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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

    时间:2022-09-26 18:35: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4篇

    【篇一】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

    Xxxxxxxx培训学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状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原则。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莱州市红鹰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分工落实“一岗双责”防控各项任务:

    组 长:王秀波(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分管学校发展中心)

    副组长:徐xx(分管销售部)

    张 红 文超(分管教学部)

    成 员: 王xx 等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方案。

    2.根据校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决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报市局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3.负责校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等。

    (二)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协调本部门新冠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

    根据应急建设需要,学校设立体检信息组、通风消毒组、后勤保障组、留置观察组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好各项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

    体检信息组:实施部门主任负责制,安排专人每日负责对员工进行晨检、午检、晚检,并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本部门日常工作信息,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责任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通风消毒组:实施单人负责制,对每位老师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区域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及发现疫情后病源区、临时留置观察区的终末消毒,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及大环境治理工作,包括教室、办公室、卫生间、门厅、楼道、垃圾箱等部位。(责任人员:卫生区域负责人)

    后勤保障组:后勤老师负责学校防控物资的储备及配发,消杀药具的供应和药液配制,临时留置观察场所及设施的设置与配备等。(责任人员:学校后勤管理)

    留置观察组:办公室负责,安监处配合,协助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人员临时留置观察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安监处)

    疫情发生时,相关部门应根据上级及学校的部署,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应急防控措施。

    三、应急准备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好防大疫、防长疫、防猛疫的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各项措施

    1.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信息沟通网络,明确人员、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学校、部门”二级均要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每天按要求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严格落实“三检”制度。各部门要做好每天的晨、午(晚)检,进行体温监测,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对学校老师,每天要进行晨、午、晚三次体温检测及身体状况检查,并做好信息登记。在做好学校常规检查的同时,要通知学校师生,每天上午、下午上学前要进行身体状况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或居家治疗,居家满14天且症状消除、体温正常满3天后方可回校。

    3.严格缺勤师生联系制度。各部门要对缺勤师生员工每天进行2次电话联系,随时掌握缺勤人员的行动和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若缺勤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迅速上报学校校长和疫情报告员,由学校疫情报告员分别通知分管领导及市局防控办公室。

    4.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制度。(1)加强校内公共室内场所(含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的通风换气。教室每天上午和下午大课间各通风1次,每次至少30分钟,晚上教室无人后可保持开窗通风。(2)要按照学校消毒技术指南,以部门为单位,安排专人对教室、办公室、卫生间、门厅、楼道、垃圾箱等重点场所和部位,每天集中消毒1次。其中,门把手、桌椅、水龙头、饮水机把手、室外活动设施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是消毒的重点区域,每天清洁消毒2次。夜晚,教室无人状态下启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消毒。(3)师生使用后的口罩,以要集中放置到一个指定垃圾箱,进行集中消毒处理。

    5.加强卫生习惯教育。(1)学校洗手间水龙头全面开放,并配齐配足洗手液,满足手卫生要求。每个教室配备足量的免洗手消毒剂。(2)要求师生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楼梯扶手等公共物品和部位。接触物品、咳嗽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按照“六步洗手法”用流动水洗手,或者用免洗手消毒剂。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

    6.做好应急演练。疫情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突发传染病疫情流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7.严格学校封闭管理制度。上班后锁好前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学校。确需进入的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校。每位老师一间教室办公,未经允许不得进行三人以上近距离交流。

    (三)做好物资和设施储备

    后勤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备足量的传染病防控物资,如体温测量设备(至少2支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口罩、手套、紫外线消毒灯、挤压式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84消毒液和喷雾器等。后勤处要依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科学计划物资采购并严格规范储备管理,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学校部门领导负责,设立足量的临时留观室10个,使用时要做到一人一室,临时留观室要确保通风良好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室内要配备水银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基本医用物品。

    (四)加强人员管理

    1.各部门严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非经市局允许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2.教室要按区域分区管理,专人负责,避免区域间相互传染。通风不畅的教室不得使用。

    (五)落实监督检查

    1.依据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导,加强常规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2.学校成立由领导组成的集中巡回督查组,实行每日抽查督导、通报。

    3.学校各部门主管老师要依据各自分工,熟悉分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分管区域重点部位和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对标查验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四、应急处置

