用最多。这三组贸易术语都运用于海运及内陆水运,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都以货物跨过船舷为基本划分点。
      3.2Incoterms ®2010的结构
      2010年9月27日公布,2011年1月1日实施的Incoterms ®2010总共有11个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总共有七种术语:EXW(工厂外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付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在没有海运且在当船舶适用于部分运输时,可以使用第一类贸易术语;不同交易中第一类贸易术语适用于不同的运输方式;同一交易的不同时间第一类贸易术语也适用于不同的运输方式。
      第二类: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总共有四种贸易术语四种: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加运费)。这三个贸易术语不再以“船舷”作为风险转移点,而是当货物置于“船上”时才构成交货。
      4.Incoterms 2000和Incoterms ®2010的比较
      虽然Incoterms ®2010已与2011年1月1日实施,但由于外贸人员习惯使用Incoterms 2000,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仍让以Incoterms 2000的内容为基本教学内容。在完成Incoterms 2000的教学后,须向学生讲授Incoterms 2000和Incoterms ®2010的不同之处。
      4.1 形式上的比较
      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 2000的第一个不同之处就是书写形式不一样。2010版的有注册商标®,而且有副标题“国际商会制订的适用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术语通则”,因此,如果采用Incoterms ®2010里的贸易术语订立合同,需要将“Incoterms®2010”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作为后缀或者术语选择的必要构成要件在合同中说明,如:CIF No.38dock,Maasai,Paris,France Incoterms ®2010。
      4.2内容上的比较
      相比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10在内容上有以下几点主要变化。
      4.2.1调整术语的分类。Incoterms 2000对贸易术语的分类是EFCD四组,而Incoterms ®2010将贸易术语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适用于海运和内陆水运。
      4.2.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Incoterms 2000的13种变为Incoterms ®2010的11种。2010年版删除了2000年版的4个贸易术语,即DAF (边境交货)、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并在2010年版里新增了2个贸易术语:DAT、DAP。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此术语暗含货物未卸下的意思,其中P指Place;DAT取代了DEQ,此术语指货物已经卸下,其中T是“Terminal”的缩写,它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货运站或者铁路、公路或者航空货运站。两个新增贸易术语都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而不再是只适用于海运和内陆水运。
      两个新增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DAP术语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需承担卸货费,而DAT术语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
      4.2.3 2010年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船舷”只是个买卖双方活动之间假象的界限,长期以来已不能反映各国的惯常做法。实际上,风险转移点应遵循船公司为确定谁将负责他们的服务费而在装船时的进行的习惯做法。2010年版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杯装上船时为界,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转移点。
      4.2.4“string sales”的补充。2010年版的Incoterms首次提及“string sales”(连环贸易),规定农矿产皮的销售经常涉及多次销售,这种情况下,中途的卖方无需向买方履行运输货物的义务,而是通过接受货物来向卖家履行义务。
      5.结语
      国际贸易惯例在使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惯例取代旧惯例的说法,Incoterms也不例外,即Incoterms ®2010实施之后并不意味着Incoterms 2000就被废止了,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仍可以自由选择适用任何一版本的Incoterms。目前来说,在未来的两三年Incoterms 2000仍是主角,所以教学过程中仍是先教学Incoterms 2000的13个贸易术语,在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后,补充Incoterms 2010上与Incoterms 2000不同的内容,并重点介绍DAT和DAP。
      
      参考文献:
      [1]姚新超.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 陈玉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与应用[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3]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0.
      [4]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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