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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学籍管理改革创新要“以人为本”_高校学籍管理部门

    时间:2019-01-14 03:23:5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2005年国家教育部通过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特点是在高等院校管理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高校学籍管理是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把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关键。因此要适应“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首先要改革高校学籍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从1999年开始,中国普通高校开始扩招。但大学里参与学生管理的人员数并没有随之增长,因此高校里的学生管理问题就凸现了出来。而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学籍管理问题更是成为重中之重。进入21世纪后,我国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弊端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所以当今的高校学籍管理必须以新出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为基础,进行创新改革,向以学生为本转变,关注学生个体,走出无视学生的怪圈,重新认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并以它作为学籍管理创新改革的基础理论。
      
      二、现行学籍管理对人性的忽视
      
      我们现行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是1990年原国家教委颁布实行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现行的学籍管理制度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出现的情况,有些高校已对教育部的学籍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做了较大修改,增加了许多条款,形成了自己学校的校规,这样就提高了对学生的要求,加重了学生的负担。现行高校学籍管理的弊端主要就是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对学生重视不够,尤其是对学生的人性关注甚少,对学生的某些权利视而不见,扼杀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总之是缺少以学生为本的精神,具体表现在:
      1.在考勤与考纪上
      1990年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十二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的,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教育部此规定中的纪律处分不应包括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但是一些高校考虑到部分学生学风不正,动机不良,在考试中作弊不择手段,并且有些学生存在侥幸心理,屡教不改,所以对考生作弊的处理比较严格,规定在校期间两次作弊即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有些高校甚至做出更严格的规定,凡发现学生考试作弊,一律给以勒令退学处分。大学生作弊的动机其实很复杂,有的只是出于对自己不感兴趣的科目的一种逆反心理,因此不能将作弊作为一个学生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的象征,也不能因为作弊让学生拿不到学位证或被勒令退学。
      2.在升级、留降级上
      《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按学校的规定补考。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累计有三门或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第十八条规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所修课程未达到规定学分数的,可编入下一年级”。部分高校却相应规定“取消升级与留降级,累计考核不及格课程的门数(或学分数)达到一定限度,即予以退学。”这部分高校取消留降级实际上也剥夺了部分学生的权利,他们由于一时不能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家庭或个人的突发事件、身心原因或学习方法的暂时不得当、考试的偶然失误等因素,造成考试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退学规定,这部分学生被退学的话,对他们是极不公平的,所以对高校管理者来说不应该取消留降级,应该给学生一个弥补的机会。
      3.在退学上
      《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三十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但是2001年4月起,大学招生取消了“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的”年龄婚姻限制,至此,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这一话题引起了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关注,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性年满22岁,女性年满20岁,只要符合结婚条件,都可以办理结婚手续。因此,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如果大学生能够妥善处理学习与婚姻、家庭的关系,那么,在校大学生也不是不能结婚。但是现在很多高校却对此避之不及,如深圳大学《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女生穿低胸露背装等,因处罚扣分满30分者将被勒令退学。其实这种事情防不胜防、不宜做硬性规定来禁止。而且大学生也都是持理智现实的态度来看待婚姻问题的。所以,学校管理者和学生家长尽可以从容看待在校大学生结婚问题,原先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的规定也应该取消。
      
      三、高校学籍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在教育活动中,人既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又是教育活动的目的,既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所以教育必须以人为本,确立人的主体地位。
      高等学校的根本目的是教书育人,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一根本目的来进行。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杜威曾说:“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教育的对象是一个活生生的,思想、感情、意志、个性都处于变化中的个体。”这就要求在高校教育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给学生以最大的发展空间,才能实现真正的素质教育。所以学籍管理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从而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真正实现素质教育。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就要对高校的课程进行相应的改革,多设立一些市场紧缺或者未来社会需要的专业,提高学生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要注意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要加强基础课,扩大选修课,多设立一些与现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升生活质量相关的选修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学籍管理工作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建立灵活的、人性化的学籍管理制度。
      
      四、学籍管理的改革创新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应用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就是说管理要以学生为本、以人性为本。高校的学生管理需要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和学生应该互相体谅和宽容。最好的方法是以学生为本,让学校和学生互动起来,既能满足学校的学生管理和教学工作,同时也能考虑到学生的人性和需要,推动学校的发展。
      1.推进学分制的学籍管理制度
      学分制是高等教育自主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它主要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为核心,以学分和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量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证书的标准。学生可以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本人的能力、兴趣,选择自己学习的课程和实践活动项目。这样,就可以在教育多样化、个性化的原则下,因材施教,使学生个性得以充分发挥。
      2.实行选课制度
      学分制的核心是选课制,即允许学生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各自的基础、特长、兴趣选修一些课程,有利于学生充分发挥各自的个性。将自己的个人潜能与自己的未来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设计适应自己及社会需要的知识结构。选课制更好地体现了因材施教,促进学科知识的相互渗透和交叉,使人才培养模式由单一固定型向多层多样型转变。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要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实行与之配套的导师制,提供与之适应的环境和体制保障,让学生拥有弹性的、有自主选择余地的时间和空间来安排学习进程,选择适应自己的课程,从而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实行弹性学制
      对学生在校的学习年限适当弹性化,学习成绩优异、提前修满学分、综合考评优良者可申请提前毕业,而某些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放宽在校的学习时间,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如允许学生中断学业进行创新、创业的实践,在提高阅历、增强能力后再回校继续完成学业。这对于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高校学生提早创造社会价值等方面均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上缩短和延长,也与学制概念的淡化是一致的,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合理安排学习、创业时间,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成绩考核形式多样化
      改变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的做法,实行多种形式的成绩考核方法。改变以书本为中心,以闭卷考试为主要或唯一的考试的现象,坚持以一门课的综合成绩代替期末一次考试结果为本科课程最后成绩的成绩记载方法,注重知识和能力的考核,从而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留给学生更大的选择和自我发展空间,使学生更能发挥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也不会因为某几次的考试失误而失去上大学的机会。
      5.实行试读制度
      在升级、留级和退学问题上,应该坚持严格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考虑学生的感受。在学籍管理中有些原则要进行修正,应该降低门槛让学生有更多机会接受大学教育,而不是被剥夺大学受教育权。从培养人才的规格、质量和学生的人性考虑,应该取消退学制度,实行试读制度。这里谈的“退学”是指因不及格课程门数多而采取的学籍管理制度。对于这种退学,笔者建议用“试读”取而代之,就是说学生成绩不及格门数达到退学规定时,不作退学处理,而允许其缴费试读,这也是在人的成才道路上多给一条出路的做法。
      总之,学籍管理工作琐碎而复杂,工作量比较大,但是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籍管理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学籍管理,要重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探索并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实现教育的人文化,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杜威.学校与教育.明日之社会[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
      [2]王仕.用“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指导高校学籍管理[J].襄樊学院学报,2007(3).
      [3]粟高燕.论“以人为本”的道德教育[J].教育探索,2003(3).
      [4]孔令帅,徐辉.论人本主义管理思想与高校学籍管理创新[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5(1).
      [5]聂娟.中美高校学籍管理比较[J].煤炭高等教育,2005(4).
      [6]赵雄辉.论大学生的学籍权[J].现代大学教育,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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