    (一)各部门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到临时留观室,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疫情报告员,同时通知有症状者家人。要立即限制与可疑症状者同办公室(教室)人员的活动范围,同办公室(教室)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避免扩大传染范围。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到来前,留置观察组负责对可疑症状者建立信息台账,记录可疑症状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出现的症状、当日活动范围、学校所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加强对有可疑症状者周围人员,以及所在班级学生或办公室人员的管理(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室内通风消毒、维持秩序等),并做好密切观察。同时,迅速安排其他师生员工回到各自办公室或教室,不得随意走动。校园实行封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出校园。需要进入校园的工作人员须经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有效防护条件下进入,在校门口要进行出入登记。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到来后,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通知相关人员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可疑症状者进行初步筛检,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同时联系市人民医院派专车接至医院就诊。若可疑症状者家人未到学校,学校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同时嘱其家人要与医护人员对接,并按要求每天两次向学校报相关情况。

    (五)可疑症状者被市定点医疗机构接走后,通风消毒组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对临时留观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六)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疑似病例,在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学校全力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后续疫情防控专业处置工作。

    (七)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非疑似病例但需住院治疗,要通知其家人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安排,住院治疗期间每天两次向学校报就诊情况,学校要做好详细记录。

    (八)若可疑症状者无需住院治疗,则由其家人将可疑症状者带回家居家治疗,居家满14天且体温正常、症状消除满3天后方可回校。居家期间,学校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情况追踪,通知家人每天两次按学校要求将《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报学校,学校要同时将相关信息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在社区(村居)。

    五、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LED屏要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合理作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培养“网络道德”,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营造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和谐清朗的舆论氛围,保持社会稳定。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局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防控工作运行不得力的。

    (二)未建立疫情报告、通风、消毒、饮食卫生等防控制度,或虽建立制度但因落实不力出现疫情的。

    (三)发生疫情后,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

    (四)发生疫情后,不服从统一指挥的。

    (五)违反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传播、发布谣言引起不良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有其他与疫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中审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实际操作中,将根据疫情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或专业机构)的新要求进行修订、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疫情应急处置程序

    2.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

    3. xx市xxxxxxx校消毒通风、安全防护工作规范

    xxxxxxxx校

    2020年x月x日


    附件1:

    疫情应急处置程序


    附件2:

    Xx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可疑症状者

    信息监测记录表

    单位(学校):
    教职工 学生 (对应划√)

    注:1.此表“身体状况”每天上午、下午各记录一次,“体温”填写实测温度,有症状打“√”,否则打“×”,并将情况报至所在单位(学校)和社区(村居)。2.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书店等,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长途车、火车、飞机等3.其他症状填写相应代码①寒战②咳痰③鼻塞④流涕⑤头痛⑥肌肉、关节酸痛⑦气促呼吸困难⑧胸闷⑨结膜充血⑩恶心⑪呕吐⑫腹痛


    附件3:

    xx学校

    消毒通风、安全防护工作规范

    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按照“学校统一指导、部门分头实施”的原则,规范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一、个人防护要求 

    (一)防护装备:医用防护口罩、防水长手套,并注意按要求佩戴。

    (二)防护装备后续处理:清洗消毒结束后,将工作衣等重复使用的用具,用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浸泡半小时,用清水洗净晾干。

    二、消毒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

    (一)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1.即时消毒

    在对疑似或确诊病例迅速隔离之后,将病人的呕吐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即时消毒。

    若有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少量污染物时,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含20000 mg/L含氯消毒剂,按污物:药比例 1:2 浸泡消毒2小时。

    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5000mg/L 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2.终末消毒

    当病人转移完成后,进行一次对室内空间终末消毒和学校环境的消毒清洁。对室内物表化学消毒时应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

    (二)常规预防消毒

    1.室内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开启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2.空调消毒:每天停止运行后将过滤网拆卸,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并晾干后重新使用。消毒后及时通风。

    3.室内设施消毒:办公桌、课桌、座椅、讲台、黑板、黑板擦、多媒体常规按键等部位,下班或放学后,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全覆盖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4.地面(含走廊、楼梯)、墙壁(2米以下区域)、门窗、楼梯扶手等部位消毒:消毒时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喷洒喷湿即可。擦拭消毒时,用抹布或拖布沾取上述消毒液后进行擦拭。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

    三、通风

    (一)室内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安装排风扇等设备的教室,可增加强制通风措施。

    (二)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通风:走廊、卫生间窗户不得关闭,始终处于开启状态,确保楼内公共区域空气清新。

