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科资料 > 正文

    吉林市某商厦重大火灾原因认定剖析及思考

    时间:2021-05-09 04:00:4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2010年11月,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某大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火灾发生后,有关部门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技术鉴定和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认定意见,认定了火灾原因。本文通过剖析火灾原因认定过程,深入思考该起重大火灾暴露出的问题,吸取教训,建议加强消防工作,最大限度的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关键词:吉林火灾原因认定剖析
      
      
      1.基本情况
      
      1.1 火灾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5日9時17分32秒,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蔺某报警,称船营区河南街某商厦一楼服装区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共调出市区11个公安消防中队的53台消防车、310名指战员,吉化公司消防支队的18台消防车、66名指战员和吉林市相关社会联动应急救援力量。经过12个小时的英勇奋战,大火于17时30分被控制,于21时30分被扑灭。此次火灾扑救中,公安消防部队共营救出被困人员91人,有效地保护了商厦一区的一、二、三层的全部和四、五层的局部,商厦二区和三区的一层门市、三层鞋城和五层健身房,保护建筑面积26000余平方米,保护商厦内商品价值6000余万元。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留院观察。整个火场灭火用水约13000吨,过火面积15830平方米。
      1.2 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市某商厦位于吉林市船营区,1987年经消防审核合格后开工建设,1990年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于1993年、1995年两次扩建。大厦共有业户64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7家,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7家,日常管理由吉林市某商厦负责。该大厦东侧为商业区、西侧为某电影院、南侧为居民楼、北侧为联通大厦。建筑高度为23.9米,长121.5米,宽99米,为“L”型建筑,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共5层,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其中一楼2区摊位出租经营服装百货。
      
