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学前教育 > 正文

    论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冲突及其解决

    时间:2021-02-27 20:00:1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文化差异使得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相关冲突加剧,因此,以文化为视角,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考察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外国公法适用、善意取得以及时效等相关法律制度所体现的文化背景和法律传统,认为应将文化财产作为区别于其他一般物品的特殊物对待,并对既有规则进行相应修改或发展,使得在扬弃既有规则的前提下形成一套更具灵活性和更注重文化意义考量的综合巨方法,同时在解决文化财产国际争议时使文化意义得到尊重,各方主体间的利益得到平衡。
      关键词:文化财产;文化认同;善意取得;时效
      中图分类号:D9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4-0069-07
      
      文化财产国际争议因文化财产特有的财产价值和文化意义而变得复杂化,它不仅涉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属之争,往往还承载着当事人的情感和道德诉求。甚至是不同民族、国家文化观念的分野[1]。随着文化财产国际争议的日益增多和越来越受到关注,除政治、经济和法律问题外,争议背后的文化利益争夺和文化冲突问题也日益突显。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文化冲突问题,可能比一般的经济利益之争、甚至政治利益的争夺更为根深蒂固,也更加难以解决。文化财产本身所包含的美学、科学、历史、考古等文化价值,相较于其在拍卖会上令人咋舌的拍卖价款,更体现着文化财产价值的来源和根本。而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认识到,文化财产乃是一个国家、民族或群体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可替代的明证[2]。与此同时,很多国家也往往基于各自不同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来处理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也就是说,具体意义上的文化冲突在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则表现为各国家法律制度的不同以及制度背后法律文化的差异。这些因素使得在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对文化加以慎重考虑成为一种必要,而且采用文化视角看待文化财产问题和解决文化财产争议中的文化冲突,或许更能有效地平衡各方的利益,达到文化财产最优保护的效果。
      尊重不同文明和保护文化多样性,在世界范围内已经达成一定的共识。然而承认文化多元与文化差异,也为文化冲突的产生或激化提供了前提条件。因为文化是刻画在不同民族和国家身上的观念、行为模式等的烙印,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民族习惯、国家行为方式以及法律制度的形成,而这些文化带来的差异性常常又足以导致冲突的发生。可以说,文化本身就是冲突的一个重要部分,当然也是冲突解决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向人们传递并形成人们的认知、归属和判断的各种信息。文化是强有力的,它们经常无形地影响冲突,并试图以难以察觉的方式解决冲突[3]。在文化财产领域,文化观念的差异和文化冲突具体表现为两方面。
      
      (一)概括意义上的文化冲突
      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中的冲突因争议主体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本文将其中的争议主体分为私人主体与民族、国家等构成的组织体两类①。尽管其中的争议类型可能纷繁复杂,但贯穿其中的法律文化问题即私人财产权与民族文化认同间的冲突问题颇为引人注目,且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或必将成为法院在处理文化财产争议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否则将难以实现不同利益间的衡平。下面将具体阐释私人财产权与民族文化认同间的冲突问题。  私人财产权并不是简单指一项或多项权利。从其发展历史来看,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其已经构成一种法律文化并成为整个私权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简单意义上讲,私人财产权可以被认为是以契约自由和所有权为核心的一项基本人权,它不仅是私人领域最重要的基石,同时也对西方社会民主制度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体到文化财产方面,这种私权文化则表现为文化财产及其交易已经构成私人财产权体系的一部分,并没有在财产价值之外赋予文化财产其他特别的涵义,也即文化财产被包含在契约自由和私人财产权体系中,其本身内含的文化价值以及民族文化认同往往被忽视了。一般而言,在西方的私权文化下,文化财产与其他商品相比并无二致。私人财产权体现的文化内涵与后来文化财产概念的拓展以及文化财产保护的增强是不尽一致的,而这种不一致则是争议中文化冲突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与私人财产权相对应,文化财产这一术语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凸显了其文化价值,即在使用上与文化遗产有所混同,因而,文化财产也往往会成为民族文化身份的一个代名词。从应然上说,创造该文化财产的民族应享有对其文化遗产进行管理的权利。对文化财产的文化认同,虽没有被普遍认为是一项人权,实质上已经构成了一项广义的集体人权。同时,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当事人交易的文化财产很有可能是包含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遗产。因此,私人财产权与民族对文化财产的文化认同就时常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不仅体现在私人和国家等组织体的争议中,即使在单纯的私人争议中也可能会贯穿其中。所以,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这两者间的冲突都会是法院重点加以解决的难题之一。如英国法院han v,Barakat一案两审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恰恰可以说明私人财产权与国家文化财产权冲突问题的复杂性。
      
      (二)具体意义上的法律文化冲突
      具体到法律制度和实践层面,一些国家对文化财产争议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然而,法律制度的差异并不必然构成文化财产保护的失衡,反而是这些法律制度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才是引起冲突的关键,因此研究不同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文化以及法律传统,将有益于文化财产争议的妥善解决。本文认为,在文化财产国际争议案件中,法律适用是整个争议解决过程的关键步骤,因而,应在此基础上分析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外国公法的适用、善意取得以及时效等方面存在的制度差异以及其中的法律文化冲突,并借此探寻冲突解决的途径。
      1 外国公法的适用外国公法的适用问题一直以来被大陆法系国家视为冲突法的“禁忌”,即使是英美法系国家法院也不适用外国刑法、税法等公法。但二战以后,随着公法与私法间的相互融合,公法的域外适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导致各国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分歧[4]。对于此,有学者认为“普通法系国家的法院似乎比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更愿意接受外国的公法,只要它不是刑法和税法”[5]。事实上,目前的情况或许并不如前所描述的那样刻板——大陆法系国家无论在立法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对法律适用中的“公法禁忌”(puMiclaw taboo)的态度有所改变,而英美法系国家对外国公法的适用也并不是如此的“豁达”。在文化财产领域,法院在进行法律适用时同样会面临外国公法的适用问题。此处的外国公法,一般而言是指外国国家对文化财产宣告所有权以及对文化财产进行出口控制的法律。从有关文化财产案例较多的英美两国来看,美国法院在United States v.McClain案中首次确立了美国法院将实施外国的所有权宣告,

    推荐访问:财产 争议 冲突 解决 论文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