    四、安全防护

    (一)师生卫生习惯:教育引导师生,尽量避免或减少碰触室内外公共部位,如楼梯扶手、栏杆、门窗拉手等,切断传播渠道;
    教育引导师生戴口罩行走、上放学、上课等;
    教育引导师生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
    教育引导师生餐前便后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洗手时间不少于20秒。有条件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二)保持安全距离:教育引导学生,避免班级与班级、年级与年级之间学生近距离接触,尽量保持在2米以上;
    上下楼梯,要杜绝拥挤,保持距离;
    居家时避免与家庭以外人员密切接触,上放学途中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三)环境卫生保护:教育引导师生爱护公共环境,加强室内外卫生保洁,及时清理废弃物,课桌、座椅、讲台、黑板等部位要用清洁的湿抹布勤擦洗清洁,消除细菌孳生环境;
    教育引导师生废弃口罩以级部部门为单位集中处理,不得乱丢乱弃。

    五、注意事项

    (一)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接受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带口罩和手套),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含氯消毒剂具有漂白作用,织物请谨慎使用。

    (三)消毒剂应现用现配。

    (四)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篇二】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

    船舶船员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航运公司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执行防控规定,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根据管理船舶的种类、航行的区域以及疫情分区分级管控的要求,考虑将疫情防控制度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一)制定疫情防控管理计划。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防控新冠疫情管理计划,包括船上隔离计划,指导船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船长担任组长、船上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监督船上所有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责任。

    航运公司应当确保公司岸基与船舶的沟通联系,指定船长或其他合适的人员作为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船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三)建立疫情防控排查制度。

    航运公司应当指导船舶建立“防疫工作日志”,排查船上的所有船员,掌握在上船前曾途经存在新冠疫情的国家或重点地区的船员名单,对疫情排查工作和日常防控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建立疫情防控培训制度。

    航运公司应当及时向船上提供相关疫情防控的知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指导船员识别新冠症状,及时通报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保证新上船船员在开航前完成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全船船员开展熟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应急演练程序等方面的培训;
    对相关船员开展关于疑似病员的船上隔离看护、密切接触人员管理、疑似病员的转移以及乘客的疏导和控制等方面的培训。航运公司培训可采用图文、网络或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培训,船上自行组织的培训可采用收看视频、阅读相关资料、船上广播等方式开展。

    (五)建立疫情防控演练制度。

    航运公司应当指导船长定期组织船员做好模拟疫情发生时的应急演练,包括与公司岸基的联系、疑似病员的船上隔离看护、密切接触人员管理、疑似病员的转移以及乘客的疏导和控制等。

    (六)建立船员换班操作制度。

    船运公司应当明确与船员派出机构的船员换班管理责任,制定船员换班工作计划,明确船员换班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有效落实,掌握拟安排船员换班港口的疫情状况和防疫要求,以及船舶上一挂靠港的疫情状况,实施船员换班风险评估,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指定专班专人负责,指导船舶安全、稳妥地开展船员换班;
    妥善安排船员换班所必需的防护和生活保障物资,配合船员换班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船员转运、治疗、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实现闭环运作;
    加强与船舶计划靠泊港口口岸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船舶、船员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问题。

    (七)建立防疫物资保障制度。

    航运公司应当及时了解船上防疫实际需求,建立船舶防疫物资供应清单,及时为船舶提供必需的防疫物资;
    根据国家关于新冠诊疗方案最新版,为船舶提供相应的预防和治疗药品。

    二、船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防疫物资配发使用。

    1.根据在船船员人数,配发充足的口罩,包括配备给梯口值班人员、与外来人员接触的工作场所人员和航运公司上船工作的岸基人员使用(按船上实际需要配发);

    2.配备防护手套、护目镜和防护服(按船上实际需要配发);

    3.配备医用红外线测温仪;

    4.配备手消毒剂,放臵在梯口、生活区公共场所使用;

    5.配备消毒液、消毒粉用于厨房和生活区场所消毒;

    6.船上防疫物资缺乏或不足时,及时向航运公司报告。

    (二)疑似症状监测。

    1.船长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在船船员和乘客进行体温测量;

    2.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同时观察和询问有无相关症状,测量结果及疑似症状应当及时登记,由船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3.在船船员和乘客体温跟踪测量实行报告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天定时向航运公司岸基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现船员发热、疑似病症或身体其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航运公司报告。

