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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梁山好汉一宗不合理的杀人案:梁山好汉排名不合理

    时间:2020-03-01 07:16:3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有人认为,《水浒》篇目如《拳打镇关西》、《风雪山神庙》等,暴力倾向过大,应从中学教材中撤下。当然,也有许多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水浒》中的暴力描写,主要是梁山人那些非作战事件的杀人案,作一番认真的分析。
      【关键词】水浒 暴力描写 梁山好汉
      综观梁山人非直接作战行为的杀人事件,唯虐杀沧州小衙内一案,是这些好汉们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当然,我们在这里首先要明确,判别的标准是依理而不据法。一般说来,论杀人之当与否,应据法,然对梁山好汉们杀人事,这是论不得的。当时之法,正是执法者“高俅这厮”们逼迫追杀这些好汉及与这些好汉同样无辜的百姓们的工具。高俅迫害王进,追杀林冲,张都监陷害武松,黄文炳诬陷宋江,乃至郑屠霸占金翠莲,所据皆法。可以说,当时之法,亦为社会动乱源之一。梁山好汉们杀人,多是被高俅这厮们设法用法残害良善给逼出来的。故对好汉们在上山前后到招安前大大小小三十来起非直接作战行为的杀人事件的批评,应依理而不据法。
      此理非别,即为梁山自定的准则: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凡合这标准的,就是得当的;能与这扯上边的,也是说得过去的。
      此标准有点模糊。而直接的判断,却是极简单容易。
      如果被杀者恶贯满盈,读者对杀“这厮”们感到快意,毫无疑问为合理。当我们在酒楼听了金老父女的诉述,已经对运用“虚钱实契”的奸恶法律手段迫害良善的郑屠恨之入骨,故我们的提辖鲁达了了三拳,就结果了这个恶棍时,心中是何等快意。是天假大提辖之手,为我们除暴安良。陆谦是卖友求荣,为高俅高衙内陷害林冲、霸人妻女的一条走狗,当他与另外两条走狗富安差拨一起火烧草料场谋杀林冲未遂,反被林冲一一宰杀时,我们觉得真是天理昭然,只惜未曾杀得高俅父子。其他如鸳鸯楼上武松格杀张都监、蒋门神和张团练,宋江打破无为军后磔割黄文炳,解珍解宝兄弟杀了毛太公毛仲义父子,李逵扑杀殷天锡等,又何尝不是为吾辈出这口“鸟气”?杀了这些仗官法害人的恶贼,我们“方才心满意足”。
      如果被杀的本为匪类,则杀之亦无不当。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谋杀亲夫,本亦为死罪,只是官场设法维护,故武松杀之;牛二无赖,为一“没毛大虫”,已入畜类,只是官法无能制裁,故杨志杀之;裴如海不守清规,为佛门败类,且辱壮士英名,只是官府不想过问,故石秀杀之。而清风寨刘高夫妻恩将仇报,郓城知县姘头白秀英仗势欺人,北京城卢员外的管家李固恶奴害主之流,都是罪有应得;另如瓦罐寺的崔道成、丘小乙,蜈蚣岭的王道人,沂岭的李鬼,扬子江的张旺,以及冒充梁山好汉抢夺良家女子的王江、董海之类,都是不替天行道的强盗;青州的慕容知府,华州的贺太守,都是“为官贪滥,非理害民”的民贼,也在该死之列。还有像韩伯龙傻呼呼地到李逵的斧口上去送死,亦不足惜。因为他自己也“曾在江湖上打家劫舍”,“做了半世强人”,一定也多杀过无辜,送死也是报应而已。
      如果被杀者牵连其中,此案亦无可厚非。典型的是被杨雄和石秀杀在翠屏山上的丫环迎儿,从现在的眼光来看,确是有些可怜。但从当时情形来说,她毕竟也参与了裴潘奸案,是潘巧云连累了她,怪不得杨雄和石秀。而《水浒》所记录被(后来的)梁山好汉所杀的第一人,是史家庄的庄客王四,他所犯的只是酒后过失,史进杀他,似乎处置过重。但毕竟是因为王四酒醉丢失了重要信件而导致官兵围庄,使史进无法再为良民,据此而言,则杀之也有理由。至于如武松在杀张都监一家,宋江灭黄文炳一门、孙立砍毛太公一窝等不分良贱”的案件中,保不准有无罪而就死地的,但这也怪不得我们的好汉――报复蚂蚁的乘凉客,是无法分别哪只是叮咬他的有罪蚁。要怨也也只能怨他们的主人。至于阎婆惜,则是自寻死路。宋江为招文袋事,已经认了缩头乌龟,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小了,而这个不识相的婆娘还要得理不饶人,自以为把柄在手,步步紧逼,不给宋江一点喘息的时间。俗话说兔子急了也要咬人,更何况这个宋江是上天注定要做最大强盗头子的人呢,你把他逼急了,不杀才怪。
