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学前教育 > 正文

    日韩农地规模经营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时间:2021-03-22 16:09:4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日韩两国是东亚地区农业现代化的代表。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上,尤其是农地经营规模的选择路径上,日韩两国通过以小规模农户为主要经营主体开展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发展上取得了较大成就。
      一、日本农地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日本战后农业经历了50多年的发展,在农业自然资源并不丰富,农业生产规模较小的基础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极富开创性的现代农业道路,现代农业水平在世界上处于前列。
      20世纪60年代,日本开始进入以重工业为主导的经济起飞阶段。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的耕地,造成农户经营规模进一步缩小。受自然资源、地貌、农业政策、农业技术特长等影响,日本农户经营规模与美国等国不能类比。日本政府认为,要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劳动生产率,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推进农业规模化的进程。一项调查表明,靠扩大规模来压缩成本是有限度的,大体上10hm2左右规模的效果最好,超过这一规模就难以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是经营的土地过于分散。20世纪初,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为1 hm2,70年代扩大到1.1 hm2,80年代以来仅扩大到1.2hm2,1991年为1.4 hm2,但近年来户均规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扩大,2011年,日本销售农户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2.02 hm2,比2008年增长了8%,其中北海道为22 hm2,都府县为1.46 hm2;在销售农户中,主业农户户均规模5.05 hm2,比2008年增长了4%。
      日本耕地少,土地资源贫瘠,从事农业生产不具比较优势。日本的农户中,专业农户只占不到30%,其余70%多为兼业农户。在兼业农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第一兼业农户”仅占不到20%,以非农收人为主的“第二兼业农户”占多数,达70%。为了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日本农林水产省于1992年颁布了《新政策》,核心内容是通过农地的流动使土地集中和扩大规模,同时强调农业法人化,对新兴的法人农业经营体,认定其是与家庭经营相区别,与家庭分离的经营单位。该政策使经营3 hm2以上的农户不断增加,2010年,20 hm2以上的农户的耕地面积合计1188千hm2,占32%,比2005年增加了23.24%,耕地向较大农户集中的趋势也日益明显,骨干农户的旱地规模和以销售为目的的协业(合作)经营体的水田规模都有显著扩大。随着日本政府各项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以法人化为特征的经济组织正在成长为农业规模经济主体,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成效日趋显著。从2000年至2012年2月,各种类型生产经济合作组织从9961个发展到14736个,其中,经营20 hm2以上的农业合作组织占52.5%,日本全国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农地面积共49.9万hm2,每个农业合作组织平均33.9 hm2。据农林水产省在2005年公布的《农业结构展望》,到2015年,在210万~250万农户中,33万~37万规模化的家庭经营和2万~4万生产合作组织将成为日本农地规模经营的主体。
      二、韩国:小规模适度经营模式
      20世纪70年代以来,韩国基本完成了工业化的转变,农田分散占有同国民经济发展矛盾日趋尖锐,也同推进现代农业相矛盾,在通过集中地权的办法迅速扩大农地经营规模的努力难以奏效之后,韩国政府围绕农地所有权制度和农地经营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是扶持发展协同作业与合作经营,有效地推进了农地规模经营。
      韩国农业属于小农体制下的家庭农业。据统计,1992年农业人口为570.7万人,农户164万人。耕地面积207万hm2,平均每个农户1.26 hm2。其中,约80%的农户的经营规模在1.5 hm2以下。虽然在近三年来,韩国农户经营规模在3 hm2以上的户数有所扩大,但0.5 hm2以下的户数也在增加,从整体来看,韩国农业经营仍以小规模经营为主,其中,2011年1.0 hm2以下的农户仍占多数,为65.3%,3hm2以上的农户仅占8.3%。
      韩国的一般农场为综合农场,只有少数专业农场。2002年韩国农林部提出有关《土地法》修正案,通过吸引非农部门的投资等措施,废除农田拥有上限制度,促进农场规模的扩大,增强在贸易自由化和WTO协定下韩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近几年的努力,韩国农场规模有所提高,从1995年农场规模1.31 hm2提高到2011年的1.46 hm2(见表3)。大部分农场由私人经营,1990年私人经营农场达到90%左右,租赁给别人经营的农场数量也在增加。租赁农田经过注册后可获得合法经营的权利,农场为了突破3 hm2的限制,几家农户联合耕种的形式越来越普遍。
      三、国外推进农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做法
      农地规模经营及其模式的选择需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从日韩两国的农地规模经营的发展道路和经验来看,为了促使本国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他们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出台相关政策和立法
      日韩政府善于借助于法律的强制力量,推动农地规模经营的发展。为改变日本农业小规模的经营状况,几十年间日本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措施。1961年,政府出台《农业基本法》,1962年修改《农地法》。1967年,农林水产省做出“结构政策的基本方针”的决议。1970年,政府对《农地法》做进一步的修改。1980年,制定了《农用地利用促进法》,主要促进了以农用地为目的的土地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设立或转出,促进农用地合理利用。到1984年,日本户均耕地面积扩大至1.2 hm2。20世纪70年代末,韩国废除土地最高限制和对租赁的限制。1994年制定的《农地基本法规》取消了对农场获得、出售、租赁农地的限制。同时,允许建立农业法人,放宽了土地买卖与租赁限制,鼓励土地集中和规模化经营。2002年韩国农林部提出了有关《土地法》的修正案,通过吸引非农部门的投资等措施,废除农田拥有上限制度,促进农场规模的扩大。

    推荐访问:农地 日韩 中国 启示 规模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