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理科资料 > 正文

    论国际投资法晚近发展及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

    时间:2021-03-02 12:03:5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晚近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发展,其导致国际投资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发展中国家,研究晚近国际投资法最新发展变化并分析其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探讨了在经济全球化这一背景下国际投资法的发展趋势,并在分析当前我国外资法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法相关建议措施。
      关键词:国际投资法 发展 外资法 现状 完善
      国际投资法的发展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是直接相关的。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国际投资日趋活跃,各国对外资的依赖程度更高了,为了发展经济,各国无不视吸引外资为捷径,并且为外资的进入提供可与其他国家竞争的条件。而中国想要在引进外资方面有显著突破和发展,就需要根据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动向来调整自身外资政策,从而最大程度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一、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问题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的相互依赖性增强,从商品贸易、资本流动到技术转移、服务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各个领域都存在国际性的经济合作和政策协调。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相关法律的一种趋同化的过程,它是全球化在国际投资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在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这一过程中,各国关于外资的立法相互吸收、相互渗透,从而逐步趋于一致。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来源于法律的全球化。法律全球化不是一种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立法,而是指各国法律趋同化或统一化的过程。就国际投资法而言,全球化主要表现在:
      (一)国际立法的协调
      虽然各国的条款在具体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都涉及到受保护的投资关系、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和争端的解决等问题。因此,双边投资条约形式的趋同化,有利于条约内容的协调,使各国缔结的条约内容也趋于同一化,促进国际投资法的统一,这对强化国际直接投资的保护、推动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国际投资法由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律规范组成,从国际立法的角度看,国际投资立法相互间的协调性日趋明显。首先,双边投资条约的数量迅速增加,形成了一张庞大的双边投资条约网,将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纳入了它的调整范围,并通过最惠国待遇条款,使得各缔约国从中所获得的权利义务趋同化。其次,双边投资条约形式逐步趋同化。
      (二)外国投资法的移植和融合
      一方面,外国投资法由于政治体制影响而存在巨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妨碍了国际直接投资的进行。90年代以前,世界上存在两大各具特色的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和资本主义法系,这两类国家对待外国直接投资的态度各不相同。但90年代后,随着一些等社会主义国家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两类法系国家经济体制的趋同,使得法律制度也表现出趋同性。社会主义国家纷纷采取移植、借鉴的方法,将资本主义法系的一些比较成熟的规则吸收到自己的法律之中。这样,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各国外资立法的精神、基本原则趋于一致。[2]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外资立法也存在差别。由于历史的原因,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经济上存在的巨大差距,使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外资立法时,倾向于对外国投资实施管制政策。为了营造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掌握主动权,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框架内展开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运动,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等一系列决议,力图建立一套新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特别是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但这些运动不久又陷入了低潮。而80年代的债务危机,90年代世界经济一体化潮流的加强,特别是随着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全球性竞争的加剧,迫使发展中国家重新审视自己的外资立法,而采取了以国际化、自由化和私有化为中心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修改其外资政策与立法,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正趋于形成共同的政策标准。同时,为了完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增强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接受发达国家的要求,外资立法中的一些内容开始向发达国家外资立法的标准靠拢,表现得尤为明显的是关于市场准入、投资及投资者的待遇标准、投资争议的解决等重大问题的规定。
      国际投资法所表现出的上述趋同化的趋势,是国际投资法发展的必然规律。国际投资法,特别是东道国外资立法内容的不一致,必然影响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法律后果的预见,增加投资风险,不利于一国投资环境的改善。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且经济体制也开始趋同。这些都为国际投资法的统一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晚近国际投资法的发展趋势
      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相比,晚近国际投资法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减少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加强对外资的保护,以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首先,从国内法看,近年来许多国家均修订了其外资法,扩大了对外国直接投资实行自由化的程度。变化最大的有前苏联、东欧国家等。俄罗斯及中、东欧国家自90年代初就实行经济转轨,并制定和颁布了新的外资法,加强对外资的保护①。随着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全球性竞争的加剧,各国正趋于形成共同的政策标准,尤其表现在企业设立权、公平待遇、国民待遇、国有化赔偿标准、国际纠纷的解决以及确保利润和资本的返回等方面。从总体上说,各国的外资政策由于自由化运动而正在日益趋同。此外,在国际层面上考察,双边投资条约网正在不断扩大,至2006年6月已有将近1760个涉及国际投资的条约,其中约有1/3是在近十年缔结的,涉及178个国家②。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道国的外资法、双边投资条约和多边投资公约,都显现放松对国际投资管制的趋势,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纷纷修改外国投资法,开放市场、放松管制、加强对外资的保护,提高外资的待遇标准,以增加吸引外资的竞争力。[3]
      (一)放宽对外资进入的限制
      1、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或部门逐步开放

    推荐访问:国际投资 外资 影响 我国 发展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