    (三)船舶梯口管控。

    1.船舶靠泊作业期间,船长应当督促梯口值班人员加强梯口管控,严格检查所有登轮人员证件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无关人员禁止登轮;

    2.梯口值班设臵登轮人员体温测量和登记岗,对登轮人员须先测量体温,体温超过摄氏37.3度以及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禁止登轮;

    3.梯口值班人员应当严格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服、佩戴护目镜;

    4.在境内高风险地区,无特殊情况不建议船员登陆;

    5.登陆人员佩戴过的口罩严禁带入生活区,应当统一投放到在梯口设臵的密封回收容器中。

    (四)船岸人员交流。

    1.拟进入境内港口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应在预计抵达港口

    24小时前向拟抵达港口企业通报在船船员健康信息。航行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在驶离上一港口时立即通报。

    2.船舶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尽量减少船岸人员的交流活动,谢绝登轮参观访问和家属探望;

    3.船舶应当严格控制登轮外来人员的活动区域,在主甲板设立理货间或接待室,限制代理、理货、供应商等外来人员进入船员生活区域。

    (五)船舶饮食安全。

    1.船舶伙食应当从正规供应商处采购,尽可能避免从发生疫

    情的港口和地区购买,同时做好船舶伙食采购登记;

    2.船员在搬运船舶食品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如果涉及到冷冻食品的搬运还须穿戴防护服;

    3.船上要加强食品库房的管理,特别是冷冻间和冷藏间的管理要防范冻品污染,厨师和膳食服务人员在进入食品库房时应当穿戴防护服,佩戴一次性口罩和防护手套;

    4.厨师和膳食服务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和防护手套,并佩戴护目镜及防水围裙;

    5.疫情防控期间应当科学制定船上食谱,多补充新鲜蔬菜水果,并适量保证肉、禽、鱼等蛋白质食物的摄入;

    6.生食和熟食的砧板和刀具要分开,不吃生食品,尤其是肉类、蛋类和海鲜类;

    7.严格落实分餐制度,所有餐具要坚持用餐前消毒。

    (六)船舶舱室通风。

    1.建议船舶起居舱室和生活处所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寒冷地区通风时注意保暖,在高温环境下可增加使用电风扇增强通风和降温;

    2.抵达疫区港口的船舶,应当注意船舶空调及通风控制,尽量保持船上生活和居住处所空气新鲜。建议控制船上一次风(新

    风)占10%-20%,二次风(循环风)占80%-90%,根据船舶实际进行风比调整,直至二次风关闭;

    3.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和回风口进行消毒;

    4.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

    5.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6.船上应当设臵隔离处所或隔离区,以防病毒扩散传染。有条件的船舶,隔离处所应当配有独立的卫生间,独立通风或关闭全船回风,减少生活区内部空气循环。

    (七)船舶清洁消毒。

    1.科学使用消毒物品,遵守消毒液、酒精等浓度配比要求,落实防火、防静电等措施,严防发生爆燃、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消毒方法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指南进行;

    2.加强消毒物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专室存放、专业操作等制度,减少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被确诊为新冠患者、疑似病员以及与之密切接触人员所使用过的医疗设施、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应每天按照规定的

    程序进行清洁和消毒。

    (八)船员换班操作。

    1.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尽可能在中风险、低风险地区开展船员换班,高风险地区港口一般不进行船员换班;
    国际航行船舶应当根据境内、境外疫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换班的港口;
    船员换班应当按照换班地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船员换班全过程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设备佩戴、体温检测等措施,如出现健康异常状况的,应当立即暂停船员换班,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3.船员换班上船前14天应当保持健康状况正常,每天不少于两次检测体温,填写健康记录并签字,并经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确认;
    符合健康要求的船员应当尽可能从居住地采用“点对点”运输方式前往港口直接换班上船;
    船员赴境外换班上船,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有条件的应尽量在登机前为船员安排核酸检测,做好登机前和飞行途中的体温监测,并按照入境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上船前各项防护。

    4.拟换班离船的船员在船期间应当每天不少于两次检测体温,填写船上隔离健康记录,并经船长签字确认;
    拟进入境内港口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应当在预计抵达港口48小时前向海事管

    理机构报告在船船员健康信息,航行时间不足48小时的应当在驶离上一港口时立即报告;

    5.换班船员按规定需进行隔离观察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隔离要求,自隔离之日起至隔离结束之日止每天向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报告健康情况;

