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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使役结构的功能句法分析】 数量名结构的句法功能

    时间:2018-12-24 03:24:5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使役结构一般被传统语法归入SVOC结构,但这二者并不完全相同;SVOC结构的范围要大于使役结构,系统功能语法学家把这种结构看作是广义的使役结构。本文从功能句法角度出发,通过回顾韩礼德、福赛特、黄国文等功能语法学家对使役结构的分析,提出了对使役结构的认识和再思考。
      关键词:使役结构 功能句法
      
      传统语法没有专门提出使役结构,而是把使役结构归入SVOC句型(如Quirk et al 1985,章振邦等1989),因此,SVOC结构的范围要大于使役结构,不是所有的SVOC结构的句子都是使役结构,但二者的结构是完全相同的。传统语法在讨论SVOC结构时,重点放在Complement(补语)的补足意义上:“在SVOC句型中,谓语动词虽然有了宾语,但句子意义仍不完整,需要在宾语之后增加一个成分以补足其意义,这种成分叫做宾语补足语。”(章振邦等1989)。传统语法认为,在SVOC结构中,S是主语,V是谓语动词,O是宾语,C是宾语补足语,宾语和宾语补足语之间在意义上存在着一种“主谓”关系(章振邦等1989)。比如,在The class voted Jack monitor中,monitor补足了Jack不完整的意义,Jack与monitor存在着Jack becomes the monitor这样的主谓关系。
      系统功能语法界学者Halliday,Fawcett,黄国文等都曾讨论过英语中的使役结构,他们的讨论体现了功能句法注重语义分析,把形式看作意义的体现手段这一特点。但是对使役结构的研究尚不成熟,仍存在许多问题和模糊之处,需要更进一步的探讨。
      
      1.Halliday(1994)的分析
      
      Halliday是在提出作格分析时提出使役结构的。Halliday(1994)提出作格分析的目的,是让人们从另一个角度去关注过程,即关注过程的使役,而不是延伸。他认为,在对一个小句作及物性分析时,我们关注的是过程或者说是动词的延伸性,也就是说,过程是否由动作者延伸至另一个实体。比如,在相关的一对句子The lion chased the tourist/the lion ran中,对于动作者lion,要么过程running不延伸,则The lion ran(不及物,intransitive);要么延伸至另一个参与者,则The lion chased the tourist(及物,transitive)。及物性分析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对the lion chased the tourist作作格分析,则发现我们关心的是使役性(Causation),关心的是这个小句与the tourist ran的关系。问题在于,过程是自发的,还是由外界实体引起的。在这里,要么过程running是由the tourist自发引起的(the tourist ran),要么是由外界施动者引发的(The lion chased the tourist)。在作格分析的每一个小句中,都存在一个称作“中介”(Medium)的参与者。中介是每一个过程不可缺少的成分,它使过程得以实现,没有它过程将不复存在。“过程+中介”形成英语小句的核心部分(Nucleus)。比如:The bomb(中介)+exploded(过程)。中介相当于及物分析法中的以下成分:物质过程中的动作者(不及物小句)或目标、心理过程中的感觉者、关系过程中的载体和价值、行为过程中的行为者、言语过程中的讲话者和存在过程中的存在物。在小句中,可能有另一个作为外部使役者的参与者―施动者(Agent)出现。而正是这个施动者对中介施以使役的意义。从及物性看,这些施动者分别被给予起始者(Initiator)、归属者(Attributor)等角色。
      
      2. Fawcett的分析
      
      Fawcett(1995)在论及功能句法时,时常强调的一点就是参与者角色(Participant roles)的确定,然后由这个意义的角度出发,找出体现意义的语法成分。Fawcett指出,参与者角色就是特定的过程所要求的角色。在句法层面,参与者角色的个数由过程“要求”,体现参与者角色的是“主语”或“主语+补语”。因而,Fawcett(1995)所举的以下例子都分别有三个参与者角色。
      
      这里“made”表示了一种“使役”。如果“使役”的意义延及到的东西是两种东西,则其可由名词词组体现,如“The mother called the baby Amanda.”中的the baby和Amanda。这一使役过程也可以延及到一种东西和与这种东西有关的质,可由形容词词组体现,如“The news made Bill happy.”中的Bill和happy。同时,Fawcett会把Ivy made Ike read the letter分析为:
      
      Fawcett认为,也可以认为这个句子含有三个参与者,即施动者、受影响者―认知者和现象:
      
      
      3. 黄国文的分析
      
      黄国文(1998)也对使役结构作了深入细致的讨论。黄国文认为,使役结构的句法分析必须和语义分析一致;在对这种结构进行功能句法分析时,应以语义分析为出发点,然后根据语义成分进行句法划分;例如:
      