      2.火灾起火原因调查认定
      
      火灾调查组组织公安刑侦人员109人和公安消防部门人员20人。对69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60份。提取了包括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残留物及导线熔痕在内的9份物证并送公安部沈阳痕迹物证鉴定中心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进行技术分析。公安部痕迹物证鉴定中心技术鉴定材料2份。公安机关已经对某商厦法人代表等14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2.1 起火时间认定
      经对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9时8分左右。
      2.2起火部位认定
      经现场勘验和证人证实,认定起火部位在商厦一层二区东北部自动扶梯南侧的1号精品店西侧仓库部位。
      2.2.1 1号品店仓库(以下简称仓库)内物品及仓库四周的隔墙烧损严重,周围商户的商品烧毁程度轻于此部位。
      2.2.2仓库东侧通风管道向西弯曲变形。1号精品店南隔墙的轻钢龙骨架向西(仓库一侧)倾斜,隔墙南侧的商户柜台及商品被烧程度由西向东逐次减轻,说明火势是由仓库向东蔓延。
      2.2.3仓库南侧上方的喷淋管线弯曲变形。南侧孙某摊位北侧隔墙上悬挂的金属网向仓库一侧弯曲变形,其柜台底部木板被烧形成“U”字型缺口,缺口指向仓库,说明火势由仓库向南蔓延。
      2.2.4仓库西侧水泥柱在仓库内的部位被烧变色,局部有水泥脱落,经用回弹仪进行强度测试,西侧(背向仓库一侧)强度高于东侧(仓库一侧)。仓库西侧通风管道对应仓库处被烧变色。仓库西侧刘某摊位隔墙轻钢龙骨倒向仓库一侧,说明火势由仓库向西蔓延。
      2.2.5仓库北侧刘某某、孙某精品屋隔墙轻钢龙骨倒向仓库一侧;仓库北侧由南向北共3根立柱,其外部木质装修被烧程度由南向北逐次减轻,残体被烧呈南低北高的斜坡状,说明火势由仓库向北蔓延。
      2.2.6经发现起火人弥某、报警人蔺某和参与救火人张某、黄某等人证实,孙某、弥某摊位后方(北侧)吊顶处起火。仓库以西的王某、尹某等人证言证实孙某摊位拐角吊顶处有烟有火。仓库以北的孙某某、王某等人证言证实仓库方向有火。
      2.2.7商厦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打印机记录证实,二楼自动扶梯周围与仓库附近的探头最先报警。
      2.3 起火点认定
      起火点为该仓库由西隔墙向东2.4米、由南隔墙向北2米、距地面1米以上的空间范围内(以下简称“该处”)。
      2.3.1该处物品上部大部分被烧,形成的灰化、炭化物掉落在底部,底部物品尚有残留,该处顶部天棚抹灰层变色脱落,说明该处被烧较重。
      2.3.2该处东侧仓库门的残体倒向仓库内(向西)。仓库东侧隔墙残体炭化程度西侧面重于东侧面,说明火由该部位向东蔓延。
      2.3.3该处西侧货架上的衣物被烧炭化,炭化程度上重下轻、南重北轻,斜茬面指向该处,说明火由该处向西蔓延。
      2.3.4仓库南侧隔墙上的配电箱掉落到该处,配电箱上部变色变形程度重于下部。该处南侧地面木箱上部被烧毁炭化,贴地面完好,北重南轻,斜茬面指向该处。
      2.3.5该处北侧地面上堆放的衣物被烧呈现北高南低、上重下轻的痕迹,斜茬面指向该处,仓库东侧隔墙残体炭化,南部残留高度低于北侧,说明火由该处向北蔓延。
      2.3.6仓库西侧水泥柱在仓库内的部位距地面高度在1.1米以上开始被烧变色,距地面高度1.2米以上脱落。用回弹仪对仓库西南角水泥柱在仓库内的部位从下到上进行强度测试,1.4米以上强度低于下部。仓库南侧、北侧隔墙的多根轻钢龙骨都在距地面0.93米至1米范围内处弯曲变形,证明火由上向下蔓延。
      2.3.7最先扑救火灾的宿某和张某在仓库灭火时,证实该处上部分有火,地面和其他部位没火,证人证言与现场勘验认定的起火点相一致。
      2.4起火原因认定
      2.4.1排除起火点处可能引起火灾的放火、遗留火种、自燃和用电器具故障4种因素,依据如下:
      (1)经现场勘验及调查,1号精品店为单独设置,四周有隔墙,北侧有两个门,仓库在精品店内西侧。起火当日,经营精品店的周某自行开锁进入店内,5日9时商厦开始营业后,精品店周围众多业主及商厦员工未发现可疑人员进入仓库。现场勘验起火部位地面未发现液体流淌燃烧痕迹。经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技术鉴定,现场提取的燃烧残留物中未检出汽油、煤油、柴油及油漆稀释剂成分。因此排除放火的可能。
      (2)经查证起火前一天商厦停止营业后至火灾发生前没有人进入仓库,且火灾现场燃烧痕迹呈现明火燃烧特征,因此排除遗留火种引起火灾的可能。
      (3)经调查和现场勘验,未发现起火部位有自燃性物质,未见阴燃起火痕迹,因此排除自燃的可能。
      (4)经对起火部位提取的蒸气电熨斗、饮水机、照明灯具进行专项勘验,未见异常,因此排除上述电器引起火灾的可能。
      2.4.2认定1号精品店仓库起火点范围内的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火灾,依据如下:
      (1)起火点处有大量单股和多股铜导线线段残骸和熔珠。
      (2)经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起火点提取的熔珠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低温环境’中形成的短路迸溅熔珠”。
      综上所述,吉林市某商厦重大火灾起火原因系商厦一层二区1号精品店仓库起火点范围内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3. 火灾灾害成因分析
      
      3.1报警晚,从发现起火到报警共有约9分钟时间,贻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期,导致火灾蔓延,扩大了火灾损失。
      3.2一层二区起火部位上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进水阀门关闭,导致高位水箱未发挥扑救初期火灾作用。

    推荐访问:吉林市 商厦 火灾 剖析 认定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