    6.新换班上船的船员应当在最初的14天内,尽可能做到上船后的自我隔离,严格遵守船上各项相关防控要求:尽量避免与船上任何身体不适或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人员接触,避免与其他船员或乘客进行非必要的接触,与船上其他船员一起工作时,应当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如有可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使用外部楼梯、逃生通道或走道;
    尽量避免使用船上任何公用场所,例如餐厅、活动室、洗衣间或娱乐场所;
    在工作时间或任务完成后应当尽快返回其个人起居舱室,尽量在其个人舱室内用餐。

    (九)境外疫情防范。

    1.船舶在境外港口靠泊作业的,应当根据航运公司提供的境外疫情和相关港口的信息以及防控要求,制定相应防控措施,遵守靠泊港口所在地对于船舶货物作业、船舶修理、船舶补给和船员登陆等的规定;

    2.船舶在抵达国外港口检疫锚地后,应当立即通过船舶代理通知拟靠泊港口检疫部门,在检疫未完成前,禁止其他人员上下船;

    3.船舶应当提前做好靠泊申报工作,保持通讯畅通,按拟靠泊港口检疫部门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例如船员健康情况调查表、船舶卫生情况报告、航海日志、船员和旅客名单、船上医疗记录等,并按照港口检疫部门的要求配合接受检查;

    4.船上人员出现发烧、咳嗽、腹泻、虚弱、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船长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向港口检疫部门报告,在其指导下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减少疫情在船上传播的风险;

    5.在港口检疫部门发现船上有确诊病例、疑似病员、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船舶可能会被视为受感染船舶的情况下,船舶应当积极配合港口检疫部门的工作;

    6.船舶在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港口靠泊时,船员应当做好在船自我防护,尽可能避免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
    因工作需要确需接触的,应尽量选择在室外空间进行;
    除对伤病船员实施紧急救助和生产必需外,不安排船员上岸活动;

    7.船舶在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港口装卸货作业时,应当通过船舶代理提前与港口方面沟通作业方式和防控措施;
    应当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少码头作业人员的上船数量,并严格控制其

    活动区域,人员离船后要加强消杀工作;
    对于职业暴露风险高的甲板部船员,确有必要与岸上人员发生接触时,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码头作业人员上船工作时如缺乏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船舶应当在确保满足自身防护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其提供;

    8.船员在进行货物检查、洗舱和装卸货作业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穿戴防护服和防护手套,尽量减少在货舱或其他围蔽区域内的作业时间,且上述作业期间使用过的防护装备不得带入生活区域,船员在作业后进入生活区之前应当进行全面的个人消毒;
    船员在操作冷藏集装箱作业时,应当佩带防护手套,作业完成,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9.船舶应当为引航员等必须登轮且需进入船舶驾驶室等进行室内活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需要与此类人员接触的船员应当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待人员离船后应当对其活动区域进行有效的消杀处理。

    (十)客运船舶分区分级防控。

    客运船舶还应当按照本指南附件关于分区分级防控的建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登轮人员的排查,强化船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相关演练,合理安排乘客舱室,保证船舶

    舱室的消毒和通风,做好船员和乘客的个人防护,控制船岸人员的交流,加强对船上乘客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切实保障船员和乘客的健康安全,防范疫情传播。

    三、加强船员个人防护

    (一)注意个人卫生。

    1.船员应当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物;

    2.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在制备食品全过程、在饭前便后、在接触他人或动物后以及外出回船后等情况下,应当规范地清洗手部,无法获得流动水的情况下可采用手消毒剂清洁手部;

    3.船员应当将在室外或工作场所工作时穿着的衣服放在更衣室内,严禁穿回个人房间,勤用消毒液泡洗工作服;

    4.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遮挡,防止飞沫喷溅,用过的纸巾建议集中焚烧处理。

    (二)推荐洗手方法。

    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推荐以下洗手六步法:

    1.双手手心相互搓洗(双手合十搓五下);

    2.双手交叉搓洗手指缝(手心对手背,双手交叉相叠,左右手交换各搓洗五下);

    3.手心对手心搓洗手指缝(手心相对十指交错,搓洗五下);

    4.指尖搓洗手心,左右手相同(指尖放于手心相互搓洗搓五

    下);

    5.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拇指搓洗,左右手相同,各搓五下;