      据此细推这三十来宗杀人案,应当说,绝大多数为合理。然而,对李逵杀沧州小衙内事,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的。
      纵观整个案件,受害人小衙内“方年四岁,生得端严美貌”,纯洁无邪,简直是美的化身,我见犹怜。他的死,只会令人心疼。而小衙内的父亲,沧州知府,也无罪过记录在案。反而,他对当时梁山好汉的朋友朱仝“先有七八分欢喜”,明知是朱仝“见雷横孝道”,“为义气上放了他”,犯了律法,却把朱仝从一个劳改犯提拔为贴身的亲随,这说明他和梁山好汉们在道义和情感有相通之处。虽然不一定是清廉正直的贤臣,但确也不是什么奸恶暴虐的贪官――至少在整个案卷中没有这方面的反映,不应在梁山好汉们需要惩治的奸恶之列。因此,就本人和家庭来说,小衙内都没有可以让梁山人杀害的理由。
      (上接第112页)
      梁山好汉杀小衙内的目的,是为了截断朱仝的退路,使朱仝不得不上梁山。要逼朱仝上梁山本也无可厚非。也许从梁山人的观念来看,使朱仝摆脱被奴役的地位,大家一起大碗喝酒,分金吃肉,这就是对朱仝的友谊和关心。问题是,是不是非要杀小衙内才能断朱仝的退路?
      如果是只有杀了小衙内才能使朱仝断了退路,那么,尽管小衙内死得冤屈,我们也可以为梁山人找出一个杀小衙内的理由。但这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要截断朱仝退路的方法有很多。
      最简单的是,设法劫杀沧州或沧州附近几家恶霸――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沧州或沧州附近地方上总该有那么几个作恶多端而官法却维护着或管不了的,而梁山人要去惩治亦易如反掌。然后嫁祸朱仝,委屈他坐几天牢,再设法救出来。这是一箭双雕之计,既实践了梁山人除暴安良的主张,又请得朋友上山,最好不过。另外也可以叫戴宗送小衙内上山,造成与朱仝合伙“请财神”的假像,也可使朱仝无法在沧州生活而不得不上梁山的。可惜宋江等人偏偏放弃这些妙计不用,却叫那个傻乎乎的李逵给了小衙内一板斧。就是这一板斧,砍去了人们对梁山人的信任。
      据《水浒》第七十四回反映,梁山附近的寿张县,连幼童也知道李逵是个杀人的恶魔,一旦听到李逵的名字,吓得哭也不敢哭。这个恶名,不可能是因为李逵曾经在江州劫法场时大开杀戒。只要你不去当杀宋江等好汉的刽子手,或凑热闹为杀头场面的看客,李逵那“排头砍去”的板斧也伤不到你,更不会是在无为军活剐了黄文炳。这个号为“黄蜂刺”的小人,在他得意的时候,他的亲哥哥黄文烨就断定他不得好死。只要不像这黄蜂刺那样丧尽天良陷害别人,李逵也不可能来生割自己。而李逵宰割这种害人精,只会成为普通百姓心目中的英雄。打死狗仗人势霸人产业的殷天锡,同样只会获得老百姓的敬佩而不会对他畏惧。“反动统治阶级”的宣传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欺骗部分人,但这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因为百姓的心中,自有天地之间的一杆枰。只因为是像小衙内这样小天使般可爱的孩子也下得了杀手,才会让人们觉得,这梁山人可能也和高俅等六贼一样,不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做得出的。
      梁山人也自觉理亏。面对急红了眼的朱仝,不敢像其他如假冒秦明打青州承认“是宋江定出这条计策”;把李家庄烧成白地逼李应上山,晁盖、宋江双双承认是他们“行出这条计”;赚卢员外上山,吴用笑道是自己的计谋。对杀小衙内一事,吴用说是宋江的将令,宋江却道是吴用的主意。互相推诿赖帐,只因为自己所做的已经与自己所标榜的相违。
      可见,杀小衙内无论如何算不得“替天行道”或“除暴安良”, 也不见得是什么“忠义”,是活生生地滥杀无辜。
      任何组织、集团或个人,其宗旨、主张和行为的一致性是取信于民的关键。其行有违其言,即失去人们对其之信任。失信度与言行的违乖度正应,这也是《水浒》一书中暴力案件描写所给我们的启示。我们可以相信,学生读了《水浒》,可能会学习拳打镇关西,但不可能去斧劈小衙内。
       (浙江新昌城关中学;3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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