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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3篇

    时间:2023-12-02 15:45:0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3篇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篇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142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511号)共下达固镇县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其他)54.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省厅下达固镇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其他)共54.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固镇县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他)54.6万元,用于村级文化协管员补助、农家书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固镇县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527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后,县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到固镇县文旅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按使用方向严格按程序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项目采购,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支付资金,确保各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固镇县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体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目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完成公益电影放映2304场;

      2.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70本;

      3.平均每个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数量4.2次;

      4.全县228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配备财政补

      贴的文化协管员。

      (2)质量指标

      局长牵头,副局长负责,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操作,审核、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按照中央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严格使用方向按程序规定执行,严格项目实施,严格资金使用,严控质量,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取得良好效果。

      (3)时效指标

      截止20xx年底,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聘用村级文化协管员,实行购买服务,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负责送戏进万村、电影放映、广播、文化活动组织安排等,严格按省里规定执行,并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图书配送按序时进度完成。

      (4)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实行项目合同制,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项目实施成本,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后,文化的基础设施设备将进一步完善提升,有利于文化工作的规范化、均等化,丰富了全县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切实提升我县文化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使文化工作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

      (1)可持续效益

      提升我县文化整体工作,提升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掘固镇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开展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把固镇县建设成为文化大县、文化强县、幸福固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过第三方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后,公共文化设施得到提升,公共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不断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进行绩效测评,并加强运用,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拨付的重要依据,并对绩效评价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充分做到了向社会公开、公平、公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篇2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篇3

      为全面掌握“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绩效评价组对20xx年度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湘西自治州卫健委对提供的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抽查会计凭证、调查问卷、抽查验证项目投入、产出、时效、效益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依据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分析,发表绩效评价意见,从而评定得出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办[20xx]57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负责人:邓建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X19983T。

      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加挂州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老龄健康与保健服务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二级机构: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州精神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民族医药研究所、州中心血站。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2940人,实有在职人数2597人,离休人员2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x-2030年)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加大保护民族医药力度,使我州民族医药工作跟上时代步伐,提升我州中医药服务水平。

      20xx年湘西州财政安排本级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

      通过该专项资金的扶持,可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在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改善各级各类中医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中医民族医有关的发展,保证我州中医民族医的发展;为建成健康湘西,促进人民健康提供保障。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①建立5种防治常见病诊疗技术30个示范基地;

      ②完成2个课题项目;

      ③推广应用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3-5项,推广应用20xx人次左右;

      ④完成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培训合格率达到98%。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本级财政,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到位率100%。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中医培训费、中医专家进修费、医药会议费、制剂开发费、中医仪器购置等。

      2、资金管理情况

      为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湘西州卫健委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项目实施单位为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了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上级规定更新了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汇编,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为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得到了制度保障,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

      20xx年该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相关科室成立了民族医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民族医药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在了发展力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更好的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卫健委“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2、《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20xx年6月本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xx年6月12日-14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xx年度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州民族研究所

      ①科研课题进展顺利。20xx年在20xx年基础上,州民研所继续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等2个国家级项目,完成了土家医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1个省级项目和苗药斗独的规范化种植、一种土家黑膏药的制作2个州级项目。承担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2项,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1项,州级重点项目2项。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苗、土家名老民族医药学术传承研究》,目前两个项目均已顺利启动,现正积极收集整理各名老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材料,总结各名老专家临床经验和临床诊疗方案、经验和技术方法;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项目,已经发布诊疗标准40多项,得到国家层面认可。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部分手抄本及相关著作的收集,实地考察了几所苗医特色比较鲜明的医疗机构,收集整理了苗医正骨、苗医小儿推拿治疗小儿发热技术等相关资料,并对该技术的基本特点、临床运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以文字及图片的形式进行了阐述;州级科研项目《苗药斗独的人工驯化和规范化种植研究》,10亩实验基地顺利开工,100亩枳壳长势良好;州级科研项目《土家传统黑膏药基质的优化研究》,确定了研制土家黑膏药的基础方剂及进行了膏药基质的制作对比和优选,并生产出一批土家传统黑膏药,目前本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

