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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和声听觉训练》【浅谈和声听觉的训练】

    时间:2019-01-29 03:30:1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和声听觉是指和声音程、和弦、和声连接的听觉感知、分辨和分析能力。要求学习者能从声音的纵向结构上分清各类音程、和弦原位与转位的性质和听觉特点,以及横向机构上掌握调内音程连接、调内和弦连接、四声部和声进行的听觉特点与规律,为理解、鉴赏和创作多声音乐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
      一、训练内容的科学组合
      1.横向的训练进程
      钢琴音乐听觉训练要求掌握的音程包括:自然调式中的所有音程(自然音程)和和声调式中的特性音程(增二、减六、增五、减四度)。和弦包括:大三、小三、增三、减三、大小六(属七)、小小六等和弦的原位和转位。
      训练的进程按音程的最小的音程,结构简单,较易掌握。然后依次是打、小三度;纯四、纯五、纯一、纯八度;大、小三和弦原位;三全音;减三和弦;大、小六度;大六、小六、减六、大四六、小四六、减四六和弦;大、小七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增二、减二、增五、减四度;增三和弦。和弦的引入依据所包含的音程,结合音程的训练进程,与之穿插进行。
      2.纵向的训练进程
      纵向上的训练进程是指每一个训练单元(如大、小二度等)所应包括的训练内容的安排。
      (1)掌握音程与和弦的结构和音调、音响特点。根据认知心理学的原理,和声听觉训练必须先准确地感知音程与和弦。这就要求我们训练时,先要从理论上熟悉音程和和弦的结构,明确音准要求,了解各种音程和和弦的音调特点和音响效果。每个音程和和弦都有自己的特点,先在理论上熟悉它们的结构特征,卸掉认识上的负担后,才能分门别类地集中注意力与它们的音响效果,尽快地掌握它们的听觉特点和表现内涵。具体操作时应注意理论分析讲解与听觉感知结合进行。
      (2)构唱练习。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音准要求。②调内模进练习(可结合各种节拍、节奏训练)。③结合调内音级或级数构唱。④指定某个音作根音或冠音构唱音程,指定某个音作根音、三音、五音构唱和弦。
      (3)听辨练习。包括听唱、选择、改错(纠正音程或和弦的性质、位置、音高上的错误)、听辨性质和音高、听辨调内音程和和弦连接等内容。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可适当调整训练内容,因材施教。
      二、训练方法的合理运用
      1.构唱练习的方法
      构唱练习必须按照音程、和弦的训练进程,每个单元分阶段,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逐步训练。
      (1)指定某个音级构唱单个音程或和弦,先带唱名在基本音级上构唱,逐步扩大至变化音级不带唱名构唱,变化音级的出现,可按训练、和弦的分类模进引入。熟悉音程与和弦的特点和音响效果后,再用固定调唱变化音级,此时变化音级的出现,可按调号顺序由少变多,逐步增加。
      (2)调内音程模进练习及按指定功能、指定级数构唱和弦。先在C自然大调、a自然(和声)小调上练习,掌握后,在逐步扩大至一、二、三个升号或降号的调内练习。练习时,可根据情况选择首调或固定调唱名法。
      (3)音程连接和和弦连接的构唱。先在调内,逐步扩大至非调内,数量从两个、三个开始,逐步增加至五六个以上。构唱和弦连接时,除了要掌握音准、调性之外,还应注意和声节奏、功能感、和弦色彩感以及不稳定到稳定、不协和到协和的倾向感。不协和音程或和弦可放在调内带解决构唱,较难唱准音高的,可用搭桥法或先唱出解决的音级,在唱出该音程或和弦,以帮助找到音准。
      2.听辨练习的方法
      听辨练习必须与构唱练习结合进行,即唱即听。
      (1)音区:开始训练时,先在中音区听辨,以较长的时值、mf的力度弹奏,逐步扩大至高音区及低音区(一般在四个八度以内)以不同的时值、力度弹奏。
      (2)先听旋律音程,再听和声音程。先听分解和弦,再听柱式和弦;先听单个,再听连接。先在调内听,然后在非调内听,重点在调内。调内和弦连接,主要按功能序列进行训练。
      (3)先集中训练听辨性质、位置,再借助标准音结合性质、位置听辨固定音高。
      3.比较式学习法
      每当进入一个新的训练内容,都可结合过去所学,在结构、音调、音高、音准、性质、色彩、音响效果、功能等多方面进行比较,以加强听觉分辨能力。
      (1)和弦与和弦本身所包含的音程作比较。如:三和弦与三、五度,六、四六、五六、三四、二和弦与六度,减三和弦原转位与三全音,七和弦与六度比较等。
      (2)不同性质的音程或不同性质的和弦之间的比较,音响效果有显著的不同。如:大、小二度与纯四、五度。大三和弦与小、减三和弦等。
      (3)同性质、音响效果相似的音程或和弦之间的比较,如:大、小二度与大、小七度,大、小三度与大、小六度,原位与转位和弦等。
      (4)等音程或等和弦之间的比较。这种比较只能在调内作解决时才能进行。如:增二度与小三度,减四度与大三度,增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减六和弦的原位与转位等。
      (5)调内功能相同而性质不同的和弦之间的比较。如:自然大调或和声小调的Ⅳ级与Ⅱ,Ⅴ级与Ⅲ,Ⅴ级与Ⅶ的比较等。
      (6)调内功能不同而性质相同的和弦之间的比较。如:自然大调的Ⅰ、Ⅳ、Ⅴ级之间,Ⅱ、Ⅲ、Ⅵ级之间等。
      (7)比较式学习法可以让演奏者在比较中迅速找到音程或和弦的不同特点和区别,建立听觉分辨体系。
      
      作者单位: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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