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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计》第一套:战胜计第三计借刀杀人

    时间:2021-05-25 04:01:4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三十六计》不是就军事谋略讲军事谋略,而是着力揭示军事谋略的哲学底蕴及其内在规律,所以具有哲理性很强的特点。本系列文章的结构是以《三十六计》各计为篇,各篇均有“计文”、“今译”、“解说”三部分组成。为了便于读者在对照中理解《三十六计》的计文,本书在各计“解说”后附 “原书‘按’及‘按语今译’”。本书“解说”注意根据各计义理,从古今中外不同时期和地域,从战争战略、战役战术等不同层次,从军事和非军事不同领域,从正反不同角度,从理论和实践不同方面纵谈横论,尽量讲得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强一些,“活”一些。其中突出现代,突出战略,突出军事,突出正面,突出运用。
      【计文】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今译】敌人已经明确,但盟友的态度还没有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可设法使之成为友军,并引导他去消灭敌人。这样,可不必使用自己的力量就能达到目的。
      这个道理可以用 《易·损》卦“损上益下”的道理来推演。
      【解说】“借刀杀人”是借用他人力量消灭敌人的谋略
      别把这里的《三十六计》中的 “借刀杀人”读“歪”了 “借刀杀人”之计,与我们俗语所说的“借刀杀人”在含义上有很大区别。这是必须首先要弄清楚的。
      俗语所说“借刀杀人”的基本意思是,自己不出面,利用别人的手去杀死或打击自己想杀死或想打击的人。《三十六计》中的“借刀杀人”所包含的内容已不仅止于此。这里的“借刀”主要是指借用友军的力量;这里的“杀人”主要是指打击、消灭群体的敌人,而不只是打击或杀死某个人的简单行为。此计正文说:“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这里的“敌”、“友”、“自”是内容宽泛的概念,通常指的是群体,它是对战争态势下一般都会出现的三种力量关系的描述。作者认为,此计的原理,取之于 《周易》中的《损》卦。此卦主要讲的是“损下益上”的道理。作者从零和思维模式出发,认为战争有所益,必有所损,即我们常说的“有人欢喜有人愁”。这是战争结局的基本样式,具有一般的指导意义。因此,此计适用于战略、战役、战术指挥等不同层次,而不仅仅指的是个体之间的仇杀争斗之术;更不仅仅指的是在“自己人”内部搞的尔虞我诈之谋,而是讲的对敌斗争艺术。不明乎此,无论对此计是褒是贬,都属无的放矢,都会对读者产生误导。因为褒贬者本人首先就误解了此计的本义。
      当然,“借刀杀人”也包括那些借别人之手杀死某个具体人的计谋和行为。如郑桓公用离间计使郐君尽杀其良臣,后汉王允使吕布杀董卓,曹操借黄祖之刀杀弥衡,金借秦桧之手杀岳飞,后金借崇祯之手杀袁崇焕等。但需要说明的是,不能把《三十六计》的“借刀杀人”之计仅理解于此。它的含义要比此宽泛得多,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的矛盾,使其互相对立、斗争、抵消,达到我不用力或用小力制敌、歼敌和使朋驭友的军事目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卞庄刺虎”,“二桃杀三士”等典故,都是尽人皆知的故事,其中都包含着“借刀杀人”的原理。
      “借刀杀人”之计是多极斗争态势下所采取的对敌斗争最常见的策略。读中国史书就可发现,历代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争斗,大量地使用了这一谋略。
      借刀杀人”之计可用于战略、战役等不同层面
      1. 战略上的”借刀杀人”周赧王三十年(前281年),齐国攻灭宋国,国势煊赫。秦昭王为了打击这一潜在的强大对手,决定利用中原各诸侯国的矛盾打击、削弱齐国。为此,秦国开展了一系列的外交活动,如先后会见楚顷襄王于宛(今河南南阳),会见赵惠文王于中阳 (今属山西),会见魏王于宜阳(今属河南),会见韩王于新城 (今河南伊川西南),为“先出声于天下”,又派将军蒙武攻齐,夺占九城。秦昭王通过这一系列的外交活动和军事上的“示范”行为,挑起了中原各诸侯国联合伐齐的战争。公元前284年,乐毅以燕上将军职,佩赵国相印,率燕、秦、赵、韩、魏五国军队联合攻齐,半年内就攻克齐国70余城,使齐国差点儿亡国。后来齐将田单又打败燕军,才使齐国得以保存下来。但齐、燕两国因此都大伤元气。秦在“敌已明,友未定”的情况下,经过外交活动,因势借力,以敌打敌,用此计的话说,是“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从而取得了“借刀杀人”的巨大的战略利益。
      隋文帝时,突厥沙钵略可汗经常侵扰边境。为了达成“引友杀敌,不自出力”的目的,奉车都尉长孙晟引诱突厥另一股势力阿波降附隋朝,使其与沙钵略互相攻击,阿波在与沙钵略的争战中频频取得胜利,势力逐渐强大,沙钵略为求生存,不得不向隋朝求和。隋因此轻易地制服了突厥,从而解除了北方这一最大的威胁。沙钵略死后,隋文帝又拜他的弟弟处罗侯为莫何可汗,以其子雍闾为叶护可汗,让他们又与阿波互相羁绊,无暇南顾,从而为隋南向攻陈解除了后顾之忧。
      2. 战役战斗上的”借刀杀人”在战役战斗层次上使用此计取得成功者,更是不可胜数。如周显王二十六年 (前343年),魏国发兵攻打韩国,韩国向齐国求救,齐国没有马上出兵,而是在韩、魏五战之后,双方都付出了很大牺牲的情况下才出兵救韩,其中就运用了“借刀杀人”的原理:借韩、魏双方之 “刀”,“杀”其双方之人 (削弱其双方实力),以使自己收其双方之利。隋末李渊采取“据险养威,徐观鹬蚌之势以收渔人之利”的计策,借用起义军李密之兵以“塞成皋 (今河南荥阳汜水镇)之道,缀东都 (指洛阳)之兵”,乘李密与王世充在洛阳苦斗、双方都无暇西顾之际,李渊乘虚入关,一举攻克长安,建立了自己的根据地,形成了“号令天下”之势,采用的是借李密之“刀” “杀”隋军之“人”的计策。
      “借刀杀人”要因人因势而设使用 “借刀杀人”之计,不能不讲条件,不看对象。这其中大有学问。下面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1. 荀彧先败后成。《三国演义》中讲了这样一件事。刘备屯兵徐州,吕布兵败后投奔了他。曹操害怕他们联合起来对付自己,就向谋士荀彧问计。荀彧献 “二虎竞食”之计,内容是:正式下诏书封刘备为徐州牧,暗中修书一封,让刘备杀掉吕布。事成,则刘备无猛士为辅;不成,则吕布必然会杀刘备。总之,是二虎相斗,互有所伤。此计对刘备估计不足,刘备以“义”为重,不会无缘无故杀人。所以,最终没有使两“虎”斗起来。于是荀彧又献“驱虎吞狼”之计:曹操暗中派人向袁术通报说,刘备上密表要攻打他,袁术听了后,必然会挟怒攻打刘备;曹操再公开下诏书让刘备讨袁,他们两家相拼,吕布必生异心,会乘机夺占徐州。这次荀彧总结了上次失败的教训,正确分析了刘备、袁术、吕布的心理特点:袁术愚昧,刘备听诏,吕布见利忘义。此计对症下药,因势而定,因此获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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