      ②市场开发曙光初见。科学研究最终都还是要走向市场。今年,通过参与我州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招商活动,到医政科带班3个月,到州党校学习1个月,陪同州内相关企业参加了20xx武陵山(怀化)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等经历,对科研机构和成果怎么服务企业、服务市场、走入市场有了更深思考。今年,我们种植的药材已经挂果,我们还要和企业联合推出3款我们自己的产品,明年将继续推出新品和寻找新合作商家,真正走向市场,接受市场检验。同时,在精准扶贫、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1.州民族中医院

      ①以组织实施重大课题为抓手,提升医院整体民族医药科研水平。20xx年州民族中医院将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少数民族医防治常见病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整理与示范研究”项目为契机,带动提升医院整体科研水平。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目标;课题任务在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同时、按要求选派科研人员参加集中交流、专题研讨、信息共享等沟通衔接,从而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民族医药科研水平。

      ②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科研管理水平。为规范科研伦理审查管理,年内将从伦理审查对象、原则、要求及科研伦理审查的标准及细则等方面来制订《医院科研伦理审查规定》,通过完善修订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使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资料归档等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③完成18项土家医技术操作规范及9项土家医养生保健技术文本发布前的修订、答辩,按照国家中医药管医政司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上标准发布出版前各项工作。组织修订心窝痛等11个土家医常见病证疗效评价标准、诊疗指南及护理规范文本,制订了三百棒等29种土家药炮制规范文本;制订了18个土家医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文本,完成以上标准的专家评议,形成送审稿上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④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加强与贵州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延边大学、吉首大学等医学院校的联系,有利于医院构建实施完善的人才发展战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医院在民族医药行业的影响力,争取话语权。

      ⑤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搭建培训平台为基层提供公益服务。一是通过积极申报“20xx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牵头单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等项目搭建培训平台,年内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全州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二是积极选派专业骨干参加中医药特色技术高级研修等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提升医院中医药知识培训师资力量。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执行过程中,我委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年初因目标申报未细化、结余较大等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使用因与日常经费支出方向较为一致,年初进行专项目标申报时也未能将目标细化成具体指标。年内实施与计划存在一定偏差,如年初计划建立示范基地30个,但实施中示范基地数目未达到预期。

      2、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用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

      3、州民族中医药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匮乏、学科带头人较少,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够,基层尚存在“断层”问题,不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人员编制不足,适时争取扩编。长期以来,州民研所编制一直为12个,人员编制没有随事业发展而增加,随着近年来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增加,人员不足问题凸显。

      五、对策建议

      1、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2、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能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对直属单位的新增资金需求,能用存量结转(结余)资金解决的,用存量结转(结余)解决,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直属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3、政府制定了引进人才政府机制和州民族医疗人员的培养,完善各老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传承人制度,强化民族医药师传承人教育方式,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大力开展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高位推动全州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向有关部门争取,增加与工作项适应的人员编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①深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站位加高度,一是强化学习。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加强学习、理解、宣传和运用,贯穿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持续深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一岗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担当。要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正确理解和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民族医药的一系列论述,真正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②自我革新催化思想转化,谋事加深度。一是市场引领。了解市场,走向市场,服务市场,研究成果最终将接受市场检验,改变以往闭门研究、纯理论研究的历史,让研究成果真正走向市场;二是尊重人才。特别是尊重以老专家老教授为主的高级人才,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尊重他们的历史贡献,继续为他们搭建好为民族医药事业服务的平台;尊重与体制外人才的合作,不为我所有,但求我所用;三是技术合作。主要是寻求和高校、企业及个人的合作,力求在科研项目实施、产品研发、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四是成果储备。根据自身科研能力和工作安排,尽力争取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项目,储备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研成果。

      ③工作落实重在制度保障。党的建设、民族医药研究工作、项目工作、产品开发推广工作、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相关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精准扶贫等,这些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建设做保障,在落实时,措施要硬,时限要明,考核要细,分组负责,责任到人。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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