    6.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各搓五下。

    (三)增强防范意识。

    1.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船上人员之间日常交往,避免与外来人员不必要的接触,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2.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引航员登轮后均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外来人员离船后应当对其活动的场所进行通风和消毒;

    4.船员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外来文件、单据以及其他物品时,应当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强自我防护。

    1.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夏季或高温环境下人员穿着防护

    服工作应当注意尽可能进行人员轮换,并及时补充体内水分,避免中暑;

    2.靠泊期间,船员离开生活区到甲板工作场所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避免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尽量避免登陆到公共场所以及与牲畜或野生动物接触;

    3.保证充足睡眠。睡眠不足对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功能有伤害,不仅会造成记忆困难、情绪不稳定、工作效率低下,还会降低身体免疫力;

    4.加强体育锻炼。在船上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积极运动,保持合适体重,增强体格抵抗力。

    (五)医用口罩选择。

    能有效预防新冠的口罩类型有: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包括挂耳式和系带式,常见标准YY0469-2010或YY0469-2011,印在口罩的独立外包装上)、医用防护口罩

    (如医用GB19083-2020、KN95、医用N95-3M1860/1870+、

    FFP2-UVEX)等。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在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使用;

    2.医用外科口罩推荐疑似病员和与之接触频繁的船上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佩戴;

    3.医用KN95/N95及以上颗粒防护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要供医务人员使用,船员在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或密闭公共场所也可佩戴;

    4.医用防护口罩推荐确诊患者转移时佩戴。

    (六)正确佩戴口罩。

    应当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佩戴口罩前应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检查口罩的有效性、完整性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1.进入船上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须佩戴口罩;

    2.有船上人员疑似感染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口罩启用后4小时更换,遇破损、潮湿或受到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当及时更换;

    3.有呼吸道基础疾病的人员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

    4.以医用外科口罩的佩戴为例,按照下述步骤佩戴:

    (1)平展口罩,深色朝外,金属条鼻夹朝上;

    (2)将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挂耳式应将两侧耳带挂在

    双耳上;
    系带式应将口罩下方带系于颈后,上方带系于头顶中部;

    (3)将双手指尖放在鼻夹上,从中间位臵开始,用手指向内按压,并逐步向两侧移动,根据鼻梁形状塑造鼻夹;

    (4)系带式可调整系带的松紧度。

    5.摘脱口罩的步骤:

    (1)不要接触口罩的前面(污染面);

    (2)挂耳式医用外科口罩:双手提起两侧耳带;

    (3)系带式医用外科口罩:先解开下面的系带,再解开上面的系带;

    (4)医用防护口罩:将颈部的下头带从脑后拉过头顶,拉上头带摘除口罩;

    (5)用手仅捏住口罩的系带丢弃。

    (七)废弃口罩处理。

    1.船上使用后的废弃口罩应当分类处理;

    2.健康船员佩戴过的口罩,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

    3.疑似病员、确诊患者、呼吸道疾病患者或密切接触人员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统一存放至黄

    色感染性医疗废物垃圾桶,并建议使用含氯5%的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且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四、发现疑似病员应急操作

    船上发现疑似病员情况时,应当按照船舶疫情防控管理计划的要求启动应急操作程序,落实人员隔离和防护的各项措施。

    (一)船舶靠泊期间。

    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2.向航运公司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接受远程医疗指导;

    3.联系当地代理或航运公司代表安排疑似病员离船就诊,同时通知航运公司给予相关岸基支持,在船船员尽量不参与疑似病员的移动和运输;

    4.疑似病员送岸检查确诊后,同时排查隔离密切接触者;

    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

    6.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

    7.保证足够的值班船员,人员不足时,应当及时妥善地安排船员换班上船,以确保船舶安全。

    (二)船舶在航期间。

    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2.向航运公司报告,需要时向离岸最近的疫情防控部门请求远程医疗救助,接受远程医疗指导;

    3.岸基和船舶共同评估疑似病员病情,如病情可控,可等船舶抵港后安排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
    如病情不可控,航运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岸基和船舶商定紧急靠岸或送岸方案,以最快速度将疑似病员送岸检查、治疗;

    4.启动应急换班操作并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

    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

    (三)货船应急操作。

    1.关闭船舶空调系统;

    2.关闭船员房间和公共场所布风器,阻断船员房间之间的内部空气流通;

    3.将疑似病员安臵在医务室或独立的舱室进行隔离,采用自然通风;

