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理科资料 > 正文

    新时期贯彻落实《武警法》需要处理好的五种关系

    时间:2021-05-21 16:00:2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今年,正值《武警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本文立足新时期新阶段,针对武警部队如何深入贯彻《武警法》提出一些建议,为其在部队执行任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武警法》;武警部队;关系
      《武警法》自2009年8月27日颁布实施以来,为武警部队有效履行职能使命,维护官兵合法权益提供了根本依据和基本遵循。在新的历史时期,武警部队要促进全面建设,实现依法治警,就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武警法》,重点处理好以下六方面的关系:
      一、《武警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无论在理论学习还是实际运用中,只有切实将《武警法》与其他法律法规、军事规章制度紧密结合,才能将部队的各方面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各项建设都依法运行,从而真正实现依法从严治警。
      首先,学习《武警法》必须与学习国家、军队的基本法律相结合。一方面,要在明确宪法、国防法的基础上理解和把握《武警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国防法是国防和国家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其法律位阶比《武警法》高,是《武警法》的上位法。因此,在学习贯彻《武警法》时,要正确处理好执行宪法、国防法的原则性规定与《武警法》操作规则的关系。另一方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狱法、戒严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军事法律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和履行职责使命也作了一些规定,对此,必须加强学习,抓好落实。
      其次,学习《武警法》必须与学习警察法及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相结合。一方面,《武警法》与警察法在内容上有交叉。部分行政职能是相同的,比如戒严执勤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武装巡逻任选等;有一部分警察职能是需要由武警部队协助履行的,比如人民武装警察协助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追捕、押解、交通管制、现场管制等任务。另一方面,武警部队与人民警察在一些行政法律法规的使用上是共通的,比如《武警法》第15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使用警械和武器,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此外,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武警法》与警察法在调整对象、方法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要全面学习、理解和把握,并在实践中正确区分、合理运用。
      最后,学习《武警法》必须与学习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相结合。一方面,《武警法》是军事法律,共同条令是基本法规。共同条令对军事法律的具体化,是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遵循,武警部队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坚决贯彻执行。另一方面,武警部队制定、颁布的条例、规章制度,是条令的细化,是部队建设、履行职能和完成任务的具体依据,只有将《武警法》、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三者结合起来系统掌握,才能扎实有效地提升武警部队执法护法的能力水平。
      二、统一领导与分级指挥的关系
      《武警法》第3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组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这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在武警部队建设和履行职责使命中的具体运用。实践证明,这种领导体制符合我国国情和武警部队实际,既加强了党对武警部队的集中统一领导,又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有利于武警部队职能作用的发挥。
      所谓“统一领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武警部队的最高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二是武警部队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国务院主要负责武警部队日常任务赋予、规模和编制定额、指挥、业务建设、经费物资保障,通过有关地武警部队的领导。中央军事委员会主要负责武警部队的组织编制、干部管理、指挥、训练、政治工作,通过四总部组织实施对武警部队的领导。三是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主要负责领导管理武警内卫和警种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工作,对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其他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工作进行指导。所谓“分级指挥”是指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抢险救灾等任务时接受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上级武警部队的指挥。“统一领导”解决的是武警部队领导权的归属问题,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的实现;“分级指挥”解决的是武警部队的指挥效率问题,确保部队及时、高效遂行任务。
      正确处理统一领导与分级指挥的关系,必须坚持辩证统一。也就是说,一方面,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武警部队都必须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另一方面,武警部队要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自觉地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指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部队在执行任务中既能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又能出色地完成任务。
      三、慎用警力与积极作为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日益增多,反恐维稳斗争形势更加严峻,武警部队担负任务将日趋繁重。法律明确规范武警部队的调动、使用,有利于官兵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将这些规定落实到具体执行任务中,就是要求武警部队既要慎用警力又要积极作为。
      慎用警力,是指武警部队兵力调动使用必须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坚决落实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严格控制部队的调动使用,防止随意部署和调动使用问题的发生。具体而言,地方人民政府慎用警力,要做到能不用的尽量不用武警部队,能少用的不多用武警部队,立足于靠思想宣传和疏导解决问题,努力营造和谐氛围和宽松环境;武警部队慎用警力的突出表现,就是在独立或者协助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上级指示使用警械和武器,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作为,是指武警部队在严格依法接受调动使用的前提下,要能够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对用兵法规执行的工作汇报,使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了解掌握兵力调动使用的有关规定,解决“用得上”的问题。具体而言,可以在搞好法规宣传、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沟通协调等方面做好工作;二是部队在接受兵力调动使用时,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而且要提高依法用兵实效,解决“用起来得心应手”的问题。具体而言,比如对于地方党委、政府符合法律法规的用兵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打折扣;在遂行重大任务中,当地方领导对如何用兵把握不准时,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留足力量做好应对意外情况的准备;坚持有事主动靠上去,特别是在部队驻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时,应主动请战,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推荐访问:贯彻落实 武警 新时期 五种 关系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