      他根据主要过程(由限定“主要”动词体现)的意义来决定使役结构的过程类型,同时配给参与者角色;参与者角色的确定是根据过程类型进行的。从句法上看,使役结构共由三个分句成分组成:主语、主要动词和补语。这样使役结构的第一层次就确定了,并且很好地把形式和意义结合在一起。例如:
      
      黄国文认为,使役结构中的补语体现的是一个情形(Situation),在语义上与一个子句(embedded clause)表示的意义非常相近,因此充当补语的成分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处在低一层次的过程,可以根据它们表示的意义配给参与者角色。这样,第二层次内部的关系也确定了,例如:
      
      
      4.对使役结构的认识和再思考
      
      上述功能语法学家对使役结构的分析,都在不同程度上将形式与意义连接在一起,这是传统语法在分析SVOC结构时不曾做到的。但是我们也能看到对使役结构的研究和分析并不完善,还存在着很多争议和问题,仍需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根据Halliday(1994)的观点,英语的使役结构既可以体现物质过程(Material Process),也可以体现关系过程(Relational Process)、心理过程(Mental Process)和其他过程。下例均出自Halliday(1994):
      (1) Mary made John roll the ball.(物质过程)
      (2) The news made Bill happy.(关系过程)
      (3) What made the story frighten you? (心理过程)
      (4) Mary considers John to be responsible.(心理过程)
      (5) That proves John to be responsible. (言语过程)
      (6) The result proves you right. (关系过程)
      (7) The mother called the baby Amanda.(关系过程)
      从例(1)、(2)、(3)来看,Halliday确定过程的标准是根据补语中的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他认为在及物性分析中,例(1)John是动作者,the ball是目标,属物质过程;例(2)中的Bill是载体,happy是属性,属关系过程;例(3)story是现象,you是感觉者,属心理过程;但例(4)中的consider被看作心理过程;例(5)中的proves被看作是言语过程,而这两个句子的补足成分是完全一样的;例(6)中的proves却又被看作是关系过程。从这些例子来看,Halliday似乎在确定适宜结构的过程类形时出现了前后矛盾的情况。对此,黄国文(1998)认为,决定某一使役结构时属于哪一过程,考虑的标准应该是限定动词所标示的意义,因为(1)限定动词是决定某一结构是否是使役结构的关键(如make,consider这些动词可以是使役结构中的限定动词,但be这种动词就不能);(2)有些使役结构没有非限定动词,所以无法根据它们来确定过程类型。因此例(1)是物质过程,例(7)是言语过程,例(5)、(6)是关系过程。同时,英语的使役结构不存在于行为过程和存在中。
      另外,黄国文在(黄国文1998)中指出:“严格地讲,并非所有的SVOC结构都是使役结构。为了讨论方便,我们根据Halliday(1994)的做法,把传统语法中的SVOC结构都作为使役结构来处理。”这样似乎无可厚非,但他在举例时使用了这样的句子:
      (a) She presumed her father dead.
      (b) She presumed her father to be dead.
      (c) She presumed that her father was dead.
      来说明于传统语法把(a)、(b)两句看作是SVOC结构,而(c)句是SVO结构,而功能语法则把这三个句子看作同一结构,因此更能揭示形式是意义的体现手段这一功能思想。但是这几个例子并不一定属于使役结构,不能代表使役结构的句子。比如上文例(1),Mary made John roll the ball.就不可以转化成Mary made that John roll the ball.
      黄文认为使役结构存在于物质、关系、心理、言语四大过程中,但像带有hear,see等表示感觉的心理过程的动词,还有hate,love等表示情感的动词,本身并不是表达“作格/非作格”意义的动词,也找不到与之配对表示“作格”的其他动词,且hear或hate本身无法变成一个使役的形式,即“make…hear”或“make…hate”。这是由其本身词义决定的,对于现象,感觉者不是主动感知的,而使役必然包含主动的意义。
      因此,体现使役结构的动词有下面几种可能:(1)本身就表示施动意义的词(如make,let,force,allow等);(2)本身具备作格/非作格意义的动词,比如,wake在The tourist woke/The lion woke the tourist中;(3)由与之配对的动词成为一对具有作格/非作格意义的动词,比如learn和teach在John learnt to fly / Mary taught John to fly中;(4)或者可以通过分析使之转变成make…do的使役结构。总之,这个动词的出现,实际上使得使役结构句出现了两个过程,一个使役(Cause),一个影响(Effect),这样才能称之为使役结构类的句子。
      
      参考文献:
      [1]Fawcett,R.P. Handbook for the Analysis of Sentences in English Text. Cardiff: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 Unit,1995.
      [2]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2nded). London:Arnold,1994.
      [3]Quirk,R. et al.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London:Longman,1985.
      [4]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系统功能语法概论.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
      [5]黄国文.英语使役结构的功能分析.外国语,1998.
      [6]章振邦.新编英语语法.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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