    4.疑似病员应当尽可能安臵在同一区域,单间隔离,并实施封闭管理。

    (四)客船应急操作。

    1.将疑似病员隔离于有舷窗的房间,关闭布风器,阻断与其他房间的内部空气流通,采用自然通风;

    2.关闭公共场所布风器和回风,有舷窗的房间也关闭布风器,采用自然通风;

    3.空调系统只向没有舷窗的房间供风,并应调整至新风模式;

    4.关闭回风防止病毒携带者对其他人员构成威胁;

    5.有条件的可在空调房安装紫外线消毒器,根据紫外线消毒器消毒时长要求,完成消毒后短暂启动空调,实行间歇供风,保证没有舷窗的房间有足够的氧气含量。

    (五)疑似病员信息沟通。

    船上应当使用船舶广播系统和对讲机与疑似病员进行信息沟通,减少人员直接接触。食品供应等事项应当约定错开接触物品的时间,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六)疑似病员隔离看护。

    1.疑似病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在单独的舱室进行隔离,不参与船上群体性活动,在隔离舱室单独用餐,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

    2.隔离舱室应加强空气流通,或持续使用排气扇保持空气流通,注意环境清洁;

    3.疑似病员使用过的防护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弃物都应当放在专用的垃圾袋封存,并标记为污染物;

    4.限制看护人数,尽量安排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慢性疾病的人员进行护理,看护期间应当佩戴好口罩、防护手套、护目镜,必要时应穿着防护服,并拒绝一切探访,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当作消毒或废弃处臵。

    (七)密切接触人员管理。

    船舶应当评估所有人员与疑似病员的接触情况,收集船员/乘客活动位臵表,并将其归类为高风险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和低风险接触者。对接触人员的追踪应当在船上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开展,所有可能与疑似病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乘客、医护人员和船员应当在船上医疗人员或专业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隔离,隔离期限从最后一次与疑似病员可能有接触之日起算14天。

    (八)疑似病员转移。

    在疑似病员下船期间,应当尽量减少与船上其他人员的接触,严格控制疑似病员在船上活动的区域。

    疑似病员的转移原则上应当由岸上专业的医护人员实施。如因条件限制,确需船员参与疑似病员转移的,相关船员应按规定进行手部卫生处理,并按规定佩戴医用口罩、护目镜、防

    护服和防护手套。

    (九)医疗废弃物处置。

    船舱或隔离处所内所有的废弃品须按照船舶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如果废弃品可在船上焚烧,须进行焚烧;
    如果须送岸回收,应当提前通知港口当局并按要求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五、疑似病例报告

    (一)船舶报告时机。

    当船上发生船员或乘客出现发烧、咳嗽或呼吸困难症状并且在过去14天内去过发生疫情的地区,甚至导致死亡时,应当立即向港口所在地或者离岸最近的卫生健康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通报海事管理部门。

    (二)船舶报告事项。

    1.船舶名称、船舶类型、船旗国、船籍港、国际海事组织编号或船舶呼号,在船船员及乘客人数;

    2.最近14天内船舶停靠港,包括疑似病员下过船的停靠港清单;

    3.疫情发生的日期、时间和船舶地理位臵;

    4.相关疑似病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出生日期、国籍和登船日期;

    5.相关疑似病员的体温记录、症状和体征清单(包括各症状


    显现时间)、死亡人数(如有)、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国际航行的船舶,如果航行时船上发生疑似病例,应当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拟安排疑似病员下船港口所在国家法律要求,向当地主管当局提交《海事健康声明》。

    六、疫情常态化防控

    (一)国内航行船舶操作。

    1.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国内航行船舶、船员在防疫物资配发使用、疑似症状监测、船舶饮食安全、船舶清洁消毒、船员个人防护、发现疑似病员应急操作、疑似病例报告方面仍应当按照本指南第二、三、四、五章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它方面有关措施可按下述建议实施:

    (1)船舶起居舱室和生活处所每日通风至少1次,每次20-30分钟;

    (2)船舶靠泊期间,船员离开生活区到甲板工作场所时可不必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3)船舶应当合理安排登轮参观访问和家属探望的人数及频次,对登轮人员做好登记,控制其活动区域;

