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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时间:2021-07-03 16:01:4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宗教工作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也是党的宗教理论与政策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宗教关系列为政治和社会领域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的“五大关系”之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出发,进一步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和谐宗教理论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在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当前,宗教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就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我国宗教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努力促进宗教和谐。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谐宗教;和谐社会;宗教关系和谐
      中图分类号:D6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7)04005505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宗教关系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也是统一战线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体现了党的宗教理论和政策的不断发展和创新。
      
      一、 宗教工作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也是党的宗教理论与政策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
      
      我们党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回顾和总结历史,宗教工作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也是党的宗教理论与政策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这个文件,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党在宗教问题上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并指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这个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种宗教里,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这个文件纠正了长期以来在宗教工作中存在的“左”的错误,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明确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以这个文件为标志,各地宗教工作和统战工作部门实现了宗教问题的拨乱反正,各地纷纷恢复了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衷心拥护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方针政策,党同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关系得到恢复和发展。
      199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发[1991]6号文件),这个文件在肯定“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形势,明确提出了“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的要求。文件指出,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依法登记;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受境外势力的支配。6号文件颁布后,全国和地方性宗教立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44号令)、《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145号令)等政策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也取得进展。全国超过2/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综合性地方宗教法规或政府规章。这些法规或规章的制定,改变了对宗教事务管理无法可依的状况,使宗教工作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进入新世纪,适应宗教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党对新世纪初的宗教理论与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这主要表现在200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3号)文件中。文件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存在的宗教问题,关键是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以及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宗教问题所具有的特殊复杂性。文件的核心是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内涵,是“两个要求”、“两个支持”。“两个要求”,即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即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上述重要理论政策观点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于宗教问题的认识水平。
      
      二、 和谐宗教理论是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布局出发得出的正确结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
      
      近年来,我国宗教信教群众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教群众出现了年轻化、知识化、城市化、富人化的倾向。二是宗教由农村向城市转移,人们思想信仰日益多元化。三是在沿海部分发达地区,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其方式、手段日益隐蔽、多样和复杂。同时,乱建寺观教堂、滥塑宗教造像的行为屡禁不止,“宗教搭台、旅游唱戏”或者“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现象有泛滥的趋势。四是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特别是在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境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插手和渗透,使这些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呈现复杂的局面。
      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提出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宗教关系列为“五大关系”之一,首次提出宗教关系和谐的理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出发,进一步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和谐宗教理论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在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
      (一) 正确认识宗教的意识形态性质,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宗教的本质、作用进行过极为深刻的批判。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论原始基督教的历史》等文献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了宗教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同时,他们还指出,“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象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还认为,是国家、经济和政治生活产生了宗教,而不是相反。所以,宗教的根源,只能从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去寻找。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据此主张,必须推翻现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灭宗教赖以产生的社会根源,他们由此把宗教批判引向经济批判和社会批判。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他从启发工人阶级觉悟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的角度,论述了就国家而言,宗教是私人的事情,但是对于工人阶级政党而言,宗教并不是私人的事情,要驱散宗教的迷雾,教会同国家、学校分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他还反对把宗教上的分野提到首位的错误做法,主张处理宗教问题要采取十分周密、十分严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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