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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治安件案件查处中的听证程序

    时间:2021-05-17 12:05:1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本文主要从听证程序的法律漏洞和实施漏洞两大方面出发,在介绍听证程序的相关概述基础上,总结了我国听证程序适用上的不足及缺点,并提出了合理对策建议,以期达到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顺应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理念的目的。
      关键词:治安案件查处;听证程序;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3-0205-01
      作者简介:龚晓潇(1986-),汉族,河南信阳人,新疆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治安管理。
      一、引言
      在治安案件查处中,听证程序的具体含义,是说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之前,要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该处罚决定的理由,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陈述意见、提供证据的权利,由听证主持人在听取意见、接受证据后自主作出相应决定。听证程序的设置,无论对于国家的法治社会发展,还是对于个人权益的保障,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
      二、“治安案件查处”中听证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听证程序的法律漏洞
      1.治安案件查处中听证程序的范围过于狭窄。浏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每个法条,其中关于治安拘留的相关法条多达近五十条,从中可以看出,治安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普遍的一类处罚措施,又因其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程度深、波及范围广,是治安管理处罚中较为严历的一种处罚形式,所以提出治安拘留应采用听证的行政活动,以实现当事人权益最优化。[2]
      2.听证主持人的资格规定不明确。从行政案件举行过的听证会来看,听证主持人大多是由行政机关内部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显然没有独立的“司法权”,会受到单位内部的一些限制,而且听证主持人没有经过相关专业的培训,会导致自由裁量权过大,而这种现象直接关系到听证程序所追求的公平、公正价值目标的实现,最终往往会导致正义和公平无法得到彰显。
      3.听证笔录的重要性不突出。听证笔录在某些程度上来讲还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没有明确规定该如何去记录,在法律范围内是否具有一定的效力,也没有提起怎么保留档案。这就使听证笔录看似重要,但实际上并没有保护的那么全面,这样的听证程序如同虚设,仅仅流于形式毫无任何意义。
      (二)听证程序的实施漏洞
      1.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治安案件查处中,法律有明确的听证程序规定,但案件当事人不在乎听证或者不听证,只是希望案件能迅速了结即可。所以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法律上是先进的,而实际操作实施却呈现出一种落后的态势。
      2.部分公安执法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从现实的实施情况来看,部分公安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过低,已经严重影响到治安案件查处的效率和结果,在听证程序中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办案,业务操作不熟练,使得许多案件久拖不结,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民众的合法诉求遭到打击,长此以往,民众会失去耐心,这会对公安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造成很大影响,也会引发大范围的群体性事件,严重破坏社会的稳定秩序。[3]
      三、对策建议
      (一)弥补听证程序的法律漏洞
      1.适度扩大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在治安案件中治安拘留是对一定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和约束的处罚情形,它比起对财物的处罚更加严重,可以将其纳入治安听证程序中。此外,执行没收财产的行政执法行为时,也可以选择性的适用听证程序,这样既扩大了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又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明确听证主持人的资格条件。在挑选、确定听证主持人时,可以向同级司法机关请求帮助,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开公正,另外要把具有一定的司法工作经验作为选拔听证主持人的第一衡量标准;其次要重视当选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最后要确保听证主持人具有相对独立地位,在听证会中有一定的独立审判资格。
      3.突出听证笔录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学习外国的方法,把他们的观点运用在实际的执法案件中,把听证笔录作为衡量案件真实性的唯一证据,在法律中增加听证笔录必要的相关内容,安排专业人士记录留存听证档案,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记录,规范、统一保存。这不仅使听证笔录能够很好的得到保护,还体现了听证笔录的重要性。
      (二)弥补听证程序的实施漏洞
      1.增强法律主体的听证权利意识。最主要的是逐渐增强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的维权意识,从心理意识上重视起来,使他们懂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正当程序维护权益,敢于对不公正的事实发声,敢于反抗恶势力。
      2.提高公安執法人员的素质。参与听证活动的公安执法人员应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笃定“忠于党、终于人民、终于法律、终于祖国”的理想信念,重视公安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学习,时刻将“素质强警”理念烙印在心。
      四、结语
      设置听证程序,是为了尊重当事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让他们参与到听证会中,可以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使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听证决定,这样更容易被人接受。但展望未来,随着听证程序的作用和地位提升,听证程序必将被日益完善与发展,适用范围也将更加扩大,违反程序的救济制度也将更加健全,最终起到社会安全阀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林强,张建智.行政听证程序的意义[J].楚天法治,2015(9).
      [2]刘建昌,曾伟.浅谈治安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J].社科与经济信息,2002,347(2):38-41.
      [3]李冬青,袁鹰.试论治安拘留中的听证制度[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56: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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