    (4)体温检测正常的船员,在按当地规定做好必要防护情况下,可以正常登陆活动,但应当注意避免长时间在人员聚集场所活动;
    船舶对上岸活动船员应当做好登记。

    2.如国内航行船舶与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作业活动时发生人员直接接触,且国际航行船舶过去14天曾停靠过境外疫情严重港口或船上曾发生疫情/出现“四类”人员,则国内航行船舶、船员应当按照本指南第二、三、四、五章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国际航行船舶操作。

    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国际航行船舶(包括内外贸兼营船舶)在境内航行作业期间,船舶、船员仍应当按照本指南第二、三、四、五章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船舶可根据在境外航行的区域和港口疫情情况,动态调整船舶防控响应,实施精准防控,但无论如何,应当确保严格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篇三】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科室: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
    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
    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
    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

    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四】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工地


    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在这场庚子年初的“大考”里,面对肆无忌惮的新冠状病毒,我们有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有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的党员干部,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人民群众,这场“战疫”必胜,中国必胜!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控疫情病毒在我市各建筑工地、住宅小区传播,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的意见。
    一、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未经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复工,2月8日前禁止开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需向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加强工地现场和生活区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各项规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施工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仪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设立专职卫生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每日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服从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风的频次和力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清洁卫生。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马上送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乡镇、县(区住建部门。
    四是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招用劳务人员时,应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劳务人员到濮后,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14日的封闭监督性医学观察;劳务人员应采取专车或包车方式运送。
    五是严格开展工地消毒防疫工作。对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二、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

    并落实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严格履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面加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做好垃圾日产日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二是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开展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人员的集体用餐安全,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

    三是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全面加强消毒工作,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车辆人员管控以及防疫、消杀、隔离等有关工作;取消各类春节期间的社区活动,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动态,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具,增强业主的正确认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强调全体业主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会,出门戴口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三、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建筑企业要让工人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防治知识传达到每一个项目人员。积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横幅、标语、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做到户户知晓,人人皆知。
    四、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做好与县(区政府、乡镇办、社区的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的疫情防控

    工作。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五、严格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切实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县(区政府、住建部门,对出现瞒报、误报和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XX年〕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XX年〕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条件检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

    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XX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

    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

    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四、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五、适时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项目复工期间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安全复工,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所属各项目复工与日常管理相关要求部署如下:
    一、复工的原则
    因疫情期间公司所属复工项目跨越多个省份,管理难度极大,各项目部必须及时掌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其管控措施和复工前提条件,任何项目不得违反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擅自复工。
    二、组织管理部署
    所有工地复工前应成立以项目经济责任人为首的现场管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防控体系,落实卫生防控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项目部应提前规划复工计划,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备好防疫物资,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前规划好返工人员按政府规定隔离留观14天的措施,经公司审查符合要求,再报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复工。
    在一级响应未解除前项目部应安排1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作为专职防疫

    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

    三、工人提前告知管控
    每个项目部必须全面掌控工人春节去向,计划返工时间和所乘交通工具,提前告知暂不接收湖北、温州等地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务工人员。现场不具备隔离条件的项目必须有返工人员测温与信息登记后留观隔离14天的居住场所安排。为缓解工地口罩储备压力,建议一并告知工人返工前尽可能的自备、多备口罩。

    四、施工现场管控措施
    1.所有工地由项目部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控用品,其储备量不得少于一周。必须保证复工期间施工现场人员全部带口罩上班,防护用品储备不足的项目不得复工。
    2.所有工地实施全封闭管理,疫情期间只开放一个进、出口,增加门卫人数,24小时轮岗值守,在未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地。在工地入口设立人员登记与体温检查点,核实身份信息,手机号码,落实一人一档登记制度。
    3.对具备现场隔离条件,征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同意现场隔离返工人员的项目,应妥善将返工人员安置在相对独立的留观区域,并做好隔离留观期间的体温检测与日常生活安排。
    4.工地复工后应每天早中晚3次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各工种现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做到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复工后现场除必须的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对人员进出需征得项目部负责人同意。


    5.工地复工后办公区、食堂、宿舍、厕所、道路等人员流动区每天应有不少于2次的消毒,食堂管理建议伙食外购,分散用餐。
    6.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图文广告,利用微信(QQ群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确保不漏一人,提高现场工人的自我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7.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专员日报制度,每日必须按项目所在地要求及时如实上报人员统计报表,信息务必准确。每天下午2点前由各项目部上报区域公司工程部,区域公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直至疫情解除。

    8.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日巡查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对防控不力或擅自复工